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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形成原理 精选

已有 38803 次阅读 2008-5-16 09:47 |个人分类:地球科学|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地震形成原理

 

广东海洋大学

廖永岩

(电子信箱:rock6783@126.com

1.1  概述

地震,是由于地壳水平或垂真方向上的剧烈运动,所造成的地震动。地球是一个有自己构造运动的星球,地壳肯定有自己的各种水平或垂直运动。当这些运动缓慢进行,地壳得以表现出它的塑性时;或地壳本身具有相当强的塑性,造成地壳运动的能量得以缓慢地释放出来时,一般就不会产生地震动或产生的地震动不明显。如熔融状态的地球,塑性相当强,除外星体撞击外,本身就不会发生地震;地震主要发生在刚性较强的地壳部分,在塑性较强的地幔和地核,很少有地震发生。若地壳表现出强烈的刚性,阻碍地壳的缓慢运动,使引起缓慢运动的应变能得以积累。当这个应变能积累到超过刚性地壳的承受度时,将造成刚性地壳的快速断裂,从而引发强烈的地震动。所以,从这个层次上说,引发地震,需要两个基本元素:一是地壳的运动,二是局部区域的地壳具有较强的刚性,阻碍地壳的运动,使应变能得以积累。地震常常发生在地壳运动相对剧烈的板块边界区域,如岛弧、洋中脊、地槽、地堑等处,因为这些区域都处于地壳的剧烈运动处。而大地震往往发生在断裂转折处或断裂交叉处,因为这些区域受特殊力学原因的影响,往往不易断裂或容易造成断裂的阻碍,只有当致断能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可能造成这些区域最后剧烈断裂。

1.2地壳运动

地壳运动,一般可以简单地分为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所以,造成地震的地壳运动,也可以分为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两种。

水平运动,主要由冰川的形成引起冰川下地壳的重力增加,冰川下地壳进行均衡调整时,造成地球膨胀的膨胀运动的切向拉伸力引起,及冰川消融时,冰川消融后原冰川下地壳反弹性回升,所造成的地球收缩运动的切向挤压力引起。这两种运动,都可能造成地壳的水平相对运动,在相对运动界面处,就有可能发生地震。

由于冰川的形成和消融,及冰川和冰川下地壳的均衡调整和反弹性上升所导致的地球膨胀和收缩,也会引发地槽、地背斜、岛弧和地堑的形成,而地槽、地背斜、岛弧和地堑的形成过程,又会导致地壳垂直运动的出现。所以,地球的构造运动,除水平运动外,还有垂直运动。垂直运动,包括上升运动和下沉运动。当运动的地壳上升或下沉时,就会在运动地壳和不运动地壳之间形成一个界面,这个界面处,就有可能发生地震。

这样,我们可以说:地震,主要发生在水平运动界面处和垂直运动界面处。只要地壳尚有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尚有水平运动界面和垂直运动界面存在,地震就可能还会发生。造成地壳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的动力,就是地震形成和发生的动力。

水平运动,主要由冰川的形成或消融后,冰下地壳的均衡下沉及反弹性上升决定。所以,只要地球上还有冰川形成或消融,只要地球还有一定的塑性,能对冰川的形成和消融产生反应,地球就还会膨胀或收缩,地球就还可能会引起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并产生水平运动界面和垂直运动界面,从而引发水平界面和垂直界面上的地震。所以,监测冰川的形成和消融状况,监测冰川区域的重力异常情况,用卫星测距精确测量最可能发生水平相对运动的两点的距离,就有可能预测水平地震的发生。因为冰川的形成和消融,造成的地球膨胀和收缩,就会造成地球自转速率的变化。所以,精确监测地球自转速度的变化,也就有可能预测地震的发生。

1.3重力异常

最重要的地震,及大多数大地震,都是由垂直运动引起的。所以,研究垂直运动引起的地震,比研究水平运动引起的地震,更为重要。地壳要发生垂直运动,除地槽、地背斜和岛弧形成时造成的地壳下沉是由于地球收缩造成的水平挤压力转化为垂直力而造成的外,大多数垂直运动,都是由于重力异常造成地壳均衡调整而引起的。就算是由于地球收缩时的水平力造成的地槽、地背斜、岛弧地壳的下沉,最终也会造成重力异常。所以,重力异常,是地壳发生垂直运动的重要表征。可以这样说,只要人类能精确测量重力异常,精确知道重力异常的变化情况或规律,人类就能准确判断或预测垂直地震的发生。

我们先假设地壳没有重力异常之外的作用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考虑地壳具有重力异常后的均衡调整作用。那么,当某地具有重力正异常(大地水准面负异常),具有重力正异常的地块,就会在均衡调整作用下下沉,直至重力正异常消失为止。若某地具有重力负异常,具有重力负异常的地块,就会在均衡调整作用下上升,直至重力负异常消失为止。所以,只要某地具有重力异常,就说明某地具有垂直运动的潜力,这个地区就有可能发生垂直运动,在这个垂直运动的地块和不运动的地块之间,就存在一个相对垂直运动界面,这个界面处,就有可能发生垂直地震。所以,重力异常,是造成地震的主要原因。这个垂直运动的地块,当其垂直运动时,假设它和不运动的地块之间的界面,刚好和一条已有地壳断裂带相吻合或基本吻合,那么,地震主要发生在这一已有断裂带上。若它和不运动的地块之间的界面处没有断裂或界面,或界面和原来断裂不吻合,就有可能形成新的断裂,地震主要在新界面形成处发生。但和新断裂较近似的原断裂带处,也会有一定的地震发生。而该区域的最大地震,往往发生在新老断裂交接处。

以上的分析,是我们先假设地壳没有重力异常之外的作用力后得出的。其实,若没有重力异常之外的作用力的话,也就不会有重力异常了。所以,我们分析重力异常时,必须考虑重力异常之外的作用力。造成重力异常的作用力,如地球收缩时水平切向挤压力,能转化为使地槽、地背斜、岛弧形成的垂直作用力。也就是这些作用力,造成了重力异常。若这些造成重力异常的作用刚好和地壳的均衡调整作用相等,则重力异常保持不变;若这些作用力大于重力的均衡调整作用力,则重力异常增加;若这些作用力小于重力均衡调整作用力,则重力异常逐渐减小。但同时,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由于地壳的均衡调整作用,随着均衡调整的进行,原有的重力异常将逐渐减小,直至最后消失。所以,仅看重力异常的变化,我们是不可能判断该地块是否有造成重力异常的作用力存在的。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要判断某地的重力异常是否可能导致该地块垂直运动,我们首先必须弄清楚该地块是否还具有造成重力异常的作用力存在。若有造成重力异常的作用力存在,只有在确定了这个致重力异常的作用大小之后,才可能进一步分析该重力异常可能导致的该地块的垂直运动。

致重力异常的力,主要是构造力。重力异常是地槽、地背斜、岛弧和地堑形成时造成的。所以,我们首先必须判断这些构造作用是否已经完成。若该地块的重力异常仍在继续增大,这说明这种致重力异常作用正在进行。若该重力异常在逐渐减小,那我们就得计算该地块在该重力异常下的重力异常减小速度。若重力异常减小速度小于该地块的均衡调整下的重力异常减小速度,则说明该致重力异常的作用力仍在作用,重力异常仍在增加。若重力异常作用力减小速度刚好等于该地块的均衡调整下的重力异常减小速度,则说明该地块的重力异常不变。若重力异常减小速度大于该地块的均衡调整下的重力异常减小速度,则说明该地块现在存在一个反向的致重力异常作用力。

除构造力外,大质量的转移,也是造成重力异常的原因。如水库贮水,大质量的水,从别处转移至已处于重力均衡的库区(为了分析简单,我们假设库区原来没有重力异常),将使库区质量增加,从而造成重力正异常。在这个重力正异常的作用下,库区将下沉。若库区原来就有断裂面存在,且断裂面与相对运动界面基本一致,就有可能发生水库地震。虽然库区没有与相对运动界面基本一致的断裂,但库区太大,库水太深,库底岩石特性不一致,造成不均匀下沉出现,也有可能引发地震。若库区贮水前就有重力异常,那就要把这两种重力异常综合起来考虑,才可能正确判定库底的运动情况和地震的发生概率。

矿山开采,也是一种大质量的转移过程。当大量的矿石被开采出矿区,矿区质量减小,将造成重力负异常。在这个重力负异常的作用下,矿区将上升。因为矿区下的矿井排列不均匀,岩石的性质也有可能不一样,就有可能造成矿区的不均匀上升,当应变能得以积累,并积累至一定量时,矿区地震就有可能发生。矿区地震的震级,与矿区矿石开采量和开采速度有关。开采量越大,重力负异常越大,震级也可能越大,反之,震级越小。开采速度越快,重力负异常越大,震级也可能越大,反之,震级越小。一般的矿山,质量转移不是太大,所以,重力负异常也不是太强烈,发生的地震均为小地震。但大量、迅速开采的煤矿及其它形式的大矿,造成短时间内的大质量转移,就有可能发生较大的地震。虽然矿山地震的震级不大,但对矿下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常造成巨大人员和财产的损失,所以,也是一种值得重点研究的地震。

其实,很多矿山事故,除人为因素之外,常与这种微型矿山地震有关,如冒顶、瓦斯突出、透水等。增强矿山地震意识,认识这种地震的发生规律,能大大减少这种微型矿山地震对人类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还有一类大质量转移就是水土流失。大量泥土通过雨水冲洗,经河流流入大海。这种情况以中国的黄河最为明显,其实全球均有发生,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以黄土高原和黄河为例,来分析这种大质量转移与重力异常和地震的关系。自从古特提斯洋消失,青藏高原隆起后,阻断了海洋雨水的来源,黄土高原周围形成干旱少雨气候。由于风沉积作用,形成黄土沉积[刘东生等,1978;刘东生和张宗祜,1962]。这种大规模的黄土沉积,肯定造成过该区域的重力正异常,在这个重力正异常的作用下,该区域下沉,继续沉积黄土,从而形成巨厚的黄土堆积。最后,该区域重力异常消失,均衡调整停止。但随着高藏高原的不断隆起,黄河倒流,从自东向西改为自西向东。黄河不仅不能再给黄土高原带来大量泥沙,反而带走大量泥沙。中华文明起源于黄河流域,由于过度的开发和干旱,黄土高原植被受到严重破坏,大量黄土裸露。青藏高原继续抬升,河流落差增大,对黄土的冲刷能力更加增强。这样,大量的黄土,经黄河流进黄河或渤海。这样,黄土高原,由于大量泥沙流失,大质量泥沙被转移出该区域,该区域重力负异常。在这个负异常的作用下,该区域将上升。若这种大质量的泥沙转移,是均匀地发生在整个黄土高原,那整个黄土高原将均匀抬升。但是,这种泥沙的大质量转移,是以河流冲刷为能量的,是相当不均匀的,形成严重的不均匀抬升。这就为地震,特别是大地震的发生提供了机会和条件。

当然,黄土高原,地处青藏高原隆起的边缘。青藏高原隆起,使这一区域的重力变化更为复杂,也为研究这一区域的重力异常和均匀调整增加了难度。

在黄河下游的黄河或渤海,由于大质量的黄土泥沙沉积,造成这些区域在重力正异常的作用下沉降。这种重力正异常,造成异常区域和非异常区域相对运动,若有和相对运动界面一致的原有断裂,地震将主要在这些区域发生,若没有这些原有断裂,在相对运动界面上,将形成新的断裂。

因黄河曾多次改道,有时注入黄海,有时注入渤海。这样,就使这一区域的重力异常及重力异常后的均匀调整更为复杂。这一复杂的综复调整过程,可能就是华北区域及黄、渤海区域成为我国又一地震多发区域的原因。

随着地球人口的增加,大城市的出现,及水资源的不断缺乏,地下水的开采量也越来越大。大量的地下水开采,供人类使用,然后随江河流入海洋。这样,大质量的水转移至别处,使城市区域出现重力负异常。在这个重力负异常的作用下,城市将由于均衡调整作用而上升。但在大城市,大量的高层建筑物,又形成大质量的转入。将造成城市的重力正异常。某一城市到底是重力正异常或是重力负异常,要由这两项综合决定。当然,城市的这种重力异常变化,相对水库、矿山及泥沙流失来说,是相当小的。但是,城市是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方,若这个地方由于重力异常引起的均衡调整作用而引发地震,就算很小,也会造成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综上所述,可以说,只要有重大质量转移,就一定会有重力异常区域的形成。有了重力异常区域,就一定会有均衡调整。在这种均衡调整过程中,就有可能造成应变能的积累。只要质量转移足够,形成的重力异常足够,能形成一定量的应变能积累,就有可能引发地震。

地壳的均衡调整作用,主要受重力异常大小、该地壳易断裂或变形能力、地壳下地球物质的塑性等诸多因素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重力异常的大小、该处地壳的易变形或断裂能力的影响。重力异常引起的地壳的均衡调整作用,简单地理解:重力正异常的均衡调整作用,就是重力的作用,重力负异常的均衡调整作用,就是地幔对地壳的浮力作用。某处的重力负异常越大,就是该处的地幔浮力越大,在该浮力作用下,该地块上升的重力均衡调整作用力越大。重力负异常越小,均衡调整的作用力越小。某处的地壳最易变形或断裂(如原来就有和相对运动界面一致的断裂面),则地壳均衡调整得就越快。反之就越慢。

1.4地震发生地点的判定

对某一地块的重力异常和均衡调整作用的比较分析,我们必须是对整个地块的综合分析,而不是对某一处或某一点的个体分析。换句话说,我们经过比较分析,发现某一地块的重力异常变化,是和该地块均衡调整速度一致的,这并不是说,该地块的任何一点上,重力异常变化都是和该地块的均衡调整速度一致的。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若具有重力异常的地块,能均匀地上升或下降,能通过均匀地上升或下降来缓慢释放能量,就不会有大应变能的积累,就不会发生地震或不会发生比较大的地震。若地壳具有足够的塑性,也不会有地震的发生。要有地震或大地震发生,就必须有大的应变能的积累。所以,若某地块有重力异常的作用,发生了地壳的均衡调整,重力异常积累的能量,通过均衡调整释放出来。但在某一点,或某几点上,由于结构原因或岩石性质原因,没有发生相应的形变或缓慢的断裂,这样,在这一点或几点上,应变能逐渐积累。当应变能积累到一定程度,超出了该点的承受度,则该点发生突然断裂,应变能突然释放,引发地震或大地震。所以,若某地块整体来说,重力异常变化和均衡调整作用一致,而某一点或几点滞后于均衡调整速度,则这几点就很可能是地震的孕育点,是将来地震的发生点。这几点和该地块整体来说的差异越大,说明该点应变能的积累越大,发生地震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发生大地震的可能性也越大。所以,应变能的积累点和非积累点之间,肯定会有重力异常的差异,会有均衡调整速度的差异。只要我们能精确测定这种差异,我们就能精确预测地震的发生地点。

某地壳的变形和抗断裂能力,主要由构成地壳的岩石的性质和地壳的厚度来决定。变形能力,主要由岩石性质(是岩浆岩或是沉积岩等,因为不同的岩石抗断性能不一样)、岩石的温度、地壳的厚度等来决定。不同的岩石具有不同的塑性,塑性大的岩石,就容易产生变形。塑性小的岩石,就不易产生变形。相同的岩石,温度越高,塑性越强,越易变形;温度越低,塑性越弱,越不易变形。地壳越厚,变形的难度越大。

断裂潜力,主要由岩石的抗断能力、地壳厚度、断裂面的几何结构、是否具有和运动界面一致的老断裂面存在等因素来决定。不同的岩石,抗断能力不一样,越是抗断能力强的岩石,岩石越不易断裂,抗断能力越弱,岩石越易断裂。地壳越厚,越不易断裂,地壳越薄,越易断裂。因为岩石的抗压力远大于其抗拉力,所以,断裂面的几何结构,对能否断裂影响很大。若断裂所致,主要是拉张力,这样的断裂面就容易断裂;若断裂过程中产生了一定部位的挤压致断,这就大大增加了致断的难度。当然,若原来就有一断裂带位于相对运动界面处,则断裂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所以,最易发生地震的地方,是相对运动界面上的与该重力异常区域的重力异常不一致的点。这种点上重力异常不一致越大,发生地震的可能性越大,发生大地震的可能性也越大。

1.5地震发生时间的判定

原则上说,地震发生的时间,主要由应变能和致应变能增加点的机械承受力这一对矛盾来共同决定。某一相对运动界面上的某一点,由于种种原因,阻碍了相对运动,使应变能得以增加。当应变能小于这一阻碍点的承受力时,应变能将继续增加,当这两个力相等时,该点处于地震爆发临界点,当应变能大于阻碍点的承受力时,地震爆发。所以,从这个层次上的分析来看,地震的爆发是不定时的,随时都可能发生。爆发时间,主要由应变能增加和阻碍点的机械承受力来共同决定。

但是,地球还受到月球、太阳及太阳系其它行星的吸引。这个引力作用于地球,也作用于地壳。因为地球围绕太阳转,九大行星也围绕太阳转,而月球围绕地球转。所以,相对于地球,以地球为中心参照系来说,它们围绕地球转的周期并不一致。这样,就造成,有时,地球和以上各个星体的连线均不重叠;有时,地球、月球、太阳在一条直线上;有时地球、月球、其它九大行星在一条直线上;有时,可能地球、月球、太阳、所有九大行星均在一条直线上。当地球和以上各星体的连线均不重叠时,各星体对地球的吸引力比分散。当地球、月球和太阳三者在一条直线上时,太阳和月球对地球的吸引力叠加,引力增大。当地球、月球、太阳及九大行星均在一条直线上时,所有的引力均集中起来,这时的引力最大。行星间的引力,主要由质量大小和距离远近共同决定。因为月球离地球最近,引力最大,太阳次之,其它的九大行星的引力更小。所以,月球和太阳的叠加效应最强,其它九大行星的叠加效应相对较小。星体的引力,能产生潮汐现象一样的效应。假设太阳直射赤道面,使面对和背对该星体的地球赤道表面突起,其中,面对面突起最大。而和星体呈90度角赤道面,则凹陷。由于地球在太阳的黄道面上公转,月球在地球的赤道面上公转,所以,以太阳、地球、月球三者在一直线上,月球和太阳的引力叠来说,这个引力的最大引力点,也会随时间不同而有所变动。

若某一区域有重力正异常,在均衡调整作用下,该区域将相对没有重力正异常的区域下沉。在异常区域和非异常区域的相对运动界面上,若某一点形成了阻碍点,即相对运动界面上的非异常区域上的某一点,阻碍了异常区域的下沉。这一阻碍点,受到异常下沉区域的下沉作用力。当这个下沉作用力小于或等于该阻碍点承受力时,应变能继续积累。当这个下沉力大于该阻碍点的承受力时,该阻碍点断裂,地震发生。

若月球的引力,或月球、太阳及其它九大行星的引力得到叠加后的引力经过或接近该阻碍点的重力异常区域时,阻碍点除受到一个重力正异常区域下沉的向下的作用力外,还受到一个从地心向外的作用力,因这两个力的作用方向相反,相互抵消,使阻碍点受力减小。由于受力减小,不会发生地震,但这种受力大小变化的晃动,会增加今后地震发生的可能。若这个叠加后的引力经过或接近相对运动界面上的该阻碍点的非重力异常区域时,相对运动界面上的阻碍点除受到一个重力正异常区域下沉的向下的作用力外,还受到一个从地心向外的星体叠加后的引力,因星体对非异常区域的引力与自己原来对异常区域的支撑力方向一致,这两个力相互叠加,使阻碍点受力增大。当这个叠加后的力,大于地震临界点力,地震发生。同样道理,除和叠加引力方向上受的固体潮凸起作用外,和这个叠加引力方向相垂直的方向上,固体潮引起的凹陷作用力,也会产生相应的受力情况,只是作用力方向刚好相反而已。但这种叠加后的引力的作用,正对面的突出作用远大于90度垂直面上的凹陷作用,所以,诱发地震的作用力,主要是这种正面的突出叠加吸引力的作用。

若某一区域有重力负异常,在均衡调整作用下,该区域将相对没有重力正异常的区域上升。在异常区域和非异常区域的相对运动界面上,若某一点形成了阻碍点,即相对运动界面上的非异常区域上的某一点,阻碍了异常区域的上升。这一阻碍点,受到异常上升区域的上升作用力。当这个上升作用力小于或等于该阻碍点承受力时,应变能继续积累。当这个上升力大于该阻碍点的承受力时,该阻碍点断裂,地震发生。

同样道理,若月球的引力,或月球、太阳及其它九大行星的引力得到叠加后的引力,经过或接近该阻碍点的重力异常区域时,阻碍点除受到一个重力负异常区域上升的向上的作用力外,还受到一个从地心向外的作用力,因这两个力的作用方向相同,相互叠加,使阻碍点受力增大。当这个叠加大于地震临界点力,地震发生。若这个叠加后的引力经过接近相对运动界面上的该阻碍点的非重力异常区域时,相对运动界面上的阻碍点除受到一个重力负异常区域上升的向上的作用力外,还受到一个与这个力方向相反的作用力,因这两个力的作用方向相反,相互抵消,使阻碍点受力减小。由于受力减小,不会发生地震,但这种受力大小变化的晃动,会增加今后地震发生的可能。同样道理,和叠加引力相垂直的地球面上的固体潮凹陷产生的作用力,也会产生相应的受力情况,只是作用力方向刚好相反而已。

因为农历初一和十五,是太阳、月球和地球呈一直线,引力叠加时期,所以,也往往是地震的易发时间。若除太阳、月球外,还有其它九大行星与地球呈一直线排列,这种叠加引力更大,就更易诱发地震或大地震[Lay, et. al., 2005; Ammon, et. al., 2005]

叠加效应能增大引力。月球、太阳这些引力相对较大的星体与地球的距离,也是影响引力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地球绕太阳公转,月球绕地球公转,它们的公转轨道都不是正圆的,是一种椭圆形轨道。这样,就存在有时月球、太阳离地球远,有时月球、太阳离地球近。它们离地球远时,引力小,离地球近时,引力大。所以,当月球、太阳、地球在一条直线上时,恰好又是月球、太阳离地球最近的时期,诱发地震的可能性最大。反之,则可能性小。同样道理,所有太阳、月球、地球及其它九大行星均排在一条直线上,且这些球体是处于相对来说离地球最近的时期,这种千载难逢的时机,就是地震或大地震频发的时期。

月球、太阳,及其它九大行星对地球的引力,是可以准确计算的。它们的引力全部叠加及部分叠加,都是呈周期性变化的。同时,它们的引力作用区域,并不遍布整个地球,而主要是在部分区域,或在部分区域的引力比较大。因为月球离地球最近,引力最大;其次是太阳,虽然离地球较远,但质量较大,对地球的引力大小仅次于月球。其它九大行星,因为距离地球较远,且质量较小,对地球的引力作用比较小。先不考虑月球和地球的公转轨道都是椭圆,及两个公转轨道不在一个平面这个事实,假设公转轨道都是正圆的,且两个公转轨道是在一个平面上。那么,我们就不必考虑月球、地球、太阳这三者间的距离变化,仅只要考虑月球和太阳对地球引力的叠加。这样,每一个月,都有两次,即农历的初一和十五,月球和太阳的引力叠加,引力最大。这可能也就农历初一和十五,地震发生概率最大的原因。虽然每月都会有两次外星体引力最大期,但由于地球在自转,也在围绕太阳公转,月球又在围绕地球公转,具体到地球上的某一处外星引力最大期来说,这个周期远大于半个月。但不管怎么样,总有个周期。若这个周期大于地震形成的应变能积累期,外星引力就很难成为地震的启动因素。若这个周期小于或远小于地震形成的应变能积累期,它就有可能成为引发地震的因素。基本原则是:当某处的外星引力最大或较大期来临时,地震应变能积累已位于临界点附近。当积累的应变能叠加上外星引力后,将超过临界点,地震就被启动。若积累的应变能叠加上外星体引力后,仍未超过临界点,则要等下一次叠加。若叠加后又未能超过临界点,而又不可能等到下一次叠加期,这种地震就有可能不在应变能和外星体引力叠加期发生。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原来应变能积累比较慢,但因某种原因,应变能增加变得迅速或阻碍点被弱化,使应变能积累期突然被缩短或应变能积累被加速所致。这就是一个大地震本来应变能积累仍需较长时间,但因与其相关的一些区域发生了前震,造成阻碍点弱化或应变能积累加速,致使应变能积累在未到外星体引力叠加期,就已超过临界点而爆发地震。

当然,地震是否发生,主要还是由相互运动界面的作用力平衡来决定的,这种引力诱发,仅只是诱发而已。若相互运动界面的应变能积累还不够该区域的阻碍点,再极端的诱发条件,也是不可能诱发地震的。反之,若应变能已积累足够,就算没有这种诱发,也同样会产生地震,如火山喷发时的地震[Gillard, 1996; Linde and Sacks, 1998; Furuya, 2003]

但不管怎么样,这种引力诱发作用,为我们预测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提供了很大的操作方便。对于构造地震,更是这样。

 

参考文献

刘东生,安芷生,文启忠,卢演涛,韩家楙,王俊达,刁桂仪. 中国黄土的地质环境. 科学通报, 1978, 23(1): 1-9

刘东生,张宗祜. 中国的黄土. 地质学报, 1962, 42(1): 1-14

Ammon C. J., Chen J., Thio H. K., et. al. Rupture Process of the 2004 Sumatra-Andaman Earthquake. Science, 2005, 308: 1133-1139

Furuya M. Okubo S., Kimata F. et. al. Mass budget of the magma flow in the 2000 volcano-seismic activity at Izu-islands, Japan. Earth, Planets and Space, 2003, 55: 375-385

Gillard D, Rubin A M., Okubo P. Highly concentrated seismicity caused by deformation of Kilauea's deep magma system. Nature, 1996, 384: 343-346

Lay T., Kanamori H., Ammon C. J., et. al. The Great Sumatra-Andaman Earthquake of 26 December 2004. Science, 2005308: 1127-1133

Linde A. T., Sacks I. S. Triggering of volcanic eruptions. Nature, 1998, 395: 888-890

 

各位若想了解这方面有关的详细情况,请各位参见廖永岩著,海洋出版社20075月版的《地球科学原理》(28.00元)一书。也可以在以下网址找到有关这本书的部分相关内容: http://159.226.26.14/blog/user_index1.aspx?userid=3534

注:本文摘于廖永岩著《地球科学原理》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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