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生7月份主动与我email联系,了解了基本情况后我找他来京面谈,以便双方详细沟通,面谈时明确说双方确定意向前可自由双向选择,但一旦确定推免意向,双方即须推掉其他所有的推免联系,他当时答应。
7月30日我邮件正式通知他:“经过之前的沟通和比较,我愿意招你为推免生。请尽快回信确认你的决定。如果你愿意、并且学校那边没有什么问题的话,接到你的确认信后我这边会正式回绝其他联系的学生,若你那边之前有联系其他老师的话你也须相应处理。”
同日他邮件回复我:“谢谢您这么快就给我答复。我很荣幸!我非常愿意去中科院地理所在您的指导下攻读硕士学位。以我的成绩名额应该没问题。”
次日见到他的答复邮件后我即拒掉了其他所有之前联系推免的学生,并在此后对所有来联系推免或考试的学生均以“已有推免意向”而谢绝。一直到今天下午,我才从研究生处的渠道得知这个学生在双方正式邮件订约后还申请并参加了其他学校的推免面试。
从7月30日双方来往邮件定约后,事情很简单——诚信问题。但问题就出在了推免生的诚信问题上,无关法律法规,只涉及道德。
而我现在面临的则是在去年已经停招一年、使得今年只有学生毕业没有学生入学之后,下一级可能又没有合适学生可招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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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注:
算一算,我找研究生的这些年,所有开始双方达成定约的,一共已有9个学生(4个推免生、1个考生、1个外校联合培养——本科论文起就开始由我指导了、3个客座学生——在学校读完研一后找我要实习和做论文机会的学生),而出现这一类毁约的诚信问题的,目前已有4个学生,包括2个推免生(除了这次这个,前年还有一个,那次我是处在另一个招生导师的位置,万幸在复试之后及时得知一个在其他学校工作的师兄已被报我的学生作为保底、他那边已推掉其他推免生联系后,我果断拒掉那个学生)、还有2个客座学生。
这个比例让我实在有些。。。
我这种找学生的定约做法至今没变,只是形式上已经从最初的口头约定逐渐变为邮件确认,下一步还想要我怎么变呢?
如果我以后也去让多个联系推免的学生来报,那结果多半是我招了一个最满意的,其余的学生可能没有机会再去找其他的推免导师,失去了推免机会。从我这边看,我是在为了充分保证自己的利益而有意废掉其他学生的正当机会,有违我的做人准则。如果有一天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那我是在拿自己为代价来印证“劣币驱逐良币”理论,何其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