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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和老外说英语的惨痛教训!! 精选

已有 10789 次阅读 2008-4-25 20:29 |个人分类:所谓精选|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当时恨不得用时下电视剧流行的中国式日语对那位德国人说:你的说话的我全明白,我的英语口语的大大的坏,死活也表达不出来的干活!!

       90年的暑假,我和陈荣斌同学实习完以后,身上还有点钱,就决定从昆明绕一圈才回家,因为我们两个伪球迷想到昆明海埂中国国家队足球基地参观一下。

       上午在海埂基地却没有见到中国国家足球队队员,还好没有白来,见到中国女子垒球队在搞高原集训,围观了一会,看不懂,很没劲。

        我们就围着滇池转了一圈,滇池的湖光山色十分壮丽,水面宽阔,有“高原明珠”之称。但是当时滇池污染已经很严重、富营养化厉害,湖面上有很多水葫芦,湖边到处可以见到死鱼烂虾,微风吹过,可以闻到阵阵恶臭。

        回到我们住的旅馆附近,已经中午时分,饥肠辘辘的我们走进人民饭店吃饭。

    人民饭店牌子很吓人,店子却很小,主要经营过桥米线,米粉面条之类的快餐食品,吃饭的基本都是贫下中农。

      我们正在买票时,一位高鼻子、黄头发的外国人走了进来,看来外国友人也有穷人呵。

     敢单独到中国旅游,老外还都会几句汉语,我们端好面条离开服务窗口。

      这位老外不知咋地和服务员争吵起来,好像还很激动。由于老外会的中文有限,服务员却又不会英语。放眼望去,小店内会英语的人恐怕只有我,舍我大学六级还有谁!

     陈荣斌同学也极力怂恿我去解围,他老兄由于高考英语太差,教务处直接安排他学俄语,所以我战战兢兢,内心激烈斗争了好久。

    这可是我第一次和外国人说英语呀,沉着,镇定,我自己鼓励自己。

    我听力还不错,原来老外对人民饭店的一项土政策不理解,每双筷子收费5分,他到中国很多地方吃饭,筷子都是免费的,他以为人民饭店服务员欺负外国人。

     我赶紧解释,这里我们中国人也要收费5分,并说这是为了保护环境。

    老外恍然大悟,赶紧说Thank you!

    You are welcome!这句我还能对付。

    我赶紧见好就收,得胜回朝,回到自己的桌子继续吃面条,周围人恐怕惊讶我还会讲英语,我心里这个美呀。

     好景不长,没有想到这位老外端着米线直奔我而来,看来要和我共进午餐。

     这位老外也许感谢我为他解围,也许他以为我会英语,他还就坐到同一张桌子。

       此后,我那哑巴英语的蹩脚口语彻底露馅,结结巴巴不说,动词名次混用,阴性阳性颠倒,he,she不分,单复数乱用,发音错误百出,选择词汇要想很久,简直就是周杰伦的哼哼哈嘿。

     听力不错的我加上这位老外理解能力超强,我们勉强还能交流下去,我搞清楚了他是德国人,喜欢足球、旅游(和我英雄所爱略同)。我本来想说德国足球很强大,喜欢马特乌斯,贝肯鲍尔,可惜,张口结舌的我说不出来!实在惭愧得很。

        其实可以看出这位德国人的英语非常好,发音清晰准确,为了让我听懂刻意放慢语速。但是我实在是哑巴英语的受害者,而且所中流毒太深,绞尽脑汁也主动说不出几句地道英语,只有ok,yes的对付。

        当时恨不得用现在电视剧中流行的中国式日语对他说:

       你的说话的我全明白,我的口语的大大的坏,死活也表达不出来的干活!!

     那天,我吃完面条几乎是落荒而逃,连俄国鬼子陈荣斌都说我口语实在太差劲,有愧年级第一英语高手称号。

       唉,这就是我第一次和外国人说英语的惨痛教训!!!用当下的时髦语言就是一个字:汗!

        算起来我学英语是从初中开始的,虽然初三以前英语没有及格过,但是后来由于碰到一位很好的英语教师,高考英语还考了89分,在百分制的年代还算不错,进入大学当上了英语课代表。

  我大学一年级通过了四级英语统考,二年级通过6级。自我感觉英语很不错,但是致命的是我学的是地地道道的哑巴英语。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通过这次糗事,我也学到了不少。

     和老外讲英语,只要你胆大敢说,拐弯抹角他还是能够听懂的,后来上研究生时我们有两位大学刚毕业来中国执教的美国的 Miss Karen和加拿大的Monica,我们经常和她们交流,到外宾楼和她们打扑克(双扣),最后还教会她们中国的国粹--打麻将。

       Miss Karen是基督徒,她教会我们用英文祷告。

      在和她们交往过程中,我的英语口语大有提高,那时我们的生活还算丰富多彩,班级的男生周末邀请上她们,在大食堂舞会场所可以和真正的美女跳舞(美国女人)而吸引其他大学生羡慕的目光,骑自行车和她们一起到新都宝光寺烧香,在游乐园坐过山车把她们吓得半死。

      至今还记得Monica对我们说的“Use it or Lose it”!

         是啊,英语如果不使用迟早都忘了。

  (王鹰 2008-4-25 写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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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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