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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先生们,讲点道德可以吗?!

已有 3707 次阅读 2012-8-16 14:53 |个人分类:杂感杂议|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道德, 记者

    本人多次发表文章,呼吁媒体专业点,不要瞎说八道。不专业、不负责任的新闻报道,不专业的评论文章只能误导舆论。食品安全的恐慌现象就是这种报道造成的。专家成了“砖家”、教授成了“叫兽”,首先是因为有个别的专家、教授行为不检点,甚至愚弄大众,但是,不专业、不负责任的报道也绝对脱不了干系。或者说,是那些不专业、不负责任的报道把那些不良专家和教授的行为放大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以至于全体专家和教授跟着受辱。
    今天,我发出另外一个呼吁:记者先生们,讲点道德可以吗?
    讲道德是任何一个人都应当做到的。可很多记者却为了“独家”,为了“点击率”(或者收视率)而做出无德、无知的事情。中国青年报为此发表了一篇评论,我把它全文拷贝于下。请从事新闻工作的各位认真看一看,把媒体的这些歪风刹一刹。
 
  《记者强拍周克华年迈母亲 被指违反职业伦理》http://msn.huanqiu.com/artical/2012-08/3030375.html
   8月14日中午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周克华的家里,周母说有很长时间没见过儿子,也记不清他最近一次回来看自己是什么时候了。当被问到儿子回来有没有给她带过东西或钱时,周母摇头:“没,没有给过钱。”得知周克华的死讯时,她足足怔了20秒,握扇子的手微微抖了几下。(《华商报》8月15日)
  “握扇子的手微微抖了几下”,但凡有善念的读者读到这里也会心抖几下吧,不是为记者捕捉到这一微妙细节而触动,而是为如此违背新闻伦理、如此伤害周克华的年迈母亲而愤怒。
  “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恶魔周克华理应为其嗜血行为付出代价,但不能因此伤害他的老母和未成年的孩子,毕竟其家人是无辜的。退一万步说,即便周母对其子犯罪情况有所了解,也应该由警方处理——就像周克华的女友被警方调查一样,记者却不能残忍地惊扰她,把她拿出来示众,尤其是在她“始终用一把扇子遮着自己的面部”的情况下。显然,她极不愿接受采访,也不愿让人看到她的悲戚表情,但记者依然毫不在乎,直到问得她手抖,这何其残忍!此前,周母也流泪说过,“我养他(周克华)养到这么大,为什么要这样”,“我很苦啊,这种苦,不能给外人说,只能往自己的肚子里咽。”
  对于周克华,当前出现了两种迷失和极端现象,一种是将其杀人越货诗意化、英雄化,比如称他为“爆头哥”,网上甚至出现了《周克华列传》,称其“行侠义之事”、“智勇”!另一种极端是把周克华描写成从小就是坏孩子,甚至伤及其家人,比如对其老母的过度消费。这两种心理,当然都应摈弃。
  对热点事件和人物,记者当然应该追逐,但不能为了抢到独家新闻而伤害无辜的采访对象,或者肢解新闻伦理。汶川地震后,救援人员在北川发现并开始营救两名幸存者,可某台记者居然对一“挡住了机位”的救援人员说:“你让让好不好,我们先拍。”大家说救人要紧,记者还不罢休,说:“只要五分钟”。如此罔顾生命而追求拍摄,与其说是敬业,不如说是病态。正如有学者所称,“有一种现场,呈现的不是专业性,而是无德、无知、利益至上。”
  再比如,深圳外来工杨武之妻被强奸,他备感屈辱,却被记者一再要求复述事情经过,最后只能跪在地上,头深深地埋下去,带着哭腔乞求:“我忍受的是所有男人不能忍受的耻辱和压力,我不愿意回忆,求求你们了,出去好吗?”而他的妻子躲在出租屋里,向里侧卧在床上,两手抓着床单,将脸捂得严严实实,也不被记者放过。这,是采访还是集体偷窥?这种剥衣式采访简直就是二次伤害。
  记者要对所服务的媒体负责,对真相负责,更应对伦理负责,毕竟采访之上还有人性!几年前,河南电视台女记者曹爱文在一次采访落水少女的现场,不是先去采访,而是挺身而出在120急救车到来之前为女孩做人工呼吸,但经过多次努力后,女孩最终没有醒过来,曹爱文落泪了。消息传出,她被称为最美女记者,这是对她良心的褒奖,也是对她坚守新闻伦理的敬佩。
  许多时候,对记者的最大考验不是利益诱惑,而是盲目追求独家新闻的狂热。许多优秀记者拒绝收买、拒绝红包,却拒绝不了成为独家新闻的报道者,甚至为此伤害了新闻伦理,殊可叹也。这是新闻伦理的悲剧,但愿这样的悲剧少一些。

(责任编辑:聂鲁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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