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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高粱家族》

已有 5054 次阅读 2021-3-22 22:54 |个人分类:休闲阅读|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入住的房间床头柜上居然放着本崭新的《红高粱家族》(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年第1版,2015年第18次印刷)。很意外。莫言发表小说的时候,我已经不看期刊上的小说。只记得看过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具体内容当然也忘记了。对莫言的小说兴趣不大,因为他笔下的世界似乎与我没有任何交集,不仅是物理上的,也是精神上的。人总难免势利,毕竟莫言得诺贝尔文学奖了,因此睡觉前也随手翻翻《红高粱家族》。三个晚上,两个多小说,大致看完了三十万字。总的印象,写得或许很好,但我确实兴趣不大。尽管如此,或许以后再看看莫言的《丰乳肥臀》和《蛙》。如前所述,毕竟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主要作品。

 

除卷首语和代后记外,小说包括五章,《红高粱》《高粱酒》《狗道》《高粱殡》和《奇死》。小说的情节不是完全按照时间线展开,而是跳跃穿插。整个故事是“我”寻访追忆其山东高密东北乡的家族在1925年到1941年间的历史。主要人物有“我爷爷” 于占鳌,“我奶奶” 戴凤莲(小名九儿)“我父亲”,次要人物还有可能与“我奶奶”有染的老管家刘罗汉,“二奶奶”和“小姑”“母亲”等,也有家族外的三教九流。

 

按照通常的时间线,粗线条的故事梗概如下。1922年,财主单家的麻风病儿子相中16岁的戴凤莲,她被其父亲许配给单家。送亲途中遇到劫匪,24岁的轿夫余占鳌挺身而出反抗,战胜并打死了拿把假枪的劫匪。成亲三天后回家途中,余占鳌与九儿野合。随后余占鳌杀死了单家父子。九儿在曹梦九县长主持下,继承了单家家产,九儿认曹县长为干爹。九儿在刘罗汉帮助下,继续开高粱酒作坊。余占鳌为接近九儿当了伙计。两人私通,怀了“我父亲”。 余占鳌往酒里小便,后来成了独特配方,他们家的高粱酒品质最好。1923年九儿被匪首花脖子绑架,赎金一千大洋。余占鳌交了两千,花脖子承诺再不抢他们的作坊。但余占鳌偷偷练成神枪绝技,1924年杀了花脖子,后来成了土匪头子。发达的余占鳌移情别恋九儿的丫鬟恋儿,就是“二奶奶”,两位奶奶势不两立。 1928年,余占鳌被曹梦九骗到济南,八百多土匪全部丧命,他自己死里逃生。回乡后“我奶奶”与铁板会头子黑眼同居。余占鳌挑战黑眼被打败,但“我奶奶”还是跟他回了家。1929年“二奶奶”被赶出家门,另外住,余占鳌依次在每家住十天。

 

1937年来了日本人,杀死了怀孕的“二奶奶”和她女儿。余占鳌拉起队伍抗日,成了余司令。有国军背景的支队长冷麻子和八路背景的胶高大队队长江小脚都拉他入伙,他没有参加。1939年,刘罗汉被日本人杀死。余占鳌和冷麻子相约,伏击日军车队。车队迟迟未到,“我奶奶”送饭时被刚到的日军开枪打死。余占鳌率队与日军血战,只剩下他和“我父亲”。冷麻子带人到了,消灭了日军,带着了大量武器物资,只留下少量给余占鳌。日军报复,杀光了村子的里的人,只剩下“我爷爷”“我父亲”后来的“我母亲”等几个。后来胶高大队参战,日本人撤走后清扫战场,也分走了大量武器,余占鳌留下几十支好枪,藏在井里,15岁的“我母亲”就是带着弟弟在井里躲了几天几夜,劫后余生,而弟弟没有挺过来。因为村子里没有人,家狗变成野狗,吃死尸。两百多条狗,领头的三只狗原来是“我奶奶”养的红狗、绿狗和黑狗。绿狗和黑狗大战,两败俱伤,都被红狗消灭。红狗领狗群进攻,人狗大战。“我爷爷”等有枪和手雷,最终消灭了狗群,但人又被咬死几个。“我父亲”两个睾丸被红狗咬掉,经医治后,有一个仍有功能,与“我母亲”成亲。1940年,走投无路的胶高大队,偷走了“我爷爷”的一百多张狗皮和井里的枪。打个大胜仗,但缴获的武器被上级调拨给独立团。余占鳌和“我父亲”参加了铁板会,在旧仇人黑眼手下当副会长。他假装投靠冷支队和胶高大队,然后相继绑票冷麻子和江小脚,勒索大量武器,让两支队伍都元气大伤,一度销声匿迹。1941年,余占鳌在铁板会里威信高涨,成了实际的领导人。他要给“我奶奶”重新出殡。在大出殡中,遭到胶高大队突袭,死伤惨重。两军激战中,冷支队突然出现,一举消灭了铁板会和胶高大队,俘虏八十余人,包括“我爷爷”“我父亲”和江队长。还没有处置时,又有鬼子来袭,俘虏们也拿起武器,一起打鬼子。故事到此结束。还提到“我爷爷”1958年从日本北海道荒山野岭里回国,1976年逝世。

 

小说中最有亮色的人物是“我奶奶”。十六岁将出嫁时“身高一米六零,体重六十公斤(p. 36)”,“三寸金莲,……丰满秀丽(p.37)”。三十多数去世时仍是靓丽少妇。“我奶奶什么事情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是抗日的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p.11) “我奶奶一生‘大行不拘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原是一以贯之。(p.121)”简言之,是作者笔下的英雄。“英雄是天生的,英雄气质是一股潜在的暗流,遇到外界的诱因,便转化为英雄的行为。(p. 81)”电影版《红高粱》由巩俐饰演,电视版《红高粱》由周迅饰演。前者有其野性,后者有其干练,但似乎与小说中所写还是有距离。

 

比较客观地说,小说还算好看。有些史诗的风格。结构上是史诗所常用的突兀的中间开篇,就是余占鳌带队伏击日军车队,然后不断地回忆,补充前因后果。有许多象征和隐喻,如狗群的内讧,父亲被咬掉的睾丸及其修复等。偶尔语涉“乱力怪神”,如狐仙的出场和以德报怨,“二奶奶”死后的诈尸等。文学风格上有《百年孤独》的影响,是所谓魔幻现实主义。时间线非常复杂,缠绕嵌套,简直是具有分形结构的时间。作者似乎也听说过非线性的相关词汇,家族分支的起源是“我爷爷”和“我奶奶”“桑间濮上之合,带着相当程度的随意性偶然性不稳定性。(p.91)

 

书是好书,但我并不喜欢。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如前所述,小说构造的世界与我所认知的世界没有交集。不仅有时间和空间的距离,甚至有人种的区别。如作者所谓,“通过比较和对照,在某种意义上证明了两种不同的人种。大家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在进化着,各自奔向自己的价值系统里确定的完美境界。(p. 360)”其次,小说的史诗风格,用以写现代的故事,似乎不太协调。又有狐仙,又有机枪,我阅读时无法入戏。当然,《百年孤独》也如此,但那个故事至少发生在遥远的远方。最后,作者似乎并不是单纯讲个故事,而是有所谓“形而上”的追求,有自己的历史观,也有对人性的阐释。但这种追求似乎并没有产生现实的洞见,至少我没有看出来。

 

在作者获得诺奖之前,莫言研究似乎就是显学,有许多期刊论文,也有不少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但我一篇都没有看过。本文只是昔日文学爱好者随便翻过后的简要梳理总结和直观阅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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