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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院士合作研制γ-亚麻酸(奥洛通)的说明

已有 5359 次阅读 2017-1-26 09:22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关于四院士合作研制γ-亚麻酸(奥洛通)的说明

李连达

2017125日,张德礼教授一日发3篇博文讨论此事,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但是迄今尚未见到有关资料,也未收到张教授转来的资料。如能惠寄一份来,十分感谢!(希望了解是何人?何单位?在何电台、电视台或媒体上发布的消息?全文如何?)

根据3篇博文,可以初步判断此新闻是违法的欺骗性商业广告。理由如下:

        一、γ-亚麻酸对人体脂肪代谢有一定调节作用,但距离“预防治疗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的要求甚远,应为食品或保健食品,而非处方药。不知有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是保健食品还是处方药批号?

       二、如果γ-亚麻酸是预防治疗心脑血管病的处方药,按规定处方药不准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更不准宣传疗效。但此消息由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说明它是保健食品或食品,而非处方药。而且是夸大治疗作用的虚假宣传。

       三、由韩启德、王永炎、陈可冀及我,四名院士及林兰教授合作研制此“神药”,过去、现在及将来都不可能。我们的学术领域、科研任务、主攻方向均不相同,我们五人岂能集中于一个保健食品?

       四、本人有一个未必正确的习惯,从1956年参加工作至今60多年,只与学者合作研究,不与党政领导、高级官员合作搞科研,包括正副委员长(如韩启德、桑国卫、陈竺等副委员长),正副部长,司局长,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军事医学院及中医科学院的院长等,以及各部、委、局、办的领导等。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与他们合作搞学术研究。我希望凭着本人的努力,尽职尽责完成各项科研任务。不希望有后台、保护伞的庇护,更不希望借助于非学术性的额外帮助、额外特权,获得额外的益处。因此,我不可能与身居高位的院士、专家合作研究一个保健食品。

      五、近年,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奸商,经常利用违法广告,特别是“名人效应”,欺骗群众,坑害病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该坚决予以打击、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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