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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2010“世界地球日”>
给公民地震预警信息知情权---我的生命我作主!
据政府官方网站《四川防震減灾信息网(WWW.EQSC.GOV.CN)》报道:
●“据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10-04-14 05:39:57.5 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北纬33.1,东经96.6) 发生4.7级地震”
●“据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10-04-14 07:49 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北纬33.1,东经96.7) 发生7.1级地震。”
●“据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10-04-14 09:25 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北纬33.2,东经96.6) 发生6.3级地震”
若具备科普级别地震知识的玉树同胞:①他们对住房就会有所选择或防范;②在前震发生(乃至已发生的一二十秒內)前,只要获得政府提供的临震预报信息,甚至个人安置地震警报器发出的信号,就可不入睡而呆在室外;③在主震前的2小时10分57.5秒內,当地政府还可拯救或组织疏散更多的尚存生命,除非前震就已摧毁了“豆腐渣”房屋。亲临四川汶川大地震的几位懂地学的老朋友,由于镇定自如,就躲过了一劫!
公民在学校或科普读物中可有权获取地震知识,但将地震预报信息及时告知公民、组织公民地震避灾演练则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真正以人为本的责任!有了必备的地震知识,有了公民的知情权,加上政府的得力措施,珍惜生命、尊重公民的生存权,公民才能“我的生命我作主!”“信息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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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8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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