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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科技文献的使用,研究生所受到的典型教育是:1)根据选题,读国内外文献几十篇;2)形成自身的想法,写出选题报告;3)做研究,写论文;4)发表;5)完成毕业论文。
而审请科研课题的要件是:1)国内外现状,也就是查阅与论题有关的科技文献;2)可行性论证,主要的论证依据是引述国内外文献的结论,从而作出结论(或可行性结论)。
如果要向生产部门转化为生产力,常见的要件是:1)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及相关评价;2)发表的论文及等级;从而做出决策。
也就是说,在现实的科技活动中,科研工作是起步于文献,终结为文献的。
文献的使用取决于读者的水平。高水平的选高档期刊论文,低水平的是论文就行。这样就可以逻辑性的得到结论:高水平的科研活动就是起步于高档期刊论文,终结于发表高档期刊论文。
这种需求就必然的催生出对于高档期刊的判决问题。从而,也就完全的把科研工作导向了文献的海洋。
我们所知道的是:任何论文所能达成的有效性结论是有限的。如果把论文分成:1)起点的正确与否、2)研究方法及过程的有效与否、3)结论的正确与否,这样几个属性来判断的话,则最简单的均匀分布概率给出的任一篇论文在统计学意义上为正确的概率为:1/2 X 1/2 X 1/2 = 1/8 = 12.5% 。也就是说,选择出错误文献的概率远大于选择出正确文献的概率。
如果引入时效性,以十年为均匀分布区间的话,则选择出正确文献的概率还应减小为1.25%年。这是我们无法否定的统计性规律。
这与年论文中的3%左右为高引论文是有相关性的。
即便是使用其它的概率分布模型,这个1.25%年的值也很难变成为10%年. 现实情况就是如此的残酷。
我们能概括出的结论就是:正确使用文献者生;错误使用文献者亡。
为什么哲学上老谈真理的判决标准问题呢?为什么科技界对基本理论要争来争去呢?为什么对论题的前提、解决过程、结论的有效性范畴,等要评价来评价去呢?
在本质上都是出于如何评价文献的(前提、研究过程方法、结论)有效性问题。
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评价是主观的,各自坚持不懈的依据事实也是有所不同的,这构成一个正常的学术生态。
一般地说,对文献的使用能力本身就反映了一个研究人员的学术根底。
为何我国研究工作出的成果令人沮丧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使用错误的或无效的文献来支持对论题的前提、解决过程、结论的有效性范畴等的讨论或论证。
至于文献抄袭那就更拿不上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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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8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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