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盖肥脂鲤隶属于脂鲤目、脂鲤科、肥脂鲤属。在分类学上,该属的地位曾经历多次修订,早期将其归入锯脂鲤科,后根据分子生物学研究调整为脂鲤科。短盖肥脂鲤曾用学名Colossoma bidens,是Piaractus brachypomus的同物异名。
从外形上看,短盖肥脂鲤与海水鲳鱼颇为相似,因此得名“淡水白鲳”。其体呈卵圆形,侧扁,体较高,头部小而吻钝,尾部分叉较深。成鱼体色鲜艳,红鳍、白身、黑尾,搭配浅蓝色斑纹,观赏价值极高。值得注意的是,其体色会随水质变化:在碱性水体中体色偏深,呈深灰色;而在微酸性水体中则呈现银白色的美丽光泽。
短盖肥脂鲤最显著的特征在于其口部结构:上颌具有两行切割型、指状牙齿,下颌同样有两行牙齿。腹棱自胸鳍基部直达肛门,并有齿状突起。背部尾柄基部有一小脂鳍,这也是脂鲤目鱼类共有的典型特征。在南美洲,短盖肥脂鲤最大个体体重可达20千克。
二、生长与繁殖特性短盖肥脂鲤属于典型的暖水性鱼类,对温度十分敏感。其生长温度为21至32℃,最适温度为28至30℃。当水温降至11℃时会出现休克,12℃以上才能正常活动。这一温度限制决定了其在我国的养殖和分布范围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区。
在繁殖方面,短盖肥脂鲤雌鱼3龄、雄鱼2龄达到性成熟,个体约2.5千克以上。繁殖季节通常在6至9月,卵径较小,属漂流性卵。研究表明,雌鱼怀卵量约10万粒。当水温达到25至30℃时,便可进行人工催产繁殖。1988年,中国自行培育的亲鱼人工繁殖取得成功,并发现该鱼可在池塘中自行产卵。人工繁殖技术的突破,为其在全国范围内的迅速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生长速度方面,短盖肥脂鲤表现出明显的优势。据池塘单养试验,放养个体10至20克,经120至150天饲养,平均体重即可达到500克以上。放养50克的鱼种,生长3个月可达500至700克的上市规格。长至1500克后生长速度有所减缓,因此1250至1750克是商品价值最高的上市规格。在北方地区,自然生长期约为5月至9月,约120至150天。
三、食性与栖息环境短盖肥脂鲤属杂食性鱼类,不同生长阶段的食性有明显的转变。仔鱼阶段以浮游生物为食;幼鱼时以大型浮游动物为食,也摄食有机碎屑和各种人工饲料;成鱼食性更杂。在自然环境中,成鱼主要以昆虫和腐烂植物为食。其消化系统兼具肉食性和杂食性鱼类的特征。
这种杂食性使其能够利用多种食物资源,在引入新环境中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在养殖条件下,它既能摄食人工配合饲料,也能利用池塘中的天然饵料,食性广泛、抢食凶猛。
在栖息环境方面,短盖肥脂鲤生活在水体的中下层,喜群居和群游。原产于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在巴西中南地区的所有河流中均有分布。该鱼对溶氧要求较低,耐低氧能力强,这使其能够在多种水体环境中生存。此外,该鱼还具有少疾病、易捕捞等养殖优势。
四、引进历史与养殖发展短盖肥脂鲤作为一种兼具食用和观赏价值的鱼类,早在1982年就被引入中国台湾省。1985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与广东省东莞市水产局合作,正式将其引入中国大陆。
引入之后,该鱼迅速引起重视。1986年,短盖巨脂鲤的开发利用研究被列入国家“七五”科技攻关项目。经过多学科综合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填补了中国在脂鲤鱼类研究方面的空白。1987年7月,中国大陆首次实现该鱼的人工繁殖;1988年,自行培育的亲鱼人工繁殖再次取得成功。人工繁殖技术的成熟,使得短盖肥脂鲤的养殖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到1993年,该鱼已在广东、广西、江苏、浙江等地推广养殖。推广养殖面积一度达到30多万亩。到2020年,全国产量已达6.9万吨,成为脂鲤中食用量最大的种类。
然而,养殖规模的快速扩张也埋下了隐患。养殖逃逸、人为放生等因素,使这种外来鱼类逐渐进入了我国的自然水域。如今,短盖肥脂鲤在国内的分布已遍及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台湾等地。
五、入侵危害:从养殖场到自然水域
生态竞争与生物多样性威胁。作为杂食性鱼类,短盖肥脂鲤食性广泛、摄食量大,进入自然水域后,会与本地鱼类争夺食物资源和栖息空间。其繁殖快、缺乏天敌的特点,使其在竞争中往往占据优势。一旦在自然水域建立稳定种群,就可能大量侵占本土鱼类的生存空间,进而威胁本土鱼类的生存,损害生物多样性。
适生区广泛,入侵风险高。研究表明,短盖肥脂鲤等高入侵风险鱼类的适生区预测范围已遍布整个广西内陆水域。在海南、广东等地的自然水域,该鱼已形成稳定种群。2019年,在洞庭湖也发现了逃逸的短盖肥脂鲤个体。这充分说明,该鱼在我国南方多数水域均具备建立种群的气候和生态条件。
经济损失不容忽视。外来入侵物种不仅影响生态安全,也给农业和渔业生产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短盖肥脂鲤一旦在养殖水域或天然水域形成优势种群,可能通过捕食鱼苗、竞争饲料、破坏渔具等方式,对当地渔业生产造成直接损失。
六、防控措施与建议针对短盖肥脂鲤等外来鱼类带来的入侵风险,我国已从法规、管理和技术等多个层面构建防控体系。
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随意放生外来物种,在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放生”纳入规范管理,提出“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管理层面。广东、广西、海南等省份已加强对短盖肥脂鲤养殖和流通的监管,部分地区将其列入天然水域禁止投放的外来物种名录。渔业主管部门要求增殖放流活动应提前15日报备,放流当日接受监督检查。同时,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认识外来物种入侵的危害,避免不当放生。
技术层面。加强对外来鱼类逃逸和入侵的监测预警,在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调查,及时掌握短盖肥脂鲤的分布范围和种群动态。对于已在自然水域发现的个体,应及时组织清除。同时,深入开展其入侵机制和生态适应性的研究,为精准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6-7-15 09:0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