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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7月3日下午14时许,通州新华联家园北区物业因排污不畅,派工程部维修人员维修污水井中的污水提升泵,先后有3人下井作业,在出现中毒情况后,又有7人下井救援,最终10人均中毒。在此次事故中,共有6名物业人员不幸死亡,另外4名人员经抢救已脱离危险。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后立即布警,通州公安分局和消防支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其中一名消防队员和战友先后救出4名中毒人员后,其佩戴的空气呼吸器面罩被受困者拽掉造成中毒,不幸牺牲。
这则不幸的消息让我想起了2005年4月上旬发生在上海的一起窨井毒气伤人事件。那天下午,我在杭州出差,手机突然接到上海《新闻午报》一位陌生记者的电话,说那天凌晨,一个电力工程队正在卢湾区徐家汇路与顺昌路交叉处进行地下光缆铺设施工。当工人打开一个窨井盖时,一股浓烈的异味迎面扑来,一名工人当场被熏晕,一头栽进井内。而几乎就在同时,在不远处另一窨井也发生了相同事故。截至上午11点,事故已经造成2死3伤。记者告诉我说,燃气抢修人员后来在事故现场附近发现了一处煤气管道破裂,但离出事窨井还有一段距离,该事故是否可能与煤气泄露有关,要请我从技术角度谈谈看法和今后防范建议,因为经查询我是从事安全与防灾工程的。
其实这对我来说是较为陌生的专业问题,当时在电话里我只好硬着头皮回答了几点看法并建议他们最好找更相关的安全工程专家咨询。隔日回沪后查询该报报道,他们还真没在我校稿前就刊发了出去,把我吓得只冒汗:
有毒气体在地下扩散的原因之一,(或许)是当初在铺设煤气管道完毕后,进行的泥土回填不够密实。“一旦有泄漏,那么气体便会沿有空隙的泥土向四周扩散,导致地下很大范围里都布满有毒气体。” 陈龙珠教授建议有关部门,(以后)可以在铺设完地下煤气管道后用混凝土进行分段密封,那么即使有地方泄漏,有毒气体也不会大范围扩散,大大降低了发生事故的概率。
陈教授指出,关键的问题还是对地下作业的工人安全重视不够,“应该提供测试有毒气体的仪器,要求工人下井作业前,先探测地下是否安全,而且施工人员地下作业前必须要戴上防护面罩。”陈教授表示,地下弥漫的气体,不管是煤气还是其他(气体),很多时候都会危及人命。“预防远比事后补救重要得多。”陈教授惋惜地说道。
该新闻报道接下去写道:长宁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有关人员也表示,长期封闭不用的窨井下面很可能会有煤气、硫化氢等各种废气大量积聚,施工人员下井前必须要掌握一定的安全措施。如果施工人员贸然下井作业,很可能因吸入大量废气而造成伤亡事故。“我们也建议施工人员在作业前,要先对井内空气作个测定,尤其注意含氧量指标。如果井内含氧量还不到20%,在无安全设施的防护下下井作业,很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
看到这里,总算感觉轻松了一点。从此以后,我回答媒体记者相关问题便趋于更加谨慎和认真了,毕竟刊发出去的文字是要对公众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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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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