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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关于条款4.1 的学习体会(1)
一、中国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7.11)的条款4.1的表述如下:
4.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定期开展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质量评价。建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二、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实用指南(2018版)对条款4.1的解释如下:
本标准项关注两个机制的建立,即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这两个机制的核心是面向产出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和课程质量评价。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是指评价应聚焦学生的学习成效,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必须与该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相匹配。课程质量评价是质量监控的核心,也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依据。
课程质量评价的对象包括各类理论和实践课程,评价的目的是客观判定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相关的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在课程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毕业要求达成进行评价。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是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的“出口质量”是否达到预期质量标准(即毕业要求)的重要保障机制,也是专业“持续改进”的基本前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通过收集和确定体现学生四年学习成果的相关评估数据(包括课程质量评价数据和学生表现评价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和结果解释后,对应届毕业生达成毕业要求的情况做出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可以判断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为专业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专业自评和专家考查重点】
(1) 专业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与毕业要求相关联,是否体现在课程教学大纲和相关教学管理文件中。
(2) 专业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是否建立,评价内容、依据、流程、周期和责任人是否明确。
(3) 课程质量评价的组织是否规范,课程质量评价是否成为课程教学的必备环节,由课程责任教授组织实施。课程质量评价依据与结果的合理性是否有专门的机构把关和审核,该机构一般由熟悉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组成,由专业责任教授负责。
(4) 课程质量评价的内容是否聚焦学生学习效果,专业核心课程的评价数据是否能证明:1)课程目标与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合理;2)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能够有效支持课程目标实现;3)课程考核方式能够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情况等。
(5) 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机制。机制是否建立,包括评价方法、依据、流程、周期和责任人是否明确。
(6) 专业是否根据每项毕业要求的不同特点,采用适当的方法开展评价。评价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覆盖全体学生。
(7) 专业已经开展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记录是否能证明评价工作能够定期开展,评价依据和方法合理,评价结果能客观反映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常见问题】
(1)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没有聚焦毕业要求,监控的方式仍以传统的课堂听课为主,仅仅关注教师的课堂表现,质量监控与毕业要求达成没有明确的关联。
(2) 对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的理解不到位,评价没有聚焦课程目标的达成以及对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课程质量评价机制不完善,实施效果不佳。
(3)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方法单一,主要采用根据课程考试成绩的算分法。
三、一些看法
标准条款4.1提到了要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有明确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要求、定期开展“课程体系”和“课程质量”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标准解读提到,标准条款关注两个机制,一是“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二是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进一步解释了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和课程质量评价是上述两个机制的核心,也解释了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课程质量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做法,但是没有解释什么是教学过程、教学环节,使得本条执行有一定困难。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通行做法是通过培养方案的重新制定实现的,课程质量评价主要应该评价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是否对应毕业要求的确定指标点。
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课程质量评价后,还需进行学生表现,之后才能进行达成度评价。但是标准和解读中,未对学生表现评价的做法予以说明和解释,学生表现评价也有一定的困难。
没有做法的、没有规定定义的,实际上可以自己做出自己的定义,自己规定自己的做法,这大概就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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