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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护理学同事(私下沟通,2026年6月7日)昨天和我聊了一会儿,部分内容如下:
她:“扎根理论:研究对象真正关心的问题,而非研究者提出的问题(Glaser & Strauss, 1967)” [(ref.)]
费老师,如果我想研究的议题是临床上研究对象和研究者均关心的问题呢?比如说我碰见很多手术患者问我,为什么这么痛?但这也是临床医护人员需要去探究的发生机制,从而需要去干预的问题,那扎根理论是不是不合适?
费:如果通过系统地资料收集/分析(ref.)后发现 大多数患者关心是这个问题的话,当然可以。后半部分不属于扎根理论的范畴。如果单纯考虑“临床医护人员需要去探究的发生机制,从而需要去干预的问题”[(ref.)],那么扎根理论就不适合。
她:但如果通过系统的资料收集,发现医护人员关切术后镇痛的问题,且针对为什么那么多术后镇痛的干预方案,但就是没有效果,或者执行不下去,是可以使用扎根理论的对吗
费:这当然可以。一定是医护人员真正关心的问题
她:……在何种情况下使用扎根理论,其实很多研究者可能刚开始是自己想研究这个问题,然后开始找一批人开始访谈,这从刚开始就是错的。如果不仔细研读和学习,真的我也会犯错。我很开心,今天我比之前进步了一大点,因为我从本质上了解到我以前对扎根理论的认识是错的。(emphasis added)
费:是的,扎根理论不适用所有场景(ref.)。王颖(2022),曾晓晴(2025)等人都是护理学的,她们的学位论文可以公开下载。你可以看一下。
费:目前在世界各地,绝不多数声称扎根理论的研究其实不是扎根理论,要研究的问题就错了,其他的(比如编码/采样)部分根本不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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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6-1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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