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冶金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实验室是学习和科研的重要场所,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基础管理工作之一。为维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实验室财产免遭损失和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实施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度
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验项目责任人应预先对实验者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制定实验操作规程,对实验者进行实验操作过程培训,使实验实施者对实验的安全隐患、实验操作流程有全面的认识。责任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责任人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
2、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
(1)实验用品的订购
实验用品应找有资质的供应商订购,以保证用品质量和避免经济纠纷。对预订要处理的物质或操作可能有法律规定限制,或需要操作或处理者具有资格的实验用品,自行调查供应商是否有法律规定或资格的要求,由责任人确认。
(2)实验用品的存放和使用
对机械或物质如果不能安全地处置,不论什么样的实验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实验前根据规则检查所接触、使用的物质、装置的潜在危险性。实验用品分类存放在指定的位置,按要求分类保管。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钥匙由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为防止事故隐患,严格实行危险品使用登记制度,登记使用人、使用量、时间、用途等明细事项,用完后钥匙还给负责人,如未及时登记,责任人应督促登记。
(3)实验安全防护用具的佩戴
1)护目镜
对研磨、切削作业等产生火花、微细粉、可能产生喷溅的液体、高温喷溅、药液的飞沫等的操作,要佩戴护目镜。护目镜种类较多,有普通的眼镜、带眼镜的面罩、完全遮盖眼睛的气密性好的带眼镜的面罩等,根据用途选择使用适当的眼镜/面罩。
2)遮光保护具
紫外线、强可见光、红外线、激光等发射强光的实验时使用。要注意根据激光的种类、波长、功率不同有不同的滤光镜。
3)保护手套
接触玻璃、金属板等易伤手的作业,接触低温、高温物体的作业时要带防护手套。手套有普通手套、耐有机溶剂、耐热、耐寒、绝缘等不同种类。
4)安全服、安全鞋
穿实验工作服,不穿容易把实验台上的瓶子、器具等挂倒的服饰。搬运重物、落下物等可能伤到脚的操作时,需要穿安全鞋。湿滑地面上要穿防滑鞋,原则上不要穿易脱掉的鞋子。
5)安全带
高度两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及相当的条件下的作业时要系安全带。
6)呼吸用保护具
防尘口罩,有粉尘、烟、雾等的场合要戴口罩。
防毒面罩,室内使用有害物质(有机溶剂、化学药品等)做实验时。局部使用排气装置但换气不足的时候,要用防毒面罩。
自给式呼吸器等的设置:可能发生缺氧的房间(例如大量使用液氮的房间),应设置自给式呼吸器。
7)安全帽
可能有物体飞来、落下物等危险或坠落危险性的作业,要带安全帽。
8)防噪音保护具
耳栓、耳罩等,产生强烈的音响(85dB(A)以上)的作业场所,要使用耳栓或耳罩。
(4)实验时间、人员安排及实验实施安全要求
1)实验人员管理要求
实验室只允许具备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实验工作能力的实验人员从事相关实验操作。注意不要安排强行的、力不从心的实验计划。紧张密集的日程安排和疲劳生病时做实验是事故的苗头。尤其要注意:“等到熟悉了”、“已经熟悉了”。
实验室禁止饮食、补妆、娱乐等与实验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实验人员未经责任人允许随便带朋友或陌生人来实验室参观或玩耍。
2)正确评估实验的安全隐患
做实验前,和老师及周围的同学等讨论、制定计划,确认过去有无事故发生,充分地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危险、有害性高的实验,不要一人做,要多人一起完成。极力避开夜间的实验,不开展存在安全隐患(高温、水、电)无人看管的高温实验。夜晚注意力低下,出现各种紧急情况难以及时应对处理。原则上不要在休息日和深夜进行这类实验。
3)配戴必要的保护用具进实验室工作
有报告说眼睛中进入飞沫的事故的70%是其他实验者所致。实验室的门上要张贴“请配戴保护用具”的标语。
4)运行中的无人操作器械的管理
若有运行中的无人操作器械,“实验中”、“接触危险”等提示牌提请第三者明知。
5)实验室的供电、供水、供气设施的管理
实验室的供电、供水、供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在岗。各种移动电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关窗,锁门。
6)紧急情况处理
掌握实验室应急处理的措施,实验前确认紧急出口、最近的灭火器的位置、种类、使用方法等。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实验室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部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生命高于一切。
3 实验室安全管理惩罚制度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和实验实施者分别处理。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诿责任者,根据学校规定,给予从严处理。
附件:
化学物质管理
(1)管理制度制定
学校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各课题组按化学物质的性质记账,分类存放、使用,涉及管制的药品按国家规定登记、专人保管。
低温液化气、高压气体: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该接受安全专题讲座。学校应建立高压气瓶管理制度。高压气瓶安全使用与管理详见本附件下面内容。
(2)化学物质的使用
使用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的实验室,要有醒目的标签,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饮食;
剧毒物质要有专用保管库(柜),钥匙由教师保管,库(柜)要有标签明示内存剧毒物质。
(3)放射性物质、放射线的使用与管理
依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4)使用激光的注意事项
激光对身体的危害主要是眼睛和皮肤,能引起白内障甚至失明,大功率激光会导致皮肤烧伤。
使用激光要戴与激光波长对应的眼镜,眼睛、皮肤不要对激光,镜头要固定好,激光光路上不要放置可燃物,光路上最好有防护罩遮盖。使用激光的实验室要有标牌:激光危险,无关者禁止入内。
实验室气体钢瓶安全使用与管理
(1) 气体钢瓶的颜色标记。
我国气体钢瓶常用的标记见下表1。
表1 常用气体钢瓶颜色标志
气体 | 化学式 | 瓶色 | 字色 | 字样 |
氦 | He | 棕 | 白 | 氦 |
氮气 | N2 | 黑 | 黄 | 氮 |
粗氩气体 | Ar | 黑 | 白 | 粗氩 |
纯氩气体 | Ar | 银灰 | 深绿 | 纯氩 |
压缩空气 |
| 黑 | 白 | 压缩空气 |
氧气 | O2 | 天蓝 | 黑 | 氧 |
氢气 | H2 | 深蓝 | 红 | 氢 |
二氧化碳 | CO2 | 黑 | 黄 | 二氧化碳 |
甲烷 | CH4 | 棕 | 白 | 甲烷 |
(2)气体钢瓶管理存在的隐患
1)气体钢瓶没有醒目标志。
2)为实验方便,将多种气体钢瓶随意放置在普通实验室内设备附近,甚至在实验室实验台边放置多达十几个钢瓶,缺少安全设施,缺少专人监管。
3)对气瓶的安全使用规范操作不够重视,对气体钢瓶的使用未能正确掌握。
4)实验室防爆设施不健全。如通风不良、气瓶带静电、气瓶泄漏,未及时处理而存在安全隐患。
5)气瓶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责任分工不明确,缺少专人监督和处理,导致一些问题无人发现,出了问题也不及时处理,因而存在安全隐患。如气瓶附件丢失、气体泄漏、气瓶的残存气体及空瓶处理等都需要专人经常检查处理。
(3)气体钢瓶的安全使用
1)压力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选用合格的优质产品,根据气体种类分类专用,安装时要更换垫片、螺母要旋紧,不能滑扣,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后,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2)使用压力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3)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4)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性气体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4)气体钢瓶的存放
1)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
3)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与燃料气瓶和其他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6m。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4)气瓶应直立存储,放入气瓶柜中,或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用铁链或钢圈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5)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整齐排放。实验室对高压气体钢瓶必须分类保管,直立固定并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
(5)实验室气体钢瓶的管理
1)按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实验室张贴气体钢瓶使用制度。钢瓶使用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执行,用气单位和个人对所领用钢瓶负有维护和保养的责任,操作要认真仔细,按操作规程执行,远离明火,如因使用不当发生事故,或因保管不善损坏、丢失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2)为防止压缩气体钢瓶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对实验室使用气体钢瓶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是需要使用气体钢瓶的教师职工,必须到实验室填写“钢瓶使用登记表”,登记使用日期、气体名称、钢瓶编号、领用单位名称、领用人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营造实验室安全氛围。组织实验室各技术人员、学生相互参观和学习,在实验室张贴各种安全标志和警示语,编写与发放安全学习材料,举办讲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4)建立气体钢瓶存放规则制度,并在气体钢瓶存放室张贴“气体钢瓶存放规则”。气瓶管理人员气体钢瓶进行正确的存放、定期技术检查、更换,严禁气体钢瓶超期服役,并记录相关检查项目和时间。气瓶入库储存前,应认真做好气瓶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对检查验收合格的气瓶,应逐只进行登记。气瓶发放时,库房管理员必须认真填写气瓶发放登记表,内容包括:气体名称、序号、气瓶编号,人库日期、发放日期、气瓶检验日期,领用单位、领用者姓名,发放者姓名,备注等。
5)建立气瓶日常检查制度。如检查气瓶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是否有清晰可见;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检查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电器设备安全
(1)电器设备安装
不要私自随意从电源配线,需要接较大功率用电器应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士安装配电盘。
(2)触电
一般100mA的电流会致死,但20mA的电流也能导致肌肉痉挛和神经麻痹,这种情况下如果手不能脱离电源,也会致死。预防触电:
1)不要用湿手接触用电器。
2)导线、插座、插线板等破损了立刻更换。
3)用电器要接地。特别是在有水的场所及用水的用电器、用电器是金属壳的,一定要接地。
4)电容器在断电后仍有可能带电,接触电路之前要把电容器完全放电。
5)有高电压/大电流的实验室,通电部位要有绝缘保护,要画出危险区域,禁止进入。
6)高电压/大电流的实验不能一个人做,要二人以上协同完成,还要有高压危险的标牌。
(3)漏电灾害
电气设备绝缘性变差容易漏电,产生漏电事故,可能引发火灾。防止策略:
1)有水汽、潮湿环境的用电器,要使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开关。
2)早期发现电器设备的怪味、异常声音。
3)经常清扫设备中的灰尘
(4)过热火灾
发热设备过热、电线电流超负荷、电路中接触不良,都可能产生过热。 防止策略:
1)因过热而易发生电气火灾的设备有各种电热器、高温炉等,使用这类设备做实验,最重要的是运行期间不能无人看管。
2)一般容量大的插座、插线板等容易过热,变压器的铜缆与其他导线的接头也容易因锈蚀电阻增大而发热,要经常检查。
3)高温电炉长时间无人运行时(不推荐),炉子周边不能放置可燃物品(桌子、纸箱等)。
4)大电流用电器的电源线要有充分的负荷余量并保持与开关、炉子发热体等接头的良好电接触。
(5)电气事故的应对
触电时,第一时间快速切断电源,不能切断电源时,用绝缘棒(干木棒)将触电者脱离触电位置。
电气火灾发生时,先切断电源再灭火。用粉末灭火器或CO2气体灭火器灭火。电源不切断用水灭火将触电并使火灾扩大!
事故实例
l 恒温水浴无人看管期间液体石蜡烧干了,过热引发火灾。
l 搬动高压气瓶在过门槛时手指被砸伤,指甲脱落。
l 连接玻璃管和塑料管时玻璃刺伤手掌。
l 变压器与电源接头处电接触不良发热、变红,幸好被发现。
l 钢瓶减压阀漏气,不知觉,一夜间一瓶氩气漏光,如果不是氩气,后果严重。
l 实验用冷却水的水总阀没关,晚上水压增大涨掉塑料水管,水漫实验室地面(还好是一楼,没有贵重设备被淹)。
l 通常用还原气体做实验的管路用氧气做了一次实验,第二天管路内仍有残余氧气,没有很好地通惰性气体吹扫,又通氢气实验,点燃出口氢气时发生爆鸣,因为气体量很小,没出现大的事故。
l 液态钢中加Ca, Mg等活泼金属的合金,液态铝中加金属锂,发生喷溅。
冶金实验室特别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1、实验时注意穿戴劳保用品
2、高压气体的安全管理与使用
3、高温电炉用电安全、防止电气、过热火灾
4、高温实验操作中防止喷溅、爆炸、烫伤;加入炉中的试料要充分干燥。
5、切割、磨削等作业防止工件脱落、挂伤等机械伤害
6、化学分析时注意酸碱伤眼、皮肤,特别注意氢氟酸。
7、停水时确认关闭水龙头。
武汉科技大学冶金工程系李光强课题组
2016.05.10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2 23:5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