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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与创新的根本区别:利好与坚信

已有 4187 次阅读 2011-12-25 22:54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创新, 利好

 

       在学术上,抄袭的主要动因是有利可图。但是,无论如何抄袭,抄袭者对所抄袭的东西并不是坚信的。如果还有利可图,则会下意识的(或故意的)否定任何针对他的抄袭指控;如果无利可图,则会毫不可惜的将所抄袭的东西抛弃;而如果是所抄袭的东西对他带来危害,则他也就为了自身的利害关系对他所曾经抄袭的东西痛加批判。

       因而,赶时髦式的科研风气、随大流的风气、从众的研究氛围,及所谓的大合作项目,在其背后隐藏的是大量的抄袭行为。这种超袭是必然的(与道德批判的原则无关),而且是公然的。唯一能够上的了台面的指控是:违反专利法(某种超袭)的某个方面。但是,即便是打官司,抄袭者也未必是100%的输。

       因而,在现代商业社会,在全球经济混合的如一体的情况下,抄袭是获利的最佳手段之一。由产品的抄袭、到技术的抄袭、到学术的抄袭,也就很自然的发生着。

       但是,学术上的抄袭与技术上的抄袭不同:技术上的抄袭几乎是没有风险的,而学术上的抄袭则是两可之间的(利好的或灾难性的)。

       由于学术上的抄袭者是为利好而抄袭的,因而,一旦被他所抄袭的学术理论被强力批判时,抄袭者会非常快的离开,此时,只有该理论的原创者和追随者(坚信者)在那里发出微弱的反击。

       反之,一旦抄袭者所抄袭的东西得势,抄袭者摇身一变,也就把自身打扮成为创新者之一。

       这种闹剧在中外科学研究界、在历史上、一直在不停的上演。

       因而,出于信仰的学术研究是不屑于抄袭的;出于利好的学术研究(是这样被称乎的)必定是抄袭的。

       换句话说:利益推动下的所谓学术研究就是学术抄袭的根本动因。

       在一国,一旦学术抄袭成为主流,也就很难容忍创新性学术研究(因为创新就必须面对被强力批判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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