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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到另一个施工标段观看,与分管安全的公司副总座谈,各自交换对施工安全管理的看法。副总谈到施工班组难以管理、工人行为不易规范的三个隐藏原因:
1、施工班组选择并非公平、公正。有些施工班组是各级领导(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一二把手)的关系户,有些是工程所在地的地头蛇,在投标之前需与其合作、打通各级关节才能拿到项目。这种关系户班组、地头蛇班组,是不太服管的。项目经理虽然是项目管理的全面负责人,但力量在他们面前显得比较单薄。班组的负责人(包括后台)本身的安全意识淡薄,继而传递到一线工人。当安全隐患屡现,反复督促也不能整改时,项目经理也无法清除这些班组。甚至当项目经理与这些班组的矛盾激化时,由于关系的作用,老总可能不会动班组,也不能支持项目经理,反而可能归咎于项目经理。利益关系和冲突演化如此,项目经理为一时的自身保护,往往选择妥协,也就不那么坚持原则。对无关大碍的问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工地的问题常常是积小成大、积少成多、逐步恶化的,好习惯不能养成、好规则不能充分执行、安全管理总打折扣,出事的可能性就要大大增加了。
2、工人的流动性太大,与施工班组的合作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施工现场的管理是一件很琐碎的事,日常行为、用电、消防、防坠落、防机械伤害、安全防护、按规范作业等。将一个进场前懵懵懂懂的农民改变成一个合格的建筑工人,意识的进步、知识的获取、技巧的积累、行为的熟练和常规问题的处理,需要一段时间的耐心训练。然而令人苦恼的是,工地上的工人流动性很大,一些工人正对工作越来越熟练,却在其他施工队更高的报酬诱惑下离开了。大部分施工队伍都是如此,招募民工、培训、熟练,部分民工离开了,再招募新的民工重新来过,如同游牧民族一般。人员流动大的队伍战斗力是不强的,熟练工少、效率低、出活慢,民工的收入也就低,收入低更留不住人,形成负循环。副总谈到,也见过队伍稳定、管理规范、工人技巧熟练的队伍。这样的队伍是非常有战斗力的。人员比较稳定,相互配合有默契,人人都是熟练工,干起活来效率高,相应拿的钱也多,拿钱多更能留住人,这样一来形成正循环。如何能减少工人流动性,增加队伍的稳定性?这就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在当前我国建筑业内“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三级结构下,施工企业不太可能去养劳务工人、管理劳务工人,国际上知名的建筑企业(如日本大成公司)也不会去养劳务工人,而是选择分包队伍。不能自己养劳务工人,那就和优秀的劳务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成为虚拟联盟。施工企业拿到工程,将劳务任务交给自己熟悉、信任的劳务企业。久而久之,施工企业在自己周围团结一群优秀的劳务企业。但这样对于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施工企业自身管理必须高效,能拿到工程,能拿到较高的利润,跟随的劳务企业才能分到一杯羹。这种思路是很明确的,但如何做到,还是有待探索的问题。
3. 施工企业交给劳务分包企业的单价往往偏低,甚至严重偏低,为后期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和合同纠纷埋下伏笔。当今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尽管不那么纯粹),企业也好,管理人员、工人也好,都为经济利益而驱动。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建设单位(如城投公司、地铁公司)在将工程发包给施工企业时,就常常压低单价,将挤海绵一样挤压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而施工企业在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劳务队伍时,也一脉相承,将单价压得很低。劳务队伍为在竞争中获胜,也无奈接受低的报价,先进场,再想办法。但依据低到不合理的单价终究是做不出工程来的。于是,降低材料等级、偷工减料、进度拖延,甚至停工要求补钱等种种问题都出来了。按合同约定,自然可以严格执行合同,要求分包商采取措施,甚至和分包商中止合同、将其清退出场。但这时几个阻碍因素都出来了:1)如前所述,不少分包企业是关系户,无法清除;2)这种现象不是个案,而是较为普遍,如果严格执行合同,那么要清除的分包队伍不是一个两个,终止分包合同要再去招投标选择分包企业,费时、费钱,如果清除一个、两个甚至三个队伍,工程也就没法干了;3)按《合同法》还有“显失公平、可撤销合同”规定,因单价明显不合理导致种种问题,要将分包队伍清除的法律依据也不足。这样一来,因单价不合理出现各种情况的事后处理思路已是不适用了,只能追根溯源,还得先纠正单价不合理的错误。当今社会尽管是市场经济社会,但也是一个更为讲求“共赢、合作”、“合则两利,斗则两伤”的社会。既要自己有利润,还得让合作队伍有好处。至于单价合理性,就需要有经验丰富的造价工程师全面收集基础数据和造价信息,精心测算。这并非很复杂的技术问题,关键要转变的还是理念。
上述问题,属于施工安全管理背后的原因。不能重视和改进这几个方面,就不能治施工安全管理问题之根本。如何重视和改进,还需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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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1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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