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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很早就曾经说过,创新不是愿望和目标,也不是过程,而只是事情后评价的结论,或者是结果。因此,创新不是想做就做的,而是做了事情后回头看,找找有没有的事情。
李侠老师说,创新应该先有制度保障
赵明老师说,苏联体制下也有很好的创新
因此,体制固然重要,但是,那个大环境创造起来非常的艰难,建立一个美国式的社会制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超出我们能够讨论的范围。想办法在现有条件下认识创新本身并为“有创新”创造出适当的条件是目前面临的实际问题。
“有创新”的前提是先学会精致的做事情,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才有可能再向前一步。一个马自达的车子,扣上一个粗制滥造的铁壳子,换上奔腾的名字,就叫创新了?漂亮的皇冠车子,改了一下前后的车灯和保险杠,换上红旗的车标,也可以称自己创新了?拿了人家新干线列车改装一下,调一些程序设置,画上一个和谐号,就号称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一个一块肥皂和牙膏都做不好的国家,没有一块衣料是自己设计的国家,硬要提倡和强调创新,并以是否捞到钱作为唯一标准,就会出现三聚氰胺牛奶,苏丹红鸡蛋,地沟油食品、毒胶囊等等“创新”,也就会出现学术界跟风模仿当成创新,把SCI作为创新标准这种异化的创新,还出现SCI分区这种和地沟油没啥区别的所谓管理创新。
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多年艰苦积累和细致研究。不管是基础研究还是技术研发,只有理解到别人不能到达的程度,才是事情做到目前最好的基础。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有了新想法并成功的实现提高一点,才是有创新的具体体现。那种并没有把事情做到最好,一味的变化花样和手法,跟着潮流做的研究,跟创新扯不上一毛钱的关系,只能算猎奇和自甘堕落为出版社无偿贡献劳力和金钱的苦力行为;即便做到了极致,没有新想法,也没有实现在目前的水平上提高一步,也只是做到了最好,算不得有什么创新的价值。
更多的呼唤给我们一个能够把手头的事情做到最好的环境,比呼唤制度的变化更现实,尽管有些事情是免不了有扯不清的关系。一步一步的改变总比剧烈的变革要好,更有继承性和发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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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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