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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赠地大学的历史及其启示

已有 5437 次阅读 2011-6-21 11:31 |个人分类:栏目:科技工作大家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博士点, 美国大学, 基金会, 文理学院, 卡内基

文/王守业
      美国的大学可谓是为数众多,各类大学有4000所之巨,根据卡内基基金会和US News & World Reports对于大学的分类,美国的大学可大致分为3类: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 四年制文理学院(当然不少还有硕士点)和拥有博士点(这个说法有点中国特色)的研究型大学。第三类可以说是美国大学的精英部分,在美国的地位有点像我国的211大学,而这些大学中接近一半就是我接下来要谈的:赠地大学/学院(land-grant universities/
colleges)。在写本文前,我对这些赠地大学的历史几乎一无所知,我结合网上查询结果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美国赠地大学诞生于19世纪50年代,当时美国只有约3千万人,仅相当于现在的十分之一,且其中85%为农村人口,而当时英国的工业人口已经超过了农业人口。根据网上一段资料记载:“当时美国的工农业发展远远落后于西欧各国,生产力极其低下。‘西进运动’使其耕地面积不断扩大,而农业劳动力又严重缺乏,急需有实用工农业技术和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来提高美国工农业的效益,推动美国经济发展。但建国后的美国高等教育还长期受欧洲特别是英国传统大学的影响,大学与社会现实脱节,不能为国家培养实用人才,不能适应美国新的社会经济形势下的需要,延缓了美国实用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实用工农机械化的进程,造成美国工农业长期发展缓慢,效率低下,这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不满。于是改革美国高等教育,创建新的高等教育形式以适应美国新形势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就成为当时美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简单地说,当时的美国联邦政府是“差钱不差地”,尤其是地广人稀的中西部地区,有的是土地,因此美国联邦政府于1862年颁布实施了《莫里尔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为:“第一,联邦政府在每个州至少资助一所高等院校从事农业和机械工程教育;第二,按照1860年国会规定的议员分配名额,联邦政府根据各州的议员数,按每个议员3万英亩的标准向各州赠予国有土地或等额的土地期票;第三,出售这些土地收入的10%用于购买校址用地,其余用于设立捐赠基金,其利息不得低于5%;第四,这笔捐赠基金,如果5年内未能用于兴办上述学院,须全部退还给联邦政府。”依照该法案建立的学院就叫赠地大学。
      1890 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第二个《莫雷尔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对依靠联邦赠拨土地建立起来的赠地学院提供年度拨款 (每年对每所赠地学院拨款最低限额为1.5万美元,以后逐年递增,最高限额为2.5万美元),以保证这些新型的技术学院具有充足的财力得以正常地运行。后来美国又通过一些新的法案以进一步促进赠地学院的发展。
      这些大学有如下特点:
      1) 每个州都建了至少一所赠地大学,这大大促进了高等教育公平。
      2) 各个州的大学具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虽然这些大学都是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大学,却并非都是公立大学(当然大部分是公立大学),其中最牛的应该算是麻省理工学院(MIT)和康奈尔大学。赠地大学的一个成功之道是:美国联邦政府是相继通过多个法案对大学进行干预,各个州的大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
      3) 赠地大学开办之初,以农业和工程/机械专业为主。如密西根州立大学的前身密歇根州农业学院(该校始建于1855年,为美国第一所赠地大学)和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前身俄亥俄农业与机械学院。
      中国的大学至今超过100岁高龄的屈指可数。1949年前,根据欧美现代大学制度创办的大学在我国已有不少,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更是创造中国大学史上的奇迹,这个高度,60多年来,在中国大陆数以千计的大学中迄今尚无一所能够超越。这与1949年后长达60多年持续到现在的“折腾”不无关系,这种“折腾”,简单地说,可以用“分、合、扩”3个字来概括:
      1) “分”:20世纪50年的“院系调整”,简单地说就是“合并同类项”,按照前苏联大学的模式,将综合性大学的相关科系拆分进行合并,比如北大的工科砍掉并到清华去,而像清华就给大卸八块了,只剩下工科了,这种做法,对大学的打击和影响是深远的,大学精神丧失殆尽。解放前建立的私立大学更是在院系调整时死光光,连公私合营这种模式也没有一个。
      2) “合”:这个就是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大规模、强制性大学合并,其实大学合并本身并没有错,欧美的大学合并也不稀罕,但是靠强制性行政命令进行大规模合并,这在世界大学史还真是罕见。这次大规模的合并对中国的大学质量提高有没有什么帮助?!至少现在还没有看出来。
      3) “扩”:即火箭速度的大规模大学扩招。这是最近10年发生的事,其后果大家也都深有体会。当然,文革10年中的大学3年停招、推荐上大学的工农兵学员等大折腾更是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绝无仅有。
      我想说的是:上述的“分”、“和”、“扩”都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事,我国制定过任何相关法律吗?广泛征求过民意吗?!连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都没有一个!我国的大学尤其是985大学,每年得到来自纳税人的数以十亿百亿计的巨额投资后,迄今尚无一所能真正称得上世界一流大学。如今的“大学”,确实是“大”(楼大了,校园大了),但是离“学”,却越来越远了。
      总之:少折腾,甚至不折腾,真正按照大学的办学规律去办大学,我国的大学才会离世界一流大学的梦想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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