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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分析

已有 3043 次阅读 2014-7-14 19:46 |个人分类:科学感想|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一般人的理解,人死如灯灭,或者一死万事皆休,或者好死不如赖活着。中国人除佛教有来生来世之外,本土哲学对死亡的看法大体上平实,不虚矫。中国古代哲学中,庄老贵生,而孔子的态度则有几种说法。以《论语》中的“未知生,焉知死”和“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来看,孔子对死采取的是回避的态度,大概是认为人都要死,死了也就完了,说也没用,所以不愿意多说。王充《论衡》引《孔子家语·哀公问政》,“孔子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鬼;魂气归天,此谓神。””

    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中引用庄子的“死生亦大矣”,实质是庄子借孔子的话(原文“仲尼曰:“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虽天地覆坠,亦将不与之遗。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也。”)王羲之则认为庄子齐死生的观点虚妄,死亡对于人来讲是可悲痛的事。(《兰亭集序》说:“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西方基督教对死亡的观点比较复杂宏大,有天堂地狱之分。但多数哲学家并不相信这些。美国哲学家威廉·巴雷特的成名作和代表作《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段德智译)认为,海德格尔对死亡的分析是《存在与时间》中最有力量和最为著名的章节之一,它用思想显现了文学家托尔斯泰用故事显现出来的真理。(在这两个实例里,真理都须基本上理解为显现。)死亡的本真意义,即“我要死”,并不是存在于这世上的一个外在的和公众的事实,而是我自己存在的一种内在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也不像道路的尽头,我总有一天会到达。只要我这样想,我就依然把死亡保持在自己身外的一定距离。问题的实质在于:我随时都可能死,因此,死亡现在就是我的“可能性”。它像是我脚下的一壁悬崖。它也是我的可能性中最极端最绝对的:说它极端是因为它是关于不存在的可能性,因而也就是那种割断了一切别的可能性的可能性,说它绝对,是因为人能够熬过一切别的令人心碎的事情,甚至他所爱的人的死亡,但是他自己的死亡则把他整个了结了。因此,死亡是各种可能性中最个人和最内在的可能性,因为它是我必须自己去经受的:任何他人都无法代我去死。根据海德格尔的观点,.只有把我的死亡带进我自己,本真的存在对我才有可能。在受到这种内在的死亡天使震动之后,我才像伊凡·伊里奇一样,不再是不具人格的和社会的众人中间的一个了我就自由地成为我自己了。把死亡带进我们自己,虽然十分可怖,倒也是一种解放:它使我们从那可能席卷我们全部日常生活的、琐碎事务的奴役状态中解放出来,从一给我们展开本质的“筹划”,借此我们便能够使我们的生活成为仅属个人的、有意义的自己的生活。海德格尔把这种状况叫作“向死的自由”或“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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