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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协会的休眠与制度性利他的两难困境

已有 3908 次阅读 2011-6-30 15:29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office, style, target, 行业协会

科技行业协会的休眠与制度性利他的两难困境

李侠

近五年来全国性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各类社会失范现象屡屡发生(如近期的食品添加剂问题),社会运行质量大幅度下滑,各主管部门也纷纷宣誓要坚决采取零容忍政策,听起来很美,可是实际效果却是雷声大雨点小。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政策失灵与社会扭曲现象的呢?究其原因无外乎两个:首先,由制度设置本身存在的权力过度垄断与配置不合理造成的无法克服的权责不对称问题;其次,在制度的管理者与散落于社会中的个体之间出现了联系纽带的休眠性中断。权力的过分垄断与集中造成权力的浪费与低效,这已经是制度经济学充分证明了的事实,这种境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体制性痼疾,解决措施主要有两个,其一,从根本上进行体制的改革,以此解决体制固有的先天疾病,其二,加强社会监督,尤其是体制外的监督,以此来遏制权力的浪费以及溢出现象,阻击责任的肆意分摊化做法。以往的所谓集体负责制,就是典型的对未来责任预先采取无原则分摊机制,导致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称现象愈发严重。试想为何没有人愿意实行权力的公平分配呢?其中缘由不说自明。本文关注的主要是第二点:制度与社会运行之间的纽带问题,而这点在当下的中国更具有现实的操作意义。

按照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研究,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造就了行业协会的出现,而行业协会有助于形成群体之间的有机团结。坦率地说,涂尔干作为现代社会学的开拓者之一,对社会问题的考察,视角敏锐,意境深远,不愧为大师级的人物。我们可以把涂尔干的结论做进一步的推广: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整个社会变得越来越专业化,此时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出现了:一方面由于专业化,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被分立的知识体系隔离起来,表面看起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了,但是吊诡的是,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高度的专业化分工,每个人又比过去任何时代更多地需要依赖他人的工作,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依靠他人而独立生存,这个制度性事实又在个体之间形成了不可见的越发强烈的依赖关系。所以现代社会就出现了很奇特的画面:表面上看谁与谁都没有关系,而骨子里却是谁也离不开谁。从这意义上说,为了应对分工带来的诸多变化,行业协会的发展就是必然的。除了与个体的存在有关系外,行业协会的出现,还解决了一个由分工带来的鉴别与规范的问题,前者是指对个体水平以及工作产品质量的鉴别,后者则指涉了对同一领域内群体行为的规范与规训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共同体之间的有机团结。换成当代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说法就是行业协会的出现确立了信任机制的社会基础。这点很好理解,由于分工带来的快速发展,任何个人或机构都没有能力去鉴别与监督个体分工条件下的产品质量以及个体的行为,整个社会开始进入风险社会,每个个体为了本体性安全的考虑,希望通过行业协会的形式负责为整个社会提供分工条件下的承诺与信任机制,用吉登斯的术语表示就是:在脱域系统里依靠象征标志与专家系统来维系整个社会的信任机制。基于此,行业协会则负责对这些信息进行甄别并向整个社会提供背书的信任机制。这种模式一则促成了行业协会的发展与社会的认同,再则由于行业协会的努力,导致整个社会的鉴别成本快速下降,节约了社会资源,从而进一步促成分工向高级化方向发展,有力推动社会进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当代行业协会肩负三种职责:为整个社会提供信任背书,规范共同体行为;为协会内的共同体成员提供支持与保护。

正是由于专业协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有效运作,保证了整个社会的运行处于有序状态,把共同体行为中属于公共领域的部分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只有极个别影响深远的重大违规事件才诉诸法律等强制性措施,从而造成共同体的有机团结。对于违规者,按照涂尔干的说法,行业协会的惩罚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每一种职业都具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在同一工人群体中,公意总是在这一特定范围内广泛传播,尽管不存在任何与之相应的法律惩罚,但它还是得到了人们的遵从。在同一职业群体中,存在着共同的风俗习惯,谁要是违反了这些风俗习惯,就将遭到整个法人团体的一致指责:这种指责,就像所有道德惩罚一样,会转换成外部行为,如纪律处分、辞退和绝交等(涂尔干,2008,184)。在今天,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方式的日益便捷化,导致各种违规行为的曝光与扩散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由此遭受到的惩罚将更为严重,它会使违规者无处藏身,至少在量上造成违规成本等价于违规者自身所拥有所有的沉没成本甚至还要高。在古代由于信息流通的不畅,违规者可以利用空间的转移来部分逃避相应的惩罚,但是今天,这种做法已经没有了实现的空间。按照这个逻辑我们的社会生活应该处于一种更为规范有序的状态,然而我们遭遇到的现实与理论预测却完全相反,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在知识日渐远离日常生活并呈现出高度复杂性的今天,任何管理部门都没有足够能力鉴别所有的知识与群体行为,此时各类专业协会发挥其拥有的正向功能就是化解这个社会难题的唯一手段。由此,我们需要了解中国的各类专业协会的发展状况又是怎样的呢?笔者从民政部的网站上找到2009年的一份统计报告,其中提到社团(与专业协会类似)的信息如下:全国共有社会团体23.9万个,比上年增长3.9%。按照社团活动地域范围划分,全国性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00个,省级及省内跨地(市)域的23364个,地级社团63043个,县级社团150540个。按照社团服务的主要领域划分,工商服务业类22847个,科技研究类19786个,教育类12943个,卫生类11521个,社会服务类30818个,文化类19687个,体育类12623个,生态环境类6702个,法律类3213个,宗教类4165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45367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6120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661个,其他32294个。(数据来自《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这里还涉及到几个有用的数据:2009年各类民政登记管理单位职工总数有1038.0万人;民政事业费年支出2181.9亿元。从这个数据中可以发现我国的相关专业协会并不缺少,而且从业者甚众,投入巨大。正是这些如动脉与毛细血管一样遍布各地的专业协会的存在,维系了社会的正常运行。现在的问题是各行业违规事件层出不穷,由此,可以推断,这些专业协会没有发挥正常的监督与规范功能,大多处于集体性休眠状态,这才是造成当下各类社会问题丛生的根源所在(与社会矛盾无关)。因此,当下的紧要任务就是从制度层面激活这些专业协会,让他们发挥正常的功能。

在激活各类专业协会的过程中,要警惕一种难以处理的两难困境,即制度性利他困境。这个问题是由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在1950年率先提出来的,他的大意是这样的:即公开还是不公开越轨行为。这是一种典型的结构性制约,也是一种两难困境:从专门职业共同体成员的角度看,每一种被公开的偏离利他主义规范的行为都会损害整个专门职业共同体的公众威信。它可能会导致对某一专门职业共同体中越轨行为的实际程度产生广泛的误解。但是如果专业协会不公开其成员的越轨行为,又会助长越轨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专业共同体的整体性失范现象的发生,这就是专业协会面临的两难困境。反观中国当下的各类专业协会都已经陷入到这个两难困境之中,所以近年来我们看到了一些非常诡异的现象:一些违规事件的揭露不是由专业协会做出来的,而是由记者以及当事人举报出来的,导致庞大的专业协会处于集体不作为状态,而这种不作为又助长了共同体成员的越轨事件的发生,从而加剧了专业协会与共同体成员的整体信誉资本大幅贬值,要想恢复原有的公信力,中国的专业协会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之内,中国社会的运行将处于低信任、高成本、高风险阶段。

基于上述考虑,如何激活专业协会的功能,以及避免制度性利他行为面临的两难困境,就是我们此刻需要认真思索的问题。让行业协会从休眠状态中苏醒过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慢慢来,在此期间也许主要应该从如下三个方面着力:首先,让专业协会获得充分的自主权,以学术独立的姿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来运作。彻底改变制度装饰品的角色,从而成为一个提供规范功能的机构;其次,行业协会必须痛下决心治理两难困境,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否则重建信任机制是不可能的;第三,行业协会要主动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通过提供客观的、准确的专业知识赢得社会的认同与尊重,同时也促成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有机团结。

2011-5-15于南方,16日校对与修改,17日再次校对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这篇小文,投到孟玮老师她们的刊物《民主与科学》杂志,估计应该出版了。想想,不经意间已经合作好几年了,也是人生际遇中很有缘的事情啊。六月就要结束了,也快放假了,这学期一直忙碌,又感觉什么都没有做成,这种情绪已经折磨我很多年了,不说了,还要加紧做手里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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