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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水规定中,氨氮(NH4+-N或NH3+-N)被认为是最大的削减目标,但是如果仅仅减少氨氮的话,这并不是对水质污染最好的对策。大量氨氮成分的污水是由人类或家畜的排泄物形成的,直接流入河流或湖泊造成的水质污染。由此形成蓝藻类的营养源,消耗掉水中的氧气,变成贫氧状态,从而变成黑臭水。如果要把氨氮去除,由于好气性的硝化细菌,使亚硝酸NO2转换为→硝酸NO3,并且通过厌气性的脱氮细菌分解成氮N2和水H2O。氮N2作为气体,将扩散至大气中,从而使其从水中去除。
想要对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流入的河流和湖泊进行水质改善,最重要的是禁止污水流入,然而对已经被污染的部分,必须进行直接净化措施。现有的直接净化措施一般是曝气设备或植被浮岛。曝气设备在缓慢的自然曝气效果不被看好的时候,通过增加溶存酸,使好气性菌活跃,从而使氨态氮变成硝酸。氨氮虽然名义上得到了削减,但是亚硝酸或硝酸性氮持续存在,结果总氮成分并未得到削减。
由于植被把氮成分作为营养源吸收,对水质的改善有一定效果,但吸收量只是该植被的生长所需,不能对应大量的氮成分,而且大型植物并不容易吸收硝酸NO3,想要更好的吸收,还需要用金属离子等对其还原。
在水质污染对策中,氨氮与全部氮成分一起削减,总氮的削减是有效的。水中残留的由氨氮变成的氮成分,成为蓝藻类的营养源,在流速缓慢滞留水域,蓝藻类增速繁殖,使得污浊持续,最终无法改善水质。水质污染的有效对策是和氨氮共同减少的总氮成分减少。总氮和总磷等营养盐类,也有河川和湖泊周边的农田的肥料流入造成,这需要对水域内实施直接的水质净化措施。
下水道或废水处理设备完善地区的污水,一般通过活性污泥法处理分解有机物和氨氮。活性污泥法是通过曝气,好气性微生物活性化来进行污水处理的。氨氮是亚硝酸变成→硝酸,在曝气槽内作为亚硝酸或硝酸(总氮)存在,为了处理水中总氮成分,必须在厌气槽中进行生物氮处理设置,但是一般的下水道处理设施并没有此设置。
这样的下水道设施或排水处理设备的处理水,即使氨氮被减少,但硝酸等全氮浓度是很高的,就这样排放到河川等,流入到河川的全氮又会成为蓝藻类的营养源,从而水域被污浊物污染。在下水道处理设施和排水处理设施中,与氨氮共同减少全部的氮成分:成为总氮减少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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