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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将除草剂、激素和农药笼统称为农药?
蒋高明
很多网友对弘毅六不用生态农业做法表示支持。但也有人疑惑: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农药、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都是农药,说不用化肥、农药、地膜与转基因种子就行了,没有必要单独强调除草剂、激素。更有别有用心的人攻击笔者,说什么我们不懂基本的农业常识,连除草剂和激素就是农药也不知道。
这里有没有必要将除草剂和激素单独与农药分开呢?显然是有必要的,而且十分必要。试解释如下:
第一,按照约定俗成的说法,农药一般是指杀虫剂。最初的农药也是以杀虫剂为主,后来扩大到杀菌剂、灭鼠剂等等,将除草剂和激素纳入农药范畴是后来的事。之所以将农药单独列出来,是因为它们是针对害虫、害菌和病毒的,与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除草剂的功能明显不同。
第二,药物分为人药、兽药、禽药、鼠药等等,很显然这几类药是不能混用的,是不能笼统地都叫药的,否则就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人在医院里看病医生不能开兽药或禽药。
第三,细分是为了让消费者更清楚食物生产中可能添加的化学物质。农药主要是针对害虫的;除草剂是针对草本植物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或人工合成激素是针对作物、蔬菜、或水果的,有些地方连中药材都用。如此清楚分开,消费者自然很好理解。
第四,国际的做法很少将三者混为一谈。英文pesticide翻译过来就是农药,其最初的含义就是杀虫剂,这与我们在第一条的理解吻合。其余的化学物质以此类推,如herbicide译为除草剂,germicide译为杀菌剂等。词根-cide就是灭杀的意思。当然,现在也有人将农药翻译为agricultural chemicals (化学物质),但这个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地膜也是化学物质,但不能说地膜也是农药。
第五,如果笼统地将农药(杀虫剂为主)、除草剂、激素混称为农药,那么对消费者如实解释常规农业生产过程,就会存在理解上的不安。如有的水果甜味是用增甜剂实现的,就不能说植物的甜味是用农药实现的;让植物长得快的膨大剂,如果告诉消费者植物长得快是因为打了农药,消费者怎么会放心购买?
弘毅生态农场坚持六不用,就是将化肥、农药、除草剂、地膜、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转基因(主要针对种子)分类,明确告诉消费者。在六不用生态农业模式下,这些化学物质是能不用的,不用这些化学物质就要采取另外的生产措施,即生态农业技术。
其实上述六大类化学物质如果细分下来,会涉及上万种化学物质。据不完全统计,人类围绕食物链,先后发明并合法使用的化学物质高达5062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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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3-3-25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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