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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是否有逻辑错误?——请逻辑大侠指点迷津
高金华
近期学习数理逻辑,焦头烂额。看到一篇论文,感到其有逻辑错误,请懂逻辑的老师指点迷津。
一、陈的论文摘录
陈慕泽.词项周延性的一阶语言定义[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3):28-31.
周延性概念的意义集中体现在词项推理的下述准则中,不妨记该准则为ZY:
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到结论中不得周延。
ZY体现了演绎推理的本质,其合理性与必须遵守是显然的。
尽管有的教科书强调周延性是就命题形式而言的,但周延性的上述定义并不是一个形式定义,什么叫“全部外延被断定”,缺乏明确的界定,这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含混。例如:
问题一,所有在某个北京高校留学的日本学生都参加了座谈会;板太郎没有参加座谈会,因此,板太郎不是在任一北京高校留学的日本学生。
这一推理的成立是显然的。但在直觉上同样显然的是,词项“北京高校”在前提中未被断定全部外延,因而不周延,在结论中却被断定全部外延,是周延的。违反ZY。问题出在哪里呢?
……
下面就给出词项(一元谓词)周延性的一个形式定义。
……
下面基于周延性的形式定义,来讨论若干对传统逻辑来说是存疑的问题。
二、我的疑问之点
“所有在某个北京高校留学的日本学生都参加了座谈会;板太郎没有参加座谈会,因此,板太郎不是在任一北京高校留学的日本学生。”
这一推理的显然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这一推理是错误的(这一推理有逻辑错误)。
从“所有在某个北京高校留学的日本学生都参加了座谈会”不能推出“对任一北京高校来说,所有在其中留学的日本学生都参加了座谈会”。
事实模型:国家教委召开一个座谈会,在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的日本学生都参加了座谈会;板太郎没有参加那个座谈会,板太郎是在北京语言大学留学的日本学生。”
“问题出在哪里呢?”
陈文中提出的关于周延性的数理逻辑公式(形式定义)和对留学生案例的传统逻辑分析都是正确的吗?
# 备用语句
此文逻辑错误何在?——请逻辑大侠指点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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