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常有一种说法:中国人有中医和西医,所以比只有“西医”的国家多一条治病途径。有人反驳:美国也有针灸、瑜伽、按摩、冥想、脊椎手法、自然疗法、阿育吠陀、顺势疗法,2007年还有38.3%的美国成年人用过至少一种“补充与替代医学”。相比之下,2021年中国中医类医疗服务量只占全部医疗服务量的16.9%。于是得出结论:美国人的医疗选择其实比中国更多元。
这两个数字都很真实,但放在一起比较,却拼出了一个假结论。因为它们根本不是一回事。
38.3%的“补充医学”里装了什么?
2007年美国国家健康访问调查显示,约38.3%的成年人,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过至少一种当时被归入CAM,即“补充与替代医学”的方法。这个数字看起来惊人,但要看它统计了什么。
当时调查纳入了36类方法:针灸、脊椎手法、按摩、瑜伽、冥想、深呼吸练习、草药和膳食补充剂、特殊饮食、太极、气功、催眠、渐进式放松,甚至各种身心疗法。也就是说,一个每天按时吃降压药、完全相信现代医学的人,只要晚上练瑜伽、吃鱼油,也可能被算进这38.3%。
所以,“38%美国人使用CAM”,不等于“38%美国人不看现代医学”。它更不等于“美国官方承认这些方法都和现代医学地位相同”。
美国NIH后来把负责这一领域的机构从NCCAM改名为NCCIH,即“国家补充与整合健康中心”。改名本身就说明了问题:真正把未经证实的方法完全替代常规医学的人相对少,更常见的是把一些方法和常规医疗一起使用。和现代医疗一起用,叫complementary,补充;拿它代替现代医疗,才叫alternative,替代。这两个词差别巨大。
NCCIH本质上是一个研究机构。它的任务是通过严格科学研究,确定这些方法的基础机制、实用性、安全性。它不负责给从业者发执照,也不推荐医生。美国针灸师、按摩师、自然疗法医生能不能执业,主要由各州法律分别管理,不同州差异极大。因此,“美国研究一种疗法”和“美国承认这种疗法有效”,完全不是一句话。
2007年,美国成年人中使用针灸的比例大约1.4%,约310万人。针灸确实进入了美国社会,但若用它证明“中医已成为美国主流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然说过头了。它只是补充医疗市场中的一种方法,在部分疼痛等领域持续被研究,一些患者会选择使用,仅此而已。
16.9%与38.3%为什么不能直接比?
中国2021年统计显示,中医类医疗服务量占医疗服务总量约16.9%。这个数字也是真的。但它统计的是“诊疗人次”,即中医类服务在全部医疗服务次数中的占比。
而美国的38.3%,统计的是“过去一年有没有做过至少一种被归入补充健康范畴的事情”。一个中国高血压患者一年去医院12次,其中10次看心内科、2次看中医科,统计的是12次诊疗人次。一个美国人一年去现代医院5次,另外自己练过一次瑜伽、做过冥想、吃过鱼油,他就可能被算作“过去一年使用过补充疗法”。
一个问的是“全部医疗服务里,中医占多少次”,一个问的是“这一年里,你碰没碰过任何一种补充健康方法”。这就像说:“中国有17%的人坐公交,美国38%的人过去一年骑过自行车,所以美国公共交通更发达。”数字都是真的,结论却不是。
如果中国也按美国当年那种口径调查,问过去12个月有没有做过针灸、推拿、拔罐、刮痧、太极、八段锦、气功、冥想、按摩、吃保健品、吃草本产品、特殊饮食,中国的比例会是多少?没有同口径调查之前,谁也不知道。但肯定不能拿中医门诊占比16.9%去和美国CAM使用者38.3%直接比赛。
制度承认不等于科学证明
印度确实有独特的传统医学行政体系。1995年成立相关部门,2003年改名为AYUSH,2014年升格为独立部。AYUSH涵盖阿育吠陀、瑜伽与自然疗法、尤纳尼、悉达、藏医、顺势疗法。印度在国家制度层面给了多种传统医疗体系清楚的身份。
但这不能简单翻译成“印度认可六套同样有效的医学”。行政上承认一个体系存在,建立教育、执业、行业管理、药品管理,和科学上证明某个具体疗法安全有效,是两件事。哪怕一个国家把某种传统医学写进法律,也不会自动回答:它治疗糖尿病效果多大?治疗癌症能否提高生存?某种草药会不会损伤肝脏?这些仍需要具体研究。
中国也不是没有给传统医学立法。中国不是采用美国CAM这种总分类,而是直接对中医药建立专门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通过,2017年施行,明确规定中医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是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中西医并重。真正的区别不是“美国有CAM法律,中国没有”,而是两国采用了不同的制度分类方式:中国把中医放在医疗体系里面,美国把大量非主流方法放在“补充健康”领域研究。
多一条治病途径,就一定更幸运吗?
假设给一个患者提供10种选择:现代医学、中医、阿育吠陀、顺势疗法、自然疗法、占星医学、巫术、符水、祈祷、魔法。10种一定比2种好吗?
当然不是。医疗选择的价值,不取决于菜单有多长,而取决于增加的选择到底增加了获益,还是增加了错误选择的机会。
如果一种非药物方法能帮助慢性疼痛患者,副作用低,可减少部分止痛药使用,这种选择增加是好事。如果冥想能帮助部分人降低压力、改善焦虑、睡眠更好,也有价值。如果一种传统草药经过研究,发现真的对某个问题有效,安全性也可接受,当然可以进入医疗。这个时候,多一种选择真的意味着进步。
可如果一种方法没有效果,却不断宣传“医院治不好,我能治”,患者因此停掉已经证明有效的治疗,这时候,“多一种选择”还值得庆祝吗?显然不是。患者增加的不是医疗自由,而可能是犯错机会。
NCCIH在癌症问题上明确提醒:某些补充疗法可能和抗癌药产生相互作用;网络上的所谓癌症“替代疗法”如果导致患者放弃有效治疗,可能造成严重伤害。所以真正的“多元”,并不是每个疗法一票。
成熟的医疗多元化,不是“什么都允许”,而是允许不同方法进入研究,允许患者拥有偏好,允许一些低风险辅助方法存在。但疗效主张要接受相应证据标准,风险必须透明,不能靠身份逃避验证,更不能用未经证实的方法拖延必要治疗。
真正的选择权,需要信息
医疗多元化不能等于把菜单递给一个毫无信息的病人,让他自己猜。
假设医生告诉患者:治疗A经过多项研究,大约能让60%的患者得到某种改善,主要风险是什么;治疗B目前只有小规模研究,证据不确定,可能作为辅助尝试;治疗C只有个案和传统经验,尚未证明能改善疾病本身。然后患者自己选。这叫知情选择。
可如果三个项目都只写“各有优势,请自由选择”,那不是医疗多元化,那是把证据差异藏起来。
所以,“中国人多了一条治病途径,所以更幸运”问错了。真正应该问的是:这些路分别通向哪里?哪一条经过验证?哪一条只是可能有帮助?哪一条还不知道?哪一条明确存在较大风险?如果只有一条真正通往目的地,另外九条通往悬崖,道路数量再多,也不是优势。反过来,如果第二条路经过研究,确实安全有效,那当然值得留下。
同样,“美国有很多CAM,所以美国更科学”也不成立。美国一样存在顺势疗法、未经证实的补充剂、神奇疗法和健康骗局。NCCIH的存在,恰恰不是证明“这些都有效”,而是因为这些东西已经有人在用,所以更需要弄清楚哪些有用、哪些没用、哪些有危险。
这可能才是真正值得借鉴的地方。一个国家是否尊重传统医学,不应该只看它给了多少政策地位,还应该看它有没有能力研究它:能不能把有效的留下,无效的说清楚,有害的限制,证据不够的老老实实写“目前不知道”。这比简单宣布“传统医学都是宝”或“传统医学都是垃圾”困难得多,但也有用得多。
结 语
回到素材最后两个问题。
如果一种传统疗法没有证据证明能够治疗疾病本身,但可以帮助放松、睡眠、减轻部分疼痛,它应该算一种“医疗选择”,还是只能算辅助健康方式?更合理的定位是:辅助健康方式,而不是疾病治疗选择。它可以和正规治疗一起用,但不能替代正规治疗,更不能宣称能治它治不了的病。
如果一个国家允许几十种传统医学、补充疗法同时存在,但患者并不知道它们各自的证据强弱,这到底算医疗多元化,还是只是选择变多了、判断成本全部丢给了患者?答案是后者。没有证据分级和风险透明的“多元”,不是真正的多元,只是把判断难题转嫁给了最没有能力判断的人。
患者真正需要的,从来不是更多选项,而是经过检验以后,真正值得选的选项。这两句话看起来很像,对一个生病的人来说,差别却可能是一生。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6-10-16 08:2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