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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研究工作者,一旦自身认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很重要,就会迫不及待的写论著,力求尽快发表。
而在发表后,如果还是认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很重要,就会迫不及待的等待“认可”,“赞赏”,“应用”等。
如果迟迟的得不到预期的“正面响应”,就难免以责难他人的情绪而自叹“知音难求”。
如果等来的是“负面响应”,各种情绪就突然间爆发。极端性言词也就脱口而出。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古今中外;此类例子多种多样。而当事人毫无自知自明。他们误认为:我对科学做出了贡献,社会就应当给予我“认可”。这种观点害人非浅。
杂志不登骂编辑部,审稿者。
登出了没人关注骂学界有眼无珠。
有人关注没有得到“崇高地位”骂学霸,骂学风。
有人起哄没有得到“接受”骂社会没有公平。
等等,等等。好一场热火朝天的闹剧。
其中的认识论根源是令人深思的。
任何科学成果的局部内容,如果它有本质性意义,则只不过是在其本质性意义被科学界诉求时才能被重视,而这种诉求何时?何地?何人?出现是没有固定的未知数。
因而,上述的研究工作者的心态是必定为“失落感”的。
如果一个研究工作者认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很重要,他唯一的选择是:继续发展。如果运气好,有好的环境,这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环境不好,则取决于研究工作者的信念。作为一个极端,可能就到此为止了。
即便是研究工作者认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很重要,但也只不过是是限于个人的价值观念,他决不能强加以人。更不能强加于学界。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任何人,一旦越过这条底线,必将被学界无情的打击。这与是非无关。而是因为这类“强加以人”是对真理的判决性原则的藐视。这是决对不能容忍的。
历史上,有不少成名人物在晚年越过了这条底线,也是搞得一败涂地。
知晓这类史料是一个科学研究工作者完成自我保护的要点。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是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最终能对科学发展有所贡献的必不可少的保护性措施。
因而,科学研究性论著的读者定位是必须很清楚的。
选择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杂志、登出适当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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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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