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个月,我在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分校的一个生物技术硕士班讲课,二十几个学生学习在
iCubate开放平台上开发非临床使用的,可以迅速产业化的分子诊断产品(畜牧业,农业,环境,工业,旅游等领域)。学生的热情非常高,因为他们感到学习到的东西马上就能派上用场,而且自己的创新的确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他们也的确想出了一些非常好的产品可以开发,至少有四五个非常有前景的产品,学生也正准备成立公司来把这些产品推向市场。
可是今天出了状况: 学校的一个记者采访了这个班机的一些学生,学生们讲了他们正在开发的一些产品。结果文章到了学院院长的手里,院长交给学校管知识产权的Research Foundation看是否用了学校的资源,学校是否有权“拥有”这些知识产权。
学生在课堂上的发明,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吗?
我认为不属于,因为学生已经交了学费,使用学校的仪器和试剂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学生的有关产品开发的主意多事在课余或校外经过调查研究获得的。学校不应该占有任何部分的知识产权。
如果学生的发明创造是在学校发工资的岗位上做出的,学校应该有份。可是这些发明是我布置给学生的“家庭作业”,使用的学校资源也及其有限(PCR仪器,引物,和一些简单的试剂)。研发产品是作业的一部分,是受教育的一部分。我完全可以让学生做一个没有任何价值的“产品”来学习整个过程,可是如果那样,学生的热情就没有了,责任感就没有了,效果就不会这么好了。
明天下午和他们学校的Research Foundation 有个会谈,但愿我能说服他们要鼓励学生去创新,创业,不要给学生的创新精神泼冷水。
堂堂一个大学,那么多教授的科研成果值得保护,何必在乎几个学生?
对创新和创业者来说,最忌讳的就是有人“管”,限制越少越好。任何一点点多余的手续,在你看来可能微不足道,可是在创新者看来可能就是天大的麻烦。
学校若想鼓励创新,就要想方设法地给创新者松绑,给他们扫除各种障碍。别把“管”等同与“关心”,把“关心”当成“帮助”,最好的关心就是离创新者八丈远,让他自己去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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