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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LD50说现代版的杞人忧天
看了科学网上一些对LD50的说法,也来说说LD50背后的政治和经济考量。 LD就是Lethal Dose,我们消防领域主要研究LC50,就是在某一时间段内导致活体(通常是小白鼠)50%致死率的烟气浓度。上述小白鼠实验是否可以推广的灵长目动物?很难说。灵长目(猴子)的毒性研究结果是否可以推广到人类?很难说。因为我们不能作人体试验,更不能作大规模人体测试,所以只好用小白鼠的结果来根据体重加以放大,通过猴子加以验证。尽管如此,试验得到的临界浓度相差很大。
一种化合物是否有毒?一般认为在LC50一下都无毒,LC50以上都有毒。所以,光比较化学品的毒性是没有意义的。哪怕是无毒的气体,如氮气,如果浓度高了,也会导致缺氧窒息。如果有人因此而死,是否我们就认为氮气有毒呢?如果,一种剧毒的产品,把允许排放量定得很低,那么该剧毒产品就是无害的,因为允许排放量很低,短期内无害。长期效果如何?很难说,没有数据,谁也不能说无害或有害,所谓的职业病防治,就是把可以允许接触的水平再降低,达到真正不明显的程度,有人光看到有毒物质,却没有考虑其中的含量,则显然是不合适的。人类所接触的产品,除了水和空气,都是有毒性参数的,我们是否就因此而放弃一切的工业产品。脱离了实际接触浓度,来比较某一化学品的毒性,是毫无道理的。我们可以通过比较LD50来比较某些化学品的毒性,可是一定是同一场合的化学品比较,如果跨界,就不妥了,所以比较酒精和食盐的LD50毫无意义,因为他们用在不同的场合。
1990年代,美国对淘汰哈龙的科研信心很高,按照最新的毒性学标准,几乎所有的气体都有一个毒性学的问题,很简单,氮气多了会窒息(缺氧),如果一种气体的导致昏迷的浓度与导致死亡的浓度相差不远,就是毒气。过去有很多临床使用的麻醉气体,后来都判为毒气,就是因为临床毒性难以掌握。但是有两种气体HFC227ea(制冷领域叫做R227ea)和HFC25,性质相同,结构相似,灭火效果相同,可是如果按照当时的LC50来判断,后者的灭火使用浓度位于LC50范围以内,所以HFC25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到竞争名单当中。可是,现在市场上又推出了基于HFC25的灭火剂产品,叫做ECARO25. 商标变了,化学成分未变,可是它是怎么进入市场的呢?因为通过标准变了。有人认为,LC50不足以反映现场使用情况,所以把入场的门槛换作了LOAEL和NOAEL(把浓度和有机体的运动状态结合起来,大大降低了门槛),这样本来因为毒性而不能进入市场的气体,因为新标准而可以进入市场了,你说它是有毒呢?还是无毒?标准仅仅是标准,标准不能代表你可以接触的水平。在灭火剂领域,说毒性都是为了推销,大家都有相似的毒性困境,只要照规矩使用,大家都是无毒的。所以,说毒性是为了政治和经济(推销)。评价灾害,光看物质性质是不足的,还要看接触浓度和接触时间。这是那些反对PX的人不愿意提到的技术问题,也是他们故意掩盖或忽视的真相。凡事都有一个剂量问题,脱离接触剂量谈毒性,很无聊。
中国社会处于高速发展的转型时期,容易产生谣言,比如“杞人突奔”,“山西地震”,“连云港泄漏”等,其实PX事件,也是由于处理方式不当形成的谣言形势,背后就是群体心理学的恐慌心理。危害是物质、剂量和时间的三者结合,鼓励放大某一个环节,就是故意歪曲或造谣。为什么人们总是会相信工厂不安全?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流行人祸论,舆论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为人祸,给人感到什么都是靠不住的。只有搞消防的人,才知道,一场大火失控,要经过点火关、蔓延关、漏检漏报关、自动灭火关、外来控制等五道关,所以失控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么容易,更不是人们谈论中的那么轻松。但我们把灾难的当事人判刑的时候,至少放过了对其他四道关的深入调查,所以我是一直反对人祸论和所谓的“问责制”的。为了判刑,一定会牺牲真相,这是永恒不变的道理。由于我国人民在灾难调查过程中,感受不到系统的成熟的防灾机制,所以只要是化学品都危险,只要是人工产品都害怕,这不是现代版的杞人忧天么?我国的舆论和民意,就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不知天高地厚,只知道自己不舒服怪别人,实在是幼稚和令人无可奈何的。
顺便说一下,那个反转基因的著名人士,就是光放大潜在后果(毒性),不知道科学的流程和防范机制,不看灾难的概率和可能性,属于别有用心者,要么是白痴,要么是阴险。有强大的民意作支持,就可以在科学界胡作非为了么?科学网也有很多不懂科学的人,靠贩卖民意挣得眼球无数。实事求是的说,转基因成灾是否比陨石撞地球的概率更高?说老实话,有些人真的不应该生活中这个充满陨石、地震、台风、泥石流灾害的地球上。PX也好、转基因也好、气候变化也好,都不过是一个被人故意放大的风险之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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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9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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