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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故为研究对象、以预防事故为研究目的,仅仅是事后研究吗?
以事故预防为研究对象、以预防事故为研究目的,仅仅是事后研究吗?当然不是,不是要等着事故出来再去研究,没出来的事故就不能成为研究对象吗?何况从元谋猿人、山顶洞人开始,到现在还是能找到几起事故做研究样本的吧!
事故,一般定义为“人们不期望发生的、造成损失的意外事件”(当然组织会规定一个损失量值),损失大体包括生命损失(死亡)、健康损害,经济损失、环境破坏三大类,所以事故的范围是很大的。把带来一定量(组织规定的量)损失的天灾人祸、安全问题等,都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定定义为事故,出的没出的都是研究对象。
风险管理等等都是事故预防的手段,而非研究对象。
应急管理,无非是一种工作任务。执行此项任务时,和执行任何其他任务一样,也会出事故。而且,执行此项任务,也是为了预防事故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目的也是一种预防。从Heinrich、Bird、Reason等等事故致因模型上,都没看到应急管理和救援的字样。足见,事故致因模型(也是预防模型)中已经包括了应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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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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