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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知识分子绝大多数不算有钱的富人,但真正贫穷到如“文革”时代普通百姓那般贫穷的程度者毕竟为数不多,所以对今天的知识分子来说,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人穷而在于志短。
人穷志短属于正常,人穷志不短属于高尚,人不穷而志短则属于庸鄙。
今天中国知识分子为何人不穷而志短?因为有志者必有浩然之气至大至刚充塞宇宙之人,从而亦必有如孟子所云“当今之世,如欲平治天下,舍我其谁”之人,尽管这类人数量决不会很多,但只要有一批这样的人作为中国社会的“良心”而存在着,这颗“良心”就会对天朝各级长官的价值话语权构成潜在的或实现的威胁!
要消除这种威胁,最好的办法就是设计某些政策,依靠和利用这些政策,将科研经费、论文、奖项之类的学术因素和个人的名誉、地位、职位、收入之类的生活因素紧密挂钩,迫使知识分子不得不为自己的生计和前途去追名逐利,更不得不为自己在名利竞争中出人头地而拉关系、托人情、走后门,使其屁股上或多或少都带些不干净的东西,并让这些不干净的东西逐渐侵蚀到其灵魂深处,让其心灵日益腐化,致使知识分子最终集体性地丧失其在社会上的价值话语权。
事实上,这些年来,那些政策所收到的实际效果就是如此——随着其政策环境下知识分子队伍中“砖家”、“叫兽”的层出不穷,号为“专家”和“教授”的人们在整体上都显得不再是那样名副其实,在一般看来,似乎其每个人都带有些“砖性”、“兽性”和“腐气”。在这种情况下,假使知识分子中的一些缺乏“自知之明”的人,还想以自己的“君子之德风”来引领社会以树立正气,抑或大义凛然地指陈时弊的话,则不被人耻笑为“伪君子”,就算是大幸!
在当今中国社会,知识分子的整体形象是如此庸鄙,其欲作“社会良心”是如此“气短”,又焉能不“不穷而志短”!
法治社会有法治社会的规律,人治社会有人治社会的规律。人治社会的政治规律,就是“上行下效”的德治原理。而“上行下效”的德治的推行,自古都是要靠被称为“士大夫”的社会阶层的。但是,到了“士大夫”也都变成了“喻于利”而“唯惠之怀”的“小人”时,则就不仅德治无法推行,连天下都将亡矣,诚所谓“士大夫之耻,是谓国耻”!
知识分子作为“士”理应“志于道”,乃至于有“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执求。“我注六经”地诠释之,“道”便是真理,既是事实范畴的科学真理,也是价值范畴的人文真理。政府的政策应该是鼓励知识分子去追求真理,让他们积极投身于求真的事业,而不是迫使他们去追求名利,让他们陷溺于名利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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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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