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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441-1986说,人的不安全行为(实际应该叫做不安全动作,即unsafe act,下同。在6442-1986中他们被说成是直接原因之一个方面)有13种(见下面),其实他们都是违章操作,但是列得并不全面,违章操作还有很多种,都具体列出来实际上很难。而且他们似乎也没什么规律性,分成类别还比较困难。GB6441-1986所列的不安全行为是:
7.0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7.0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7.03 使用不安全设备
7.04 手代替工具操作
7.05 物体存放不当
7.06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07 攀、坐不安全位置
7.0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7.09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7.1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7.11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7.12 不安全装束
7.13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GB6442-1986中,把事故的间接原因分为以下7种(3.2.2.2-3.2.2.7是人不安全行为,实际上也是unsafe act):
3.2.2.1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3.2.2.2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2.2.3 劳动组织不合理;
3.2.2.4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3.2.2.5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3.2.2.6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3.2.2.7 其它。
GB/T13861-2009中,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人、物、环境、管理四个大的方面,其中人的不安全因素又分为心理生理性、行为性不安全因素,行为性的又分为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监控失误和其他四个小类,也并不全面,而且管理类其实组织行为,也是人不不安全行为,和人的因素有交叉。
美国杜邦公司、美国OSHA对不安全行为分类实际上也是相互交叉、重复,没有什么规律性。上述分类相互交叉、重复甚至矛盾,而且哪些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哪些是间接原因也很难区分。所以目前对不安全动作的分类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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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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