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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与能量——对矛盾的彻底性定义

已有 703 次阅读 2025-10-9 11:37 |个人分类:哲学|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注:摘自《思想之书》(暂未出版),构成思想之书矛盾理论的基础和开篇,虽类似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矛盾理论,但是并非从其理论发展继承,因为在创作矛盾理论之时,完全没有触及恩格斯矛盾理论,其次,此矛盾理论在矛盾动力和根本性是彻底唯物的,比以往哲学更加具体和根本。

矛盾是系统的固有性质

万事万物,因互相联系而和谐,因互相联系而矛盾。起始往往趋于和谐,这是事物相同或相似性的共同基本倾向,由矛盾之矛盾物质统一转统一为基本倾向力,矛盾对立是当事物接近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排斥,这种排斥存在于万事万物中。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意识层面,包括伦理道德,包括社会发展和演进,都遵循着这个基本规律。自由与约束中,事物的矛盾之矛盾物质统一是基本的内在和外在的物理倾向力,但不排除意识高度复杂中外在的能量驱动的自由共同作用,即事物和谐是能量的自由与约束中的约束力,能量的自由是趋于突破系统,而不是维持稳定。所以意识自由也是突破约束,而不是稳定,稳定倾向具有潜在的为达成自由为目标,根本上还是自由。所以构成了一个基本的现象,意识是自由的,遐想的,而约束是结构化的,稳定的。在意识上,于是就构成了基本的知行割裂的问题,即思维囚禁。

万物因联系而和谐,万物因联系而矛盾,万物因和谐而联系,万物因矛盾而联系。理解后者,需要相对依赖表象矛盾的演进,表象矛盾的演进是对矛盾之矛盾系统构建逐步趋于完善的过程,如是说,万物因和谐和矛盾而联系,这种联系性与矛盾和和谐具有等同促进效果,矛盾与和谐约强烈,则联系性越高。所以万物因和谐而联系,因矛盾而联系,是体现了联系性也等同具有演进性,体现为矛盾之矛盾系统的稳定性倾向,此倾向即联系性。

矛盾是系统内在的固有的根本和共同属性,系统的矛盾形式虽各不相同,但均能以共同的属性在物质层得到统一。矛盾的本质是系统内在的,互相的物理属性的基本体现。

矛盾是本存的属性,但也存在演进,演进会衍生新的的矛盾,是矛盾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矛盾在演进中,虽形式越来越复杂,但都是从根本矛盾衍生而来,根本矛盾则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例如封建制中,地主与农民会经历和谐到对立的过程,和谐是因为初始制度都符合农名与地主的期望,他们之间存在吸引关系,也是矛盾的朝向运动,此时体现了自由与约束,但是当农名认知提升,地主开始压榨农民,会使农名与奴隶从和谐走向对立,但这也只是自由与约束的另一种体现,此时原来的自由倾向称为了约束,而原来的约束则称为自由倾向,这并没有脱离自由与约束这一矛盾。所以并非和谐就没有矛盾,和谐只是矛盾的相反的体现,其本身就是矛盾。

所以,只要处于运动变化中,并处在同一系统,这个系统有矛盾双方构成,矛盾双方具有联系性,可能表现为吸引或排斥,但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矛盾,只是矛盾的形式不同,但根本矛盾相同。任何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事物之间都存在关联,所以,运动变化与联系性就构成了基本的矛盾系统,即矛盾是事物内在的固有属性。

矛盾之存在与虚无

矛盾的关系,联系性,因能量变化而变化,能量是矛盾运动的根本动力,矛盾的体现依赖能量,能量引发矛盾运动,使矛盾联系越来越强烈,从而使矛盾一方运动时,另一方也会被动运动,这是矛盾之矛盾统一的基本稳定性。即在自由与约束中,约束越强烈,自由也越强烈,反之没有约束,便没有联系,就谈不上自由。此时,所谓谈不上自由,并非不自由,而是存在或联系相对陷入了“无”中,即虚无。相对没有联系的事物,便谈不上矛盾,所以他们之间的矛盾的任何一方都是虚无,即矛盾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不存在,这是视角决定,即从双方的主观视角。所以对于两个矛盾主体自由与约束,当他们之间失去联系,自由会陷入空无,约束也会陷入空无。而此处的空无或虚无则从矛盾联系性来构建。

矛盾陷入虚无并非真正的虚无,而是他们的主体之间,相对失去了联系或联系很弱,从而使他们的矛盾关系无法直观体现。

在意识中,虚无则非常明显,当一个人为了追求自由,并获得了完全自由,则他的自由会陷入空无之中,即自由是一片空虚。同理,当幸福失去痛苦支撑,幸福也会陷入空无,一个人如果长期养尊处优,就会逐渐感受不到幸福,使幸福陷入虚无。

即任何矛盾,均有相对状态,为存在或虚无,矛盾双方互相促进,共同存在,一方消失,另一方也会消失。

矛盾之间的基本关系

矛盾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吸引、平衡和排斥,这体现了矛盾之间的最基本的联系性,所以矛盾的基本关系也可以概括为联系性,任何构成系统的矛盾之间,都必定存在联系性,联系性表现为吸引、平衡或排斥。存在平衡,因为具有联系性并非就是吸引或排斥,例如人类的社会体系,在两个完全不相识的人之间,他们表现为平衡,但是他们之间存在联系,这种联系是通过社会这个系统来实现,社会整体系统之内,没有绝对孤立的个体,所以,个体之间都必然于其他个体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能量与矛盾

能量是使事物发生运动变化的根本动力,外在的能量会对内在的系统中的矛盾产生运动,从而使矛盾从相对稳定转变为相对运动。这是一个从和谐到对立的过程,原始的固有的物理属性,是趋于一个平衡和维持平衡的,但是外在能量会打破这一平衡,从而使固有的物理属性转变为约束运动变化的根本动力。能量既可能是具体的也可能是抽象的,具体能量例如物理中的能量,抽象的能量是具体能量发展的高级结果,可以存储为抽象的能量,如知识,知识可以作用于个体,使个体积累知识的能量,从而引发个体运动变化。

矛盾运动中,能量在系统中累积,会使系统中的矛盾运动,以产生摆脱固有物理定律束缚的倾向。而原始的,物质的,固有的趋于平衡的基本动力,是自由与约束的基本统一,也是矛盾中的根本矛盾。外部能量的注入,使内部矛盾运动产生与物理定律约定的平衡倾向相反,从而使能量重新定义了自由与约束这一根本矛盾的方向。

矛盾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其所以矛盾并不是在转递,而是通过能量的传递,在不同层次使矛盾运动,从而实现矛盾与能量的关联。在不同系统之间传递的是能量,能量可能透过不同的方式传递,但是其表现的本质一定是能量,例如能量转化为物质的动能,其动能又会影响其他物质的运动变化,从而实现能量的传递。所以能量的传递即可能是抽象的,也可能是以任意物质为载体的具体存在,但其根本都是能量。知识或伦理道德的传递,则体现了抽象的能量,这是能量传递发展到意识的高度抽象但具有共通影响的存在。

所以,根本矛盾自由与约束并非是被传递的统一,而是物质共同的根本的属性,能量的传递则是影响根本矛盾变化的条件,这使得根本矛盾自由与约束具有了相对的传递性,这种传递不是通过具体传递来实现的,而是基于物质的根本属性,能量引发矛盾运动而实现间接传递。

物质演进的基本逻辑律统一

物质矛盾在不同层次的事物中存在,矛盾是事物固有的属性,物质演进基本逻辑律受到能量统一,贯穿于物质演进过程的根本统一是能量,能量引发不同层次的矛盾运动,看似是矛盾进行了传递,以使根本矛盾能贯穿于不同层次的物质演进,但本质是能量在传递,根本矛盾并不传递,但根本矛盾具有演进性,演进结果是根本矛盾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但无论其如何演进,都始终服从于根本矛盾的约束,因为根本矛盾是最基本的物质规律。

对辩证法矛盾动力的完善

辩证法的矛盾动力因是一个相对模糊的存在,此书的能量则可以解释辩证法的矛盾动力,能量是构成辩证法矛盾动力的根本条件,将能量贯彻于辩证法,不仅能够与辩证法思想完全符合,也与事实完全符合,所以能量是矛盾的动力,能量是本体性的存在,是物质性,而不是不确定的或神秘的事物。马克思提及的生产剩余也是一种能量,这种能量是物理能量发展的高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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