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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霍布斯效应”下的素质教育:位置与价值 精选

已有 6175 次阅读 2013-2-20 16:32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target, center, 素质教育, 霍布斯

“类霍布斯效应”下的素质教育:位置与价值

(上海交通大学 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 200240

最早是谁以及为何提出素质教育的概念,如今已经不太好找到具体出处。目前能够见到的以官方文件形式正式提出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06-13),该决定从结构上看,包括素质教育的内容、条件、师资以及环境四个方面,共计426条。抛开素质教育的支撑条件不谈,仅从素质教育内容角度考虑,依旧是按照德、智、体、美、劳五大领域建构素质教育内容,而且,它的主战场仍旧锁定在中小学阶段。时至今日,素质教育已经运行了整整十二年,其效果如何呢?这期间素质教育面临怎样的困境?它的未来命运又会怎样呢?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亟需梳理与审慎思考的。为此,本文力图解决两个问题:其一,“类霍布斯效应”下的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位置问题;其二,素质教育的价值如何得以体现。

素质教育在学习社会中的位置

素质教育的提出,原本是对功利主义模式下的应试教育的一种主动修正,以此来应对整个社会遭遇的日益严重的“类霍布斯效应”。所谓的“类霍布斯效应”是笔者近期提出的一个说法,它来源于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丛林法则”,即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所谓的类霍布斯效应是指:每个人都在工具理性的主导下,追求自身利益与效用的最大化,而结果却导致整个社会的福祉与效用的急剧降低,最后,反而消减了每个人最终的利益与效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二:其一,人与人之间的自然权利在社会领域里是存在矛盾与冲突的;其二,人是社会性动物,它需要通过遵循一些社会活动规则来达成整个社会的秩序,只有这样每个人的生活才是有尊严的(关于规则,这里要避免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伪问题的争论中,我们把规则看做是一种源自哈耶克式的自生自发秩序的结果)。这种观点也印证了自亚里士多德以降到马克思的思想传统,即人是政治性动物,以及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说法。如果说自启蒙运动以降,人类的理性得到了空前的解放与快速发展,那么,随着近代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市场经济的兴起,现代性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即理性的内在结构出现分裂的现象,由此生发出理性的两条发展道路,即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分裂。而工业化以及资本主义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工具理性的发展,这符合工业化社会的特点,一切以计算为最基本的行动纲领,以此求得外在收益与效用的最大化,这条道路发展的极致就蜕变为彻底的功利主义理性观,人,最终也蜕化成一种经济动物。而作为存在者存在的人的本质要求,即价值理性则被迅速边缘化与萎缩,由此整个社会进入功利主义时代,此时“类霍布斯效应”的发生就是这条道路自然延伸的、无法回头的归宿与终点。每个人都被迫进入功利主义的跑道,身不由己地奋力前奔,一旦掉队就再也没有翻本机会,这是利益的轮盘赌。在此背景下,整个社会出现日益冷漠化与疏离化的现象,社会失范成为一种常态,由于人类习性的锁定效应,我们再也看不到人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了。

如果仅仅是某个个体陷入工具理性的竞技场倒也不是大事情,问题是这种范式会把整个社会引导到功利主义的道路上去,这才是最可怕的。一个好的社会必须要有价值理性来引领社会秩序与方向,而构成价值理性的要素就是美德。尽管美德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出一些变化与差异,但其最终的诉求却是与人的目的的实现有关。按照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说法:一个好的城邦所应追寻的最大美德是正义。但是在工具理性主导下的功利主义氛围中,一个社会所追求的美德迅速退化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纲领,如何实现城邦的美德,就需要城邦内的公民追寻与践行美德,由此才能带来城邦的美德,换言之,好的城邦是由好的公民构成的。在古希腊人那里,公民所应该追寻的美德主要有四种:智慧、勇敢、正义、节制,公民践行美德将呈现出两种价值,即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当这两种价值得到统一的时候,对社会而言,社会秩序得以确立;对个体而言,内心安宁状态得以呈现(中国人所谓的良心)。换言之,正如美国哲学家A麦金泰尔所言:“如果没有美德,那么在实践语境中,就只能认识到我所谓的外在利益,而根本认识不到内在利益。而在任何只承认外在利益的社会中,竞争性将是最显著的、甚至是惟一的特征。”【1】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坚持美德与内在利益和外在利益相矛盾的情况,此时,美德的选择就面临考验。因为,在麦金泰尔看来:拥有美德是获得内在利益的必要条件;但拥有美德也可能全然阻碍我们获得外在利益。众所周知,诚实、正义与勇敢的修养时常会使我们得不到财富、名声和权力。纵然我们可以希望,通过拥有美德我们不仅能够获得优秀的标准与某些实践的内在利益,而且成为拥有财富、名声与权力的人,可美德始终是实现这一完满抱负的一块潜在的绊脚石。而当一个社会过分功利化之后,美德的坚守与捍卫就成为获取最大利益的障碍,如果践行美德的实践后果只能是让个体的利益受损,那么提倡美德的行为就变为一种没有根基的语言游戏。如果我们把美德的影响看作是社会生活中的正外部性的体现,就会出现社会群体在美德上的肆意搭便车现象,即没有人希望由于自己的坚守美德而带来利益受损,而同时却希望别人坚守美德自己享受别人践行美德带来的额外收益。就像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希望别人遵守规则和操守,而自己则总是希望暗中违规,这就是典型的在美德上搭便车现象。如果没有一种规范与制度制止这种随意搭便车行为,就会导致所有的人都不坚守与捍卫美德,从而整个社会无可救药地滑向“类霍布斯效应”的陷阱。美德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就会出现哈丁的“公地悲剧”,这才是当下每个人都认为素质教育重要,而运行效果甚微的根源所在。

基于上述考虑,反省一下我们素质教育中存在的多层面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为了简化起见,我们仅探讨素质教育中的两个问题,首先,素质教育的宗旨所在;其次,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位置问题。关于素质教育的宗旨问题,我们通常采取一个大而化之的说法,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话没有错,只不过是一句典型的正确废话。细究起来,我们就会发现其外延很大内涵很空。试问:怎样的人才是全面发展的人呢?按照通常的德、智、体、美、劳五元结构来看,其标准模糊,难以量化,即便有时给出一个标准,其内容也是过于形而下,无法起到应有的启蒙与唤醒作用。如果我们把素质教育的内容提升为追寻美德的话,那么,这种内容安排就可以避免长期存在的教育内容大而空的毛病。说到底,素质教育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对学生进行真善美以及神圣性的培养,在受教育者内心树立清晰的精神地图,以此,作为个体社会化的基本认知规范:即对于真理的追求。解决了个体与外在世界的关系,从而才能确定社会秩序与个体的自由。按照美国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的说法:踏上精神追求道路的人寻求与最深层次的实在发生关系。这种偏好也有利于培养民族创新精神的内在动机,对于善的追求处理了社会化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个体获得和谐与幸福的一条道路。所有的童话故事都是基于这个原理展开叙事的,而对于美的追求则能使受教育者获得内心的愉悦,毕竟康德早已论证:美是一种无功利性的愉悦,它符合内在利益。对于神圣性的追求,则会使受教育者向往崇高与心生敬畏。当所有受教育者都能把素质教育定位为一种追寻美德的过程,那么整个社会将呈现出捍卫公平与正义、习惯有秩序的生活,由此才能生发出一种内在的和谐。正如莱布尼茨所言:看不见的和谐远比看得见的和谐重要。

目前,我们关于素质教育的最大认识误区在于对素质教育位置的错误认识。当前通常的做法是把素质教育定位为中小学阶段的事情,到高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影子就消失了,导致素质教育的链条在培养空间上出现断层。目前高等教育中流行的通识教育并不能等同于素质教育,它仍是传授知识的范畴,只是为了修正高等教育中普遍存在的专与博的矛盾。其实这种错误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我们预设了一种错误的认知前提:即素质教育是阶段性的目标,一旦获得将终身拥有。而目前的研究已经证明,素质教育是终身学习过程,换言之,中、小学阶段的十二年教育远没有达到在一个人内心中牢固树立清晰的精神地图的目标。孔子曾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也间接证明在一个人内心确立明确的认知框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根本不可能出现毕其功于一役的局面。基于人类普遍的理解与实践过程来说,高等教育阶段才是素质教育的主战场,是素质教育走向深入的阶段。年少之时的素质教育只是行为操作层面的培养,而高等教育阶段则是素质教育在思想里生根发芽的阶段,毕竟大学生才与社会有充分的接触,他们是社会行动与影响的主要参与者与践行者。一个社会短期内的文明表现与高等教育密切相关,而与初等教育的距离相比较而言则比较远,因为社会生活的主角是成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素质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缺位才是当下中国素质教育几近失败的主要原因。试想一个与高考几乎没有直接关系的素质教育,有哪个学校和家长会重视呢?

素质教育在社会整合中的价值

没有人会不喜欢品行的优雅与高贵,然而所谓的优雅就是美德的习惯化而已。如果我们认为素质教育其实质就是追求美德的话,那么,也就自然会得出一个结论:没有人不喜欢素质教育。然而现实的吊诡之处却在于,人人都喜欢的事物,推行起来却是异常困难,问题出在哪里呢?这才是检视素质教育时首先应该考虑到的问题。按照人们选择事物时的心理偏好来说,一个理性的人做出抉择是依据事物的价值排序来确定的,即一个事物对于自己越有价值,则越容易被首先选择,那些相对价值较小的事物则被排挤到选择的边缘。所谓的价值序列,按照哲学家诺齐克的说法就是:“在这一传统的存在的巨链上,等级排序也能通过每一事物表现的有机统一性程度来加以理解。因为它的进化程度更高,所以进化就高级,就更有价值。”【2】换言之,价值究其实质而言,就是事物与个体的结合度问题,结合度越高价值越大,反之亦然。在整个社会日益呈现出明显的“类霍布斯效应”的背景下,缺少素质(美德),对于个体而言不是致命的,也就是说社会的“类霍布斯效应”加剧了美德与个体的分离趋势。这也就是为什么素质教育比不过中小学奥数教育的秘密所在,因为奥数有助于学生们在考试中获胜,而拥有良好美德却无助于考试的成功,甚至会耽误专门知识的学习。从这个现象中,我们可以粗略看出素质教育在推行中面临的主要困境,即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分裂。奉行“类霍布斯效应”的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效率优先原则,由此衍生出一套工具理性主导下的评价体系,在这套体系里,最基本的生存指南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就其理念基础而言,这是一种简单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翻版,在此纲领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演变为可以原谅的行为和选择。素质教育的困境也再次提醒我们,传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是存在缺陷的,因为,它的核心主旨是对个体获得的技能知识的估价核算问题,即它只关注学习与教育对于个体的资本积累的作用,最终市场以个体拥有的学术资本的多少再给予相应的回报。这是学习与教育的典型外在价值的体现,在人力资本理论中根本没有关涉到学习与追求美德的内在价值问题。学习的内在价值成了一种没有根基的存在:没有人明确反对,也没有人主动践行。因此,解决素质教育遭遇的困境的一个可能出路就在于:改造现有的社会评价体系,在评价体系中提供内在价值向外在价值转化的渠道,当内在价值也能通过某种方式得到明确回报的时候,素质教育就有走出困境的可能。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指标,即素质教育的价值弹性系数,简单地说,就是内在价值的收益变化率与外在价值的收益变化率的比率。用此衡量一个社会的素质教育程度(美德程度),如果素质教育的收益率远远小于技能教育的收益率,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功利化非常严重的社会,竞争惨烈,进而毁坏道德与规则,社会秩序容易出现失范现象,当下的中国就是这种模式的一个典型。今天中国社会的失范现象已经达到空前的程度,各种违背道德与规则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一切已然说明进行素质教育的迫切性。当素质教育的价值弹性系数接近于1时,意味着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处于均衡状态,这是一种理想化状态。至少,我们应该做到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相比差距不是很大的情形,换言之,素质教育的可见目标就是,在一个社会中形成做一个追求美德的好人不吃亏的态势。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彰显素质教育的内在价值?

如果我们把人的活动空间分为三部分,即私人领域、社会领域与公共领域,那么,追寻美德在私人领域的收益就是能够获得内心的安宁,这是最大的无形收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说,人的灵魂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即理性、勇气和欲望,追寻美德可以唤醒沉睡的理性,提升勇气,抑制欲望,在一个功利化的喧嚣社会,内心的安宁对人生而言是最大的幸福。在社会领域,人与人之间存在广泛的社会交往活动,而践行美德有助于降低社会生活的交易成本,达成普遍的信任与共识,形成和谐的交往秩序。比如遵守诺言,捍卫诚信与契约精神等,这些美德的存在就是一个健康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础条件,否则社会秩序与规范的效率是不可想象的。按照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观点:一个脱域社会的运行建基于两套系统:即专家标志与象征系统。对于专家标志系统而言,基于个人的美德是其获得社会认同的前提;对于符号系统而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形式,它应该满足城邦的第一美德:正义,否则其运行就会出现合法性危机。正是基于美德形成的这两套系统,维系了我们的本体性安全,以及尊严与荣誉。

在一个美德严重匮乏的社会里,美德的稀缺性无形中促成了美德的内在价值处于溢出状态。这就意味着,在一个不讲诚信的社会里,由于整个群体大多不讲诚信,从而导致个别讲诚信的人获得更多赞誉。而实际上,讲诚信仅仅是坚守美德的底线而已,但是,此时美德获得了超额价值。从这意义上说,在美德稀缺的社会里,坚守美德是能够获得超额内在价值的,以及随之而来的外在价值,对个人而言,这就为素质教育的开展留下了无数可能的空间。为了使素质教育真正运行起来,在整个社会层面应该着力打破“类霍布斯效应”的影响,为此必须改变目前的功利主义的评价体系,使评价体系中加入更多的价值理性的要素,以突显美德在考评体系中的权重,以此呼唤每个人内心中久违的神圣感,从而让受教育者从他律走向自律,这是获得心灵自由的一条捷径。这也是康德提出“头顶上的星空与内心的道德律”的深意所在。同时,通过美德教育,也为社会转型提供必要的基础与准备,这正是未来推行公民教育的前提。很难想象一个不追求美德的社会能够成为一个文明的社会。正如法国社会学家爱弥尔涂尔干所言:“我们说,国家是社会思想的器官,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社会思想均来源于国家。其实,这里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来源于社会的集体大众,并散布于大众之中;它由各种情感、理想和信仰组成,社会采用集体的方式创造了它,并随时间的推移,渗透在每个人的意识中。第二类来源于国家或政府这种专门机构。两者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3】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对于美德的不懈追求,促成了一个好的社会的形成;而一个好的社会由于坚决贯彻城邦的正义美德,又有力地推动了个人对于美德的追求与热爱,这是一种良性的宏观互动。让美德的拥有者因为美德而获得回报,一切美德的红利必须得到国家的保护与承认,这是国家或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一个族群而言,没有精神生活的繁荣是另一种贫困。基于此,推行素质教育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本举措。

三、价值理性下的素质教育与大学的责任

如果说素质教育在中小学的践行仅仅相当于一个人在追寻美德旅程中的播种与发芽发阶段,那么大学阶段才是真正让素质教育走向生根与成熟的时期。推行素质教育的目标无非是在每个未来公民的心中,确立起一套以美德为坐标的立体心智认知框架,最大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促成文明社会的形成,这也是未来社会转型与社会秩序和谐发展的基础。以往的素质教育之所以成效不显著,是因为大学阶段在整个素质教育链条中的缺席,导致诸美德在个体内心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前提下,过早地就被功利主义社会中时时涌现的失范状态彻底荒漠化,导致素质教育的前期投入收效甚微。为此,我们必须补上这个环节,真正让美德在所有受教育者心灵中扎根并生发出源自心灵的力量,由此我们收获属于每个人的幸福。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谈的大学在素质教育中的责任问题。这里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其一,通过高考让以美德为基础的素质教育的内在价值最终得以体现;其二,大学作为巩固美德的重要场域,它的主要职责就是对于受教育者习性的培养以及美德共同体的扩散与传播;其三,重新审视大学的责任。

高等教育与初等教育的一个最大区别在于:以法律认可的能力获得社会的合法性承认,取得进入社会诸职业的授权。这是教育目标的一种质的转变。在当下中国的教育体系中,为了获得这种资格承认,所通用的方式就是高考制度。尽管目前采用的高考制度暴露出许多弊端,但它仍是中国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形式,目前还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完全取代它。关于高考改革的话题,在笔者看来当下主要应该关涉两个层面的改革:其一,高考制度的改革;其二,高考内容的改革。由于,高考制度改革涉及内容比较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短期内不会有根本性转变,这里暂且不多谈。仅就与本文相关的高考内容改革而言,操作起来会简单很多。高考内容的选择直接决定素质教育的归宿与命运。问题的实质在于,如果社会一方面强调推行素质教育,另一方面又在最重要的高考内容设置中不体现出来,导致以美德为基础的素质教育的内在价值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转换。对个体而言,一旦践行很有可能影响应试教育带来的外在价值的损失,由此,缺少必要的制度保障,素质教育就彻底沦落为教育内容中的鸡肋现象。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素质教育的内容如何体现在高考选拔中,换言之,美德的价值如何在高考中得以体现。比如诚实、勇敢、正直这些美德根本无法量化,很难在试卷中呈现出来,这就是价值理性在价值转换中面临的共同困境。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只能依靠用“时间换价值”的方法,做法很简单,由于美德的积累与呈现都是需要时间的,延长时间会把美德的价值很客观地呈现或折射出来,同时时间也是揭穿各种伪装美德的最好检验器。在操作层面就转化为增加美德评定在高考成绩中的比例权重。如何防止基层作假?公开、透明,让一切呈现在阳光下,毕竟美德是很难伪装的。另外,辅以适当的激励措施:奖励是正向激励,惩罚是反向激励。尤其是惩罚机制,它的作用最为持久。通过这些措施,美德在高考中的价值自然会逐渐得到认可,并成为个体的一种理性行动指南。

按照儒家经典《礼记·大学》中的说法: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就给我们的大学教育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大学的责任。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厘清如下两个问题:其一,大学的功能;其二,大学的处境。大学的功能是其所处时代症候的体现,在工具理性主导下的时代,大学无疑会把自己的行动纲领契合于功利主义原则。由此,我们看到了今天的大学都演变为一种高级的技能培训所,批量生产,流水线作业,培养出来的是整齐划一的具有超强谋生能力的匠人而非思想大师。从专业设置到教学内容的选择,一切按照市场需求原则来决定取舍。按照哲学家卢卡奇的说法:“在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的联合是一种分工基础上的联合,这种联合是按照效率最大化原则、按照技术合理性的要求建立起来的。”【4】基于这种现实,大学在思想与行动上就出现了分裂,精神分裂的大学造就了“心——身”分离的学生。为了重新造就人与社会的统一性,近年来兴起的通识教育就是这种努力的一个缩影。问题是通识教育,仍然是一种知识的灌输,它力图解决的是专与博的问题,而无法从根本上贯彻美德教育。为了解决这种困境,持之以恒地加强人文主义教育就是一条绕不开的道路,借助于这种努力,缓慢地树立一种以智慧、勇气、正义与节制等美德为坐标的精神地图,使公平、正义、自由、平等、信仰、热爱、诚信等美德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这也是大学作为习惯培养场所的职责所在。这种缓慢的进步,意义深远,通过一批批习惯美德的毕业生走向社会,间接地大学在加快美德共同体向远方的扩散,假以时日,这种如春草般蔓延的美德共同体会让整个社会出现质的变化。只有基于此,大学才有资格被称作人类思想的高地,因为,它在时刻不停地向整个社会溢出美德和希望,随着接受美德的人群的增多,整个社会的吸收能力在快速加强,社会的文明脚步也随之加快。只有在这种氛围下:我们才可以听见那些久违的历史绝唱:吾爱吾师,但我更爱真理!

大学文化改革的路径很多,但关键是发现核心问题所在,然后才能开出对症下药的药方,根据笔者多年的观察与思考:当下大学存在的痼疾在于教育理念的落后以及大学过度行政化的恶习。就此而言,重建教育理念,使之成为一种有机理性主导下的教育纲领是当务之急,核心主旨在于从培养人才的“术”的层面,发展到培养人才的“道”的层面,只有基于此,追寻美德以致达到止于至善才是可能的。至于大学的过度行政化,缩减其规模,转化其功能,即可改观。其实质在于使行政人员与资源分配环节脱钩,遏制了权力可能衍生的寻租现象。也许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努力也削减了行政人员对于意义与自由的肆意分配,最大程度上削弱了来自行政权力的无限制的自由裁量权。这种尝试,也就是美国经济学家阿兰斯密德提出的状态——结构——绩效范式(SSP范式)的变体。从中不难看出,改变当下大学的结构,才能换来我们渴望的状态与绩效的改变,从宏观角度来说,这种努力也为大学争取了更多的自由空间。以往大学改革成效不大的原因就在于仅仅徘徊于对于大学状态的稍许改进,或者对于绩效的奖惩激励的调整,而远未触及到大学的核心结构。所以未来大学改革的关键出口在于大学结构的改革,否则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就是一句空话,或者纸上谈兵。笔者曾戏言,我们与国外大学进行对比,不在于我们大学的结构比人家缺少什么,而关键在于我们比人家多了什么?多什么比少什么在当下更能反映大学存在问题的实质。

变革中的大学职责就体现在:它不仅仅是新知识、新思想的发源地,它应该担当推广美德的先锋,并以强大的道德勇气敢于践行诸美德,为整个社会输出思想,塑造时代的文明坐标,并以此召唤与引领受教育者内心沉睡的美德奋然前行。以卓越和勇气赢得社会的恒久尊重与敬意。所有这一切,就是我们今天在大学倡导素质教育的目的所在。

参考文献:

1】(美)A麦金泰尔.追寻美德:伦理理论研究【M】.宋继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248.

2】(美)罗伯特诺齐克.经过省察的人生——哲学沉思录【M】.严忠志、欧阳亚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147.

3】爱弥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M】.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84.

4】阿克塞尔霍耐特.分裂的社会世界——社会哲学文集【M】.王晓升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2.

 

 

【博主跋】这篇博文是去年年底应《中国高等教育》杂志社吴绍芬老师的邀请写的一篇比较长的文章,发表时题目做了适当修改,便于人们接受,第一次与吴博士合作,很愉快,刚才与吴老师联系过,文章已经发出来,估计是2013(3)期,这是原稿,是为记!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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