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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程与大王朝-治水与夏王朝的诞生发微

已有 4617 次阅读 2012-11-15 09:03 |个人分类:拟古稽古|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工程, 王朝

目录
第一章,夏之前的社会结构
第二章,新的权利,国家
第三章,华夏
后记 兴亡
题外的话

     夏王朝是我国信史上有载的第一个王朝。今人往往指其为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根据的原理大致是人类社会的五个阶段的划分。察马恩的原意,以唯物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观点来看待人类社会的发展自然是最为科学的,但上古时代的人类社会受地缘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甚重,其反映在社会形态上自然会十分不相同。夏王朝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国家,又因着什么样的因素而成了这样的国家,今人往往没有在教科书上娓娓道来。这篇小文就是希望能从杂芜的上古史传说中捋出一个比较清晰的条理,力求能将夏这个国家诞生的每一个步骤都落在实处,或至少不悖于常识。

一,    夏之前的社会结构

     可以知道的是,在夏之前的尧舜时代,生产力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已能农牧,居有定所,其氏族部落常聚落在黄河及各支流两岸,是典型的大河文明形态。这样的社会中,最高的统治者是宗教主,这与其他文明无异,不同的地方在于,这个宗教主所辖的地域甚广,氏族众多。其部落(或部落联盟)之大,是其他早期文明所难以望其项背的。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而昌意之子也。静渊以有谋,疏通而知事;养材以任地,载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絜诚以祭祀。北至于幽陵(冀北,辽南一带),南至于交阯(今越南北部,至少应是云桂一带),西至于流沙(今甘肃),东至于蟠木(鲁,浙北一带)。动静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属。”

      据徐旭生先生的研究,帝颛顼最重要的作为就是改革了宗教,扫荡了“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 国语•楚语)带来的意识形态及社会秩序的混乱,而最终将这个巨大的氏族部落的统治权归为大巫所有,“命重黎绝地通天”,“命南正司天以属神,火正司地以属民”,也就是只有帝颛顼和大巫重能司天会神,以神的旨意管理整个部落联盟,黎作为小一级别的巫,负责传达旨意,管理百姓。而帝颛顼确实也有这个能力,从史记的记载来看,颛顼天赋极高,有谋而能知,不易被蒙蔽;知道牧与农的方法;知天文历法,能根据天道来制定人间的法度;修身治气而教化大众,恭敬祖先(这个对氏族社会的凝聚尤为重要),并形成了一整套祭祀的制度。有了这几方面领先的文化,一个以帝颛顼为宗教之主的重黎神巫统治权力架构(又有人称之为“巫祠时代”)就在这个巨大的部落中构建成功了,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属(更为精细的阐述可以参看徐旭生先生著的《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可以说,这样一套神巫权力架构完全是凭着帝颛顼的天赋异禀才侥幸得以完成,从而挽救了已开始冒出苗头的氏族公社社会的崩溃。权力构架,或者上层建筑(虽然很原始)一旦建立,就会按照其自身的逻辑去衍生开去,而生产力仍在缓慢的发展,历史并没有停止,矛盾依然存在。

二,    新的权力,国家!

      尧舜时代,是氏族公社社会的晚期。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写过这样一段话来描写古希腊的这个时代,“在英雄时代的希腊社会制度中,古代的氏族组织还是很有活力的,不过我们也已经看到,它的瓦解已经开始:由子女继承财产的父权制,促进了财产积累于家庭中,并且使家庭变成一种与氏族对立的力量;财产的差别,通过世袭贵族和王权的最初萌芽的形成,对社会制度发生反作用;奴隶制起初虽然仅限于俘虏,但已经开辟了奴役同部落人甚至同氏族人的前景;古代部落对部落的战争,已经逐渐蜕变为在陆上和海上为攫夺牲畜、奴隶和财宝而不断进行的抢劫,变为一种正常的营生,一句话,财富被当作最高的价值而受到赞美和崇敬,古代氏族制度被滥用来替暴力掠夺财富的行为辩护。所缺少的只是一件东西,即这样一个机关,它不仅保障单个人新获得的财富不受氏族制度的共产制传统的侵犯,不仅使以前被轻视的私有财产神圣化,并宣布这种神圣化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最高目的,而且还给相继发展起来的获得财产从而不断加速财富积累的新的形式,盖上社会普遍承认的印章;所缺少的只是这样一个机关,它不仅使正在开始的社会分裂为阶级的现象永久化,而且使有产者阶级剥削无产者阶级的权利以及前者对后者的统治永久化。
    而这样的机关也就出现了。国家被发明出来了。”

    社会确实在进步,财富确实在积累,而在中国,国家,这一全新的机关,却不是轻易地能被一句话就带出来的。

尧曰:“谁可顺此事?”
放齐曰:“嗣子丹硃开明。”
尧曰:“吁!顽凶,不用。”
尧又曰:“谁可者?”
讙兜曰:“共工旁聚布功,可用。”
尧曰:“共工善言,其用僻,似恭漫天,不可。”
尧又曰:“嗟,四岳,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有能使治者?”皆曰鲧可。
尧曰:“鲧负命毁族,不可。”
岳曰:“异哉,试不可用而已。”
尧於是听岳用鲧。九岁,功用不成。——《史记•五帝本纪》


      到帝尧一代,神巫一派仍是部落的最高统治者,从对尧的称谓即可看出,帝就是神,在人名前加一帝字,表明此人具有半神的特质。“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富而不骄,贵而不舒。” 而他所依仗来统治四方的是羲,和,乃是世袭的神巫氏族(详见史记五帝本纪)。
      上面的引文是说当帝尧年衰时,欲交接统治权,问左右谁人可以接班。第一顺位是尧的儿子丹朱,第二人选是共工氏,第三人选是鲧,后来的帝舜居然没有进入三甲!何故?今将这三位候选人聊做一番发微探寻,道出其中原委。
丹朱
      放齐(似与尧,放勋同胞)推荐尧之子丹朱的理由是“开明”,而尧反对的理由是“顽凶”。同为一人,对其评价却能迥差至此,为何?史载丹朱的封地在丹渊,在今河南南部,与当时的三苗势力范围相接。三苗是有尧一代的边防大患,是帝尧历来都想变化更服的。丹朱被封于此,这应是表彰他代尧伐三苗的功勋。因此丹朱在此一带极有声威,以至于有帝丹朱的称谓。丹朱以武取功伐平定了三苗,解除了滋扰多年的边患,居功至伟,又兼及尧子,位列首选,情之所至,理所必然。这可能就是放齐所说的“开明”之所在。但是尧却不用,又为何?窃以为丹朱平定三苗之后,必然有大量的战俘获得。况且三苗开化未久,北方先进的部落有理由不以其为胞族也是非常可能的,那么这些无法融入已然具有发达农牧业部落的战俘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充作奴隶,为丹朱一族牧农。要指出一点的是,当时北方炎黄,东夷两大部落在涿鹿之战后已经大大融合,虽偶有小规模的征伐,但是得到的战俘也极可能是以胞族对待,不至沦为奴隶。唯有征伐三苗的丹朱有获得大量奴隶的可能。如此,我们是否可以假设在丹朱这一支种,已经有了较高程度的奴隶制度?奴隶制相较公社制,在为统治者积累财富方面的优势是十分显著的。因此丹朱一支的势力骤然膨大,坐享奴隶创造的财富骄奢淫佚(史记夏本纪中帝舜说丹朱“傲,维慢游是好,毋水行舟,朋淫于家”),仗着武备恃强凌弱应该是其特点。这可能就是尧所说的“顽凶”之所在。所以“开明”和“顽凶”乃是一物之两面。

     还要指出的是,帝颛顼创制神巫统治,是十分知道作为庞大氏族部落联盟的最高统治者的帝是需要十分高的道德修养和实际能力来处理盟中大小事务的,因此必然传下了一整套极为严厉的培养或摘选方法,可惜当时文学未昌,未能有原文留下(亦或许是其神秘制度使然),但从史记五帝本纪尧如何考验舜的记载中,我们略可见一二。也正因为这套方法几近苛酷,所以常人视之如虎,而由于丹朱采取了某种程度的奴隶制度,使本族人得到了大大的实惠,摇身一变成为统治阶层而却又不用做那如苦行僧般的修身治气,因而放齐代表一部分这样的人称丹朱为“开明”似也说得通。但可惜当时天下只有三苗一处可供征伐,一旦丹朱履及帝位,则普天下都要行如此制度却也是行不通的,到时只能是整个部落集团的分裂以及随之而来的互相征伐。有鉴于此,尧在权衡了利弊之后(这个过程很长,按史记上算应有数十年之久),最终还是将权授予了有神巫背景而且经受了历代为帝者都经历过的考验的有虞氏舜,史书记有这样的话,“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硃病;授丹硃,则天下病而丹硃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这里的天下何指,似不待言。还想说一点,就是尧在这里表现出来的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模式,在以后的历代诸朝的变法改革中都出现过。现在看来,这实在也是一种迂阔的想法,以为天地间除了两个极端,中间没有任何可以转圜的余地。以一己之成见而蔽其余,实在是不甚高明。
共工氏
      排名第二的共工氏的特点是善治水,黄河之水,古人视之为水神。当时的文明用大河文明冠之可以。千万的部落依河而居,农牧生活,一切用水均取自于河; 朝觐玄宫,往来交通也因于河。应有数千年后半山吟咏“采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之概。一开始人们并没有特别好的治水办法,只是根据经验,视河水涨落的极限,聚居在两岸二里左右,这样就足以应付普通的河水泛滥。但共工氏聚居的地方正处黄河冲入下游的拐弯处(一说在伊水,洛水之间,一说是河南辉县共水处,抑或两处皆是),水流减缓,所带泥沙极易堆积,因此水患频频。共工氏治水的方法是“壅防百川,堕高堙庳”( 国语•周语),就是堵住小河,使归大川;又铲低高处的土运到低处添高,以获得更多的田地。这两个兴修水利的方法对发展农业增进人口是极有成效的,共工氏的实力在当时各部族中可谓翘楚。因此共工氏被讙兜推举为“旁聚布功”,列为第二,实至名归。但是尧仍然以“善言,其用僻,似恭漫天,不可。”之由将其排除在继承者之外,又是为何呢?

      先来一番词源的探寻。想必许多人都想到过,共工的“共”字可当共同,一齐解,而“工”的甲骨文之形为一“T”型下为口,表示动作夯,兴修土木之意。一齐兴修土木,说与治水有关似不勉强。而这么多人一起施工,而且是具有系统性质的工作,必须有事前的设计与布画。而当时文字未兴,所有这些计划只能在少数高人的脑中,那么“善言”就是组织策划工程所不可缺少的能力了。而共工氏族内就有具备谋划治水并善言的能人,外人以此为奇,名之共工。共工还是工么?非,共工是专门组织管理百工的工,劳心者也。这里必须指明,至此,除了神巫,第二个不必从事农牧业基础生产的阶层出现了,历来无以名之,暂名之以“共工阶层”(工不能自成为阶层,只是附属于神巫或是共工)。 按共又有恭敬,供奉之意,引申一步,在共工氏这一支,共工这个阶层地位很高,似乎居于统治地位。这里出现了一个重大的问题,这个统治阶层的权力来源不是来自于“天神”,恰恰相反,这个阶层的出现是因为他们煽动了人民起来,依着自己的力量改变了地貌与水流从而丰富了物产。当时主流的意识形态是什么呢?国语•周语“古之长民者,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这就是说要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这是当时大多数神巫统治阶层的哲学与施政思想。前面赞颂帝颛顼的话也有类似的含义在其中。这也是强调修身治气,取地之财而节用,富而不骄,贵而不舒等为帝者修为所必然的外延。不这样的话会如何呢?国语•周语接着说道,“昔共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 这里我们又看到了“虞于湛乐,淫失其身”这样的字眼,反推之,我们可知在共工氏这一族的财富的积累是迅速的,而且是集中到了少数人的手里,所以才能让其恣意挥霍。这里的要点是“以害天下”,共工氏壅防百川,堕高堙庳,自己是得着好处了,但是旁边的氏族部落却遭了殃。而这个部落不是别的,正是帝颛顼及其直系后裔的氏族。两族开始争斗,因而历史上就流传下了关于共工与帝颛顼,共工与祝融氏(也是著名的大巫氏族,应与帝颛顼有密切关系),甚至与上古大神神农,女娲之间发生战争。我以为这些战争传说的背后其实是两种有着截然不同朴素哲学理念的统治阶层,共工阶层与神巫阶层之间的较量。

     可以肯定在最开始,共工氏是占了上风的,因为其善于用水,能“振滔洪水,以薄空桑”,空桑就是帝颛顼所在,那里有当时部落联盟的宗教圣地“玄宫”。到了这个地步,势力更为庞大的神巫系统的部落联合了起来,祝融氏应是其中最力者,终将共工氏击败。这里我想小议一下“不周山”为何。 司马贞《史记•补三皇本记》:“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 《淮南子•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我们可以看到,不周山是在共工氏失败之后,以头怒触的,是一种自杀式的毁灭,而非制敌之术。何谓“不周山”?不周全之山。自然界中除了像广西桂林那般的地貌外,中原地带怎么会有不周全之山呢?一个可能的推测是,这是人工之物,实际上应该是一处的堤防,很有可能当时的共工氏的聚落地形是三面环山而一面临河,而水患尤烈,因此积厚土以为堤防以治水。年深日久,成为极高之堤,以至于使人有山之感,又因只挡一面,冠以名曰不周山。这处高堤凝聚着共工氏数辈人的心血,是共工氏的象征。很显然,在共工氏战败,逃回故地之后,羞愤不已,头触高堤以谢罪,也是情之所至。但为什么会“天柱折,地维缺。”呢?不可考,也许当时碰巧此地附近发生了地震,因而使得高堤崩坏了吧。又或者是因了这次地震(部众可能以为是天谴呢。)改变了战场的局势,从而有利于神巫一派也未可知。但我们看这次大失败后直至尧舜,仍有共工氏记载,而且从其在帝尧一代仍有很大的势力可知,神巫系统从来就没有正真彻底的击败过共工一支。但由于共工氏与神巫系统结怨太深以致不可调和(尧语“似恭漫天”),而且其“旁聚布功”只是损人利己之术,无法奉之四海(尧语“其用僻”),因而被神巫系统的帝尧所否定,自在情理之中。共工阶层自身修为素养也许比神巫阶层的精英来说也许是不高,但这是教育问题,我们似乎也可以想见当时的教育是为神巫阶层所垄断的,所以不能太苛求。待以后文化昌明,自能迎头赶上。而其所执有的改天彻地,不屈从于自然力的精神,是值得称赞的。

      到了尧舜时代,亘古未有的滔天洪水降临了人间,严重地威胁到了炎黄部落的生存,可能连宗教圣地玄宫也受到了威胁。帝尧在询问接班人时又问谁可治水,意思就是谁治水成功,就可荐之于天,成为下一任帝。看来严酷的现实让神巫统治阶层也意识到已退无可退,必须发动民力,与“天”抗上一抗了。可具体怎么去“治”呢?用共工氏的方法是肯定不行的,撇开历代的恩怨不说,并不是处处都有高山之土可供筑堤的,而且沿着黄河两岸筑堤,且不问能不能成功,即若是能成,那又要到何年何月?这时,四岳推举了另一人选,说鲧可以治水。帝尧用了“负命毁族”四字就予以否定了。但除此之外已无它法,四岳坚持鲧可用,又说即使到时不行,再退也来得及。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鲧这一支的势力尚不强大,处于神巫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而其所长在于治水。今有共工与鲧同一说,道出了几处相同,认为是一人。但我想指出二者非常重要的一点不同,正是这一点不同使得鲧能区别于共工。那就是治水的方式。今人多指共工与鲧治水都是用“堵”,但我想说此“堵”非彼“堵”也。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共工氏是依地形以筑堤而形成了“不周之山”;而鲧的方式则不然。这一族修的是“四周之山”,也就是“城”。(”吕氏春秋•君守:“夏鲧作城。” 礼记•祭法:“鲧作城郭。”)

     粗看起来二者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这也是之所以后世容易混淆之所在。但筑城与筑堤比起来,不失为一个更节省有效并且可以为联盟各部落所应用的方法。因此四岳推举了鲧。但为什么帝尧要说鲧“负命毁族”呢?原因就在“城”上。盖当时多数部落都是粗放式的农牧方式,因为幅员广大,田地与牧地可以沿着河水无限地延伸。但鲧这一支却不然。由于其所在地水患频频,必须发动民力来治水,方法就是筑城。而四方之城一旦筑好,在城之内的田野,家畜,屋舍自然可与洪水隔开,而且还能防卫其它部落或是野兽的袭击,但田地也就无法再增加了。但人口是在缓慢增长的,可以想见,几代繁衍之后,人均占有的田地必然减少,一夫一田的制度无法保证了。变通的办法只能是让“田”的亩产量增加。依照当时的农业水平,除非偶然得到一种高产作物,多夫一田这种较精细的耕作方法是唯一可能的选择。多夫一田在形式上与公社制差别不大,神巫的统治尚能应付。但有一个缺点是致命的,那就是新的氏族很难从这个部落里演化出来了。当然,如果洪水退去,可以分出人来在别处另筑一城,但比起其它粗放型的部落,显然要慢许多。这也许就是鲧这一支势力不太大的原因之一。城所具有的封闭特性给这个氏族带来的个性上的固执也是可以想见的,所以这可能是帝尧“负命”之所指。另外,更关键的一点,由于治水的复杂性,系统性和长期性以及重要性,在鲧这一族内也可能像共工氏一样发生出一个较其它工种更为稳定存在且数量较大的“治水之工”。其生活资料的来源应该是由部落首领从部落生产剩余中分配给他们的。而这个制度在鲧族内行之日久后成为惯例后,部分需要特殊训练的治水之工可能就失去了原来的土地,其子孙就专门靠治水为生了,而且数目应是比较可观的。而没有了土地,神巫统治的氏族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环,“祭祀”,估计就要大打折扣了。帝尧说的“毁族”可能就包含这个意思。因此与共工氏一样,鲧族内部一定也发生了相当程度的分化,从而使本族的社会形态(注意共工与鲧发音上的雷同)迥异于他族。而且由于共工氏和鲧族的土地并不是直接从自然界得到的,而是投入了一定的劳动(堕高堙庳,筑堤或是筑城),因此这些劳动后形成的土地似乎也就有了可以为某一氏族所有的属性,而不再仅仅是天赐予的了(所以这两个氏族才会有类似的关于其儿子有“九有”,“九土”之说,这个后面我们还会再讲)。所有的这一切变化,都危及着神巫的统治权威及其赖以统治的传统社会。

     要之,帝尧已经洞察到了鲧治水之弊。但形势逼人,也只得同意了四岳的推举。鲧治水到底有没有成功呢?史记•五帝本纪“九岁,功用不成。” 山海经•海内经“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也就是没有成功。但屈原在天问一篇中问道“顺欲成功,帝何刑焉”,我们又可知,以屈原所知道的史实来说,鲧的治水却又是快要成功了。那到底鲧做了什么错事,以至于要被流放呢?让我试着做一番推断,来一解屈原先生的疑问吧。

     从上述的引文中我们又看到了祝融这一熟悉的大巫。如果上述对共工氏与鲧的分析没有错的话,当鲧将自己部族治水的方法推广到整个联盟(包括玄宫的所在地)的时候,虽然治水有了成效,但其所产生的社会分化(或可以新的生产关系名之)却大大地威胁到了神巫们的统治。神巫们看到鲧因为这场洪水所带来的城墙及其一切似乎就要成为永制,而自身的地位也将随着传统社会一点一点的消失而一去不返。于是联合了起来,在洪水险情稍有缓解之时,放逐了鲧。

      鲧的这次治水只能说是成功了一半。籍着城墙,炎黄部落保住了文明的精华和足够的实力。但鲧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治水方式是如此深刻地影响了这个古老的社会,在意识形态和组织制度上没有提供相应的准备。而且洪水迟迟不退,城高已成三仞,再往上筑,难度也可想而知。因此鲧的失败,也不全是因为神巫阶层的反 动,也是这种治水模式遭遇特大洪水时难以为继的必然宿命。

      结束了上面三位人选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不同于以往神权统治的新的社会形态正在当时的炎黄部落中生发。这些发展代表了新的力量,但也都有着致命的弊端。尧,作为部落联盟的帝,没有辜负天下的期许,他既没有苟徇丹朱的亲情私利,也没有迫于共工氏的淫威,在通盘权衡了利弊之后,仍然是以天下的利益,也就是公平,作为决策的出发点的。公平这个观念虽然古书上没有明指,但我认为却是氏族公社时期为帝者所总结出来的最为核心的政治理念,也是神巫阶层最为合理的部分。虽然在有尧一代,神巫体系应付已然蔚然成风的私有制时捉襟见肘,弊端丛生。但帝尧并没有冒冒然采取某种一边倒的改革。但时不我与,帝尧终其一生也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帝尧做的最后一个英明的决定是选定了一个优秀的接班人——舜。接下来我们将看到,在舜和禹的协作下,中华大地上发生了一场彻天换地的惊世巨变。而国家,这一崭新的机关,终于以中国独有的方式,“夏”,如期而至。

三,大禹治水与夏,中国式国家的诞生。

       虞舜者,名曰重华,据传是帝颛顼的六代孙。又其名中有一重字,在前面我们知道,帝颛顼“绝地通天”宗教大改革之后,规定只有自己和司天的重一族可以上会天神。如此我们说帝舜与神巫一派有极深的关系,似不为虚言。但帝颛顼或重的这一旁支到重华时已经大大衰落了。但重华仍能自振以孝闻名天下,让人不能不感慨帝颛顼的神巫一派却也是人才辈出,命不该绝。年少时重华历遍穷通,史记上记载,“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於寿丘,就时於负夏。”也就是说除了牧,农渔陶工商,劳苦大众营生的活计几乎没有他没干过的。也正是因了少时的经历,被举为神巫一派的统治者之后,帝舜对底层的生活不至于像其他显赫的神巫氏族一样有疏远隔绝之感。我们可以说帝舜的统治思想较前任更具有亲民的元素,史书上也是这么记载的,因此帝舜十分清楚自己所统治的社会,从下到上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这也为代表神巫一派帝舜能与代表共工一派的禹同舟共济,擘画革新垫下了思想上的基础。

      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顼。至于鲧到底是不是帝颛顼的儿子,已不可考。但是可以说明鲧这一支虽以治水名,社会形态与共工氏相近,血缘上却是黄帝一系的后代,其与神巫一派的关系比出身炎帝的共工氏要紧密的多。这也可能是为什么尧勉强能用鲧治水的宗亲方面的背景。

於是尧听四岳,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於是帝尧乃求人,更得舜。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於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於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史记•夏本纪

       夏禹登上历史舞台是背负着父亲被殛的沉重包袱的。但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文命此时临危受命,除了帝舜开明,继续重用他,要其将功赎罪外;天纵英明的他胸中早已有了一套成熟的治水计划。史记记载“禹为人敏给克勤;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亹亹穆穆,为纲为纪。”我们可以看到,经过多年的发展,共工阶层终于出现了一位能融合神巫与共工两派优秀元素的领导者。这一次,他将不会再蹈先辈的覆辙。
华夏一,治水
     禹的治水计划一言概之就是“疏导”,就是加宽加深河床,合百川为十数股主流,使原来南向的黄河北向而入海。这是禹总结历来的治水经验后得到的唯一办法,但如此大规模的改道,会涉及东方下游众多东夷部落的福祉,如不能妥善解决,再好的计划也无法实施。强要实施,只能引起炎黄与东夷这两大早已同化数百年的氏族部落集团互相争斗的惨剧。帝舜在此起了关键的作用。史记记载,“岁二月,东巡狩,至於岱宗,祡,望秩於山川。遂见东方君长,合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为挚,如五器,卒乃复。”这里司马迁分明写得是一次东西两集团定盟之事,却被郑玄单纯解释为天子祭天之礼,古人之蔽也。在得到了来自东夷集团(徐旭生认为皋陶和伯益应出于东夷)的合作之后,禹的治水计划终于可以实施了。大禹治水的过程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率领徒众敷土随山刊木,治水十三载,三过家门而不入等等不一而足。至于大禹治水的范围,史书是通达九州,凿龙门开吕梁;而徐旭生先生则考虑到当时尙处铜石混用时代,如此浩大艰巨的工程是无法完成的,因此认为只是在衮,青二州,主要是在衮州,也就是现在的河南。但毋庸置疑,这次治水的工程量是相当浩大的,即使只是衮州一处,以百姓诸侯之力尚需十三载乃成,由此可见一斑。一个严重的问题来了,人数如此庞大的施工队伍常年在外治水,后勤从何而来?答案就是来自鲧治水时期保留下来的那些为城墙所保护的炎黄部族以及部分东夷部落。那么是以什么形式获取的呢?我想在这里做一番推测,这个推测的结果,是本文最核心的观念。

共工氏之伯九有。——国语•鲁语上

    礼记•祭法对此的解释是共工氏之霸九州也。这句话今人有拿来说明共工氏与鲧其实是一人,因为这里分明说共工氏的长子霸有九州(即天下),而鲧的儿子禹,也是史载定天下为九州的千古一帝。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有两个定九州的人,因此实为一也。我以为这样的推断过粗,为过多的古书解释所蒙蔽,未得其实。正确的解释是,九有非指霸有天下,而是指一种新的上纳,或可说赋税制度。这处关键似乎尚未有方家阐明,容我一一道来。

      如果之前我们关于共工氏与鲧一族的土地具有某种财物属性(因为是“劳动”——治水后,水降土现的成果)的分析不错的话,共工阶层很有理由向在这片土地上农牧的人收取一定的物产,这种形式,就叫做“九有”。为什么叫九有呢?这里又和另外一个我们熟知而又模糊的名词有关,那就是“井田制”。据说这种制度行于夏商周三代。何为井田?《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制又可分为八家为井而有公田与九夫为井而无公田两个系统。记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 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记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如《周礼•地官•小司徒 》载 :“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那么共工氏之时是否也有井田,而这个井田是八家为井还是九夫为井呢?钥匙就是“九有”。聪明的读者肯定已经知道答案了,肯定是九夫为井。但我不想武断,让我来一番逻辑上的阐发。盖当时一户农人(夫)最为合理的经营土地的方式就是“井”这种模式了。农人居于井字正中之地,兼养家畜织纺,而周围八处则种以庄稼,这就是一个当时最小的经济单元。有鉴于此,共工要收取这一个“井”的物产时,怎么收?像八家为井那样明指一块公田那是后世统治者愚蠢的做法,因为这样明显会增加农人的对立情绪,试问在私有制已然成风之时,有谁愿意在明明不是自己的土地上干活呢?而且八家为井也不合具体的情况,若共工指农地为公田,则井正中地的家畜织物就无所得,指井正中,则外八处谷物无所得。如何是好?高明的办法是这九块地的产物都收取一份。看来九夫为井是比较合理的。那么还有一个问题,这“一份”是多少呢?《孟子•滕文公》:“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这里说的很明白,是十分之一。我在这里想重点强调一下,为什么是十分之一,因为也可以是九分之一(按八家为井的直观逻辑),这样不是更多一点么?这里涉及到一个抽象逻辑的问题。当时文教未兴,数学更是不兴。要想向文盲的普罗大众解释清楚九分之一,十分之一这样的抽象逻辑,是几乎不可能的。而又不能明指一块田是公田,怎么办呢?十分直观,共工向农人解释道,你的“井”不是九块地吗?但是因为这地是因为我治水而得来的,那么这地的物产我也有份。我想让你从这九块地各取一份给我,这一份不多不少,九份总和只要是等于这九块地中一块地的产量就行了。所以实际上是有十块田,那第十块田的物产,就是你应该给我的。农人一听明白了,照做。多么狡猾的逻辑啊,凭空中,就多了一块田,共工阶层就是以这样不知不觉而又看似合情合理(即尊重了农人的私有权,又替自己治水的功劳取得了一份收入)的方式,对农人进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剥削。

     推论完毕,看来“九有”在逻辑上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种赋税制度是无疑的了。我还想说一个有意思的小假说,日语中“十”的发音是“じゅう”,与“九有”的发音十分相似。想来是因为其古时也有类似演化的赋税制度,而且影响颇深,以至于数字十这个概念与发音竟是来源于此。

     好了,后勤的问题解决了。大禹带着一众治水之工披星戴月,翻山越岭,疏浚河流,水降土显。而恰恰在这一降一显之间,国家,也就在等着大有为之主的召唤了。
华夏二,貢
    多年的艰辛治水终于得到回报,帝舜摄天子之政一十八年的时候,在洪水的重灾区衮州,“桑土既蚕,於是民得下丘居土。”(史记夏本纪)。人民又可以安居乐业了,诸侯都开始讴歌帝舜的功德了。作为治水之工共工的大禹凯旋了,可以想见被人群簇拥跛行的大禹神情肃穆,心情并不轻松。因为他早已预见到一场不可避免的腥风血雨即将到来,作为杰出政治家的大禹才刚刚开始。

    熟悉本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治水得到的土地,共工一族是有理由收取赋税的。现在同样的情形在衮州(至少)出现了,而大禹也立刻,就以“貢”这种赋税形式名正言顺地向万民征收了。而且,貢字的构造就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了我们这种赋税的性质,那就是给“工”的貝。工,只可能是治水之工,貝,则是古时偶用来作为货币的一种。如果不是太错的话,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知道,在舜禹时期,至少在衮州一带,实物交换被貝这种一般货币所取代了,当时此地一定随着社会的分工,出现过十分繁荣的商品经济。各部落上貢的供治水用的成千上万的各种物资包括生活资料齐集于当时禹的治水所在(可能是阳城,也可能有好几处基地)。治水之工人数众多,物品交换频繁,使用实物交换是十分不方便的。而当时金属很少,文字可能比金属还少,无法作为货币。变通的方法是治水之工们将在治水过程寻到的珍稀的贝壳经过公示后,由共工认定为可流通的一般货币,籍着这方便的貝,工们取材取食于共工。因此虽然农人上貢来的东西并不是貝,但负责记载的是共工,在他们看来,这些上纳来的东西,就是“貢”了,于是就以此名之了。又由于这些珍稀的贝壳往往是要在大力地掘土或是治水之后才能得到,举措得当的话,说不定还能起到“奖金”的刺激作用呢。

    必须指出,虽然之前共工氏内也有了“九有”这样类似的赋税制度,但是像禹这样名正言顺地在天下(其他各州肯定也有依法炮制的,虽然规模可能不及衮州)实行贡赋制度的,亘古未有。贡赋制度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想身处今世的我们应该感切良深。就这样,产生国家所必须的贡赋制度这一基石就借着一次滔天洪水和共工阶层的巧妙结合,在中华大地上施行开了。但禹清楚地知道,他所要建立的新的秩序(国家)还只形成一半,上层建筑尚待构建。共工的老对手祝融们,是不会甘心就这样退出历史舞台的。

    有同样预见的还有帝舜。我无法在这里探究身为神巫最高领导者的帝舜为什么会甘愿让神巫退出统治权力的中心。也许是自己的身世使然,也许是神巫中的死硬派一味的*河蟹*,又或许是帝舜瞻望到了体现在禹身上共工阶层的远大前程。不管帝舜如何想,从史书上的记载来看,在得到禹对其帝位的肯定支持之后(后详),帝舜也确实是这样做的。正是在大禹在外治水期间,帝舜实施了一系列的政治手段来尽量减少即将来临的惊世巨变引起的阻力。据史记记载,帝舜首先举用了帝尧时代未能举用的才子“八恺”,“八元”共16人。举八恺,使主后土;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又流放了四凶。这些人事上的安排都是光明正大的进行的,但是其背后深深的用心,却历来罕有人道出。举用才子,当然是举贤用能的一种表现,但同时也是借机剪除死硬派神巫的好机会。而举用的这些人肯定是更倾向于共工一派的,反之我们也可以想见这些人在尧时由于被死硬的神巫阻挠而未能被任用。流放四凶,是因为这四族都是有别于神巫和共工方式的另外一些社会形态。虽然这四族为当时天下恶之,但是保不住在共工阶层与神巫阶层的争斗进入白热化时,其不与神巫阶层结盟。不如现行将其流放二千里,使不得与神巫相通。待天下大局已定,自可徐除之。

     这样就可保无虞了吗?没有,还有一个极危险的心头大患尚未除去。一番争斗,在所难免。
华夏三,征有苗
      禹伐有苗,此事录于尚书•虞书•大禹谟,后世有人证此篇为后人伪作,不信。但墨子•非攻下也有记载,而且与竹书纪年同。但作为信史之首的史记却对此语焉不详,只在五帝本纪和夏本纪中各有一句涉及到了大禹治水成功后的苗,一个是“分北三苗”,一个是“苗顽不即功”。那到底有没有这件事呢?我以为是肯定有的。我想在此做一番推敲,让诸位读者看看,是否合理。

    其实也很简单,从字入手。尚书与墨子中记载的都是有苗,而史记中的只写苗,或是三苗。孰是?我以为这次史记为非。细心的读者一定还记得,三苗在帝尧一代的时候已经被丹朱所平定,即使还有残余,丹朱尚在,不至于让禹去丹朱处征伐。但禹确实是去了。那肯定这个有苗并不是三苗。有苗,什么人可以拥有苗人呢?自然是战胜了他们的丹朱一族。这里我们又可以得到一个辅证,那就是丹朱一族行的确实是奴隶制,以至于后以有苗为别称。大禹也只有去征伐丹朱一族,才能符合我们之前关于共工和神巫之间争斗的逻辑。帝尧之子与神巫之间关系之深,怎么讲也是不过分的。手握重兵的神巫丹朱,正是共工们最危险的敌人。这也符合以下史书记载

竹书亦曰:后稷放帝朱于丹水。山海经.海内南经注。
汲冢纪年云:后稷放帝子丹朱。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后稷是辅助大禹治水的“治水派”中的二号人物,由其在辅佐大禹伐丹朱,击败后又流放了丹朱,也是很合理的。坐实了大禹伐丹朱这个史实后,接下来还得坐实一件对古之学者来说更大更难以接受的史实:

括地志云:……竹书云: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汲冢竹书云: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广弘明集卷一一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
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史通疑古
括地志云:……竹书云: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我们可以看到,竹书纪年记载,帝尧被帝舜囚于平阳。而司马迁在史记中分明写着是帝尧禅位于帝舜的。历代为此聚讼不休,无一能合理解释者。现在我斗胆,接着本文的逻辑,揭开这一矛盾现象背后的必然。

     聪明的读者一定已经想到了,因为舜和禹与传统神巫之间的斗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力倾轧,而是一次从下到上全新的社会形态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权力机关的建立。这是又一次堪比帝颛顼宗教改革的社会改革。那么保守的神巫体系自然会拼死阻扰。两派的冲突在舜给治水派大肆加官进爵时达到了顶峰。史记记载,
伯禹为司空,主营造(不要小看营造,无论是筑城还是治水都是大工程,需要协调方方面面大小事务关系,我们姑且也可称为总理);
为后稷(周之祖),主农业;
为司徒(商之祖),主五品之教。【这里我想小议一下这个五品之教。儒者一般解为“父母兄弟子”,也不错,但是不完备。还需加入另一方面的人际关系,那就是商。如上文分析,盖当时在衮州已有足够发达的商品经济,贩夫走卒应该不在少数,舜年少时也曾“就时于负夏”,就时,趋时逐利也。那么把商品从一处运到另一处,有时是自己贩运,有时也会央托他人。又据说商契一族是在黄河下游(位处炎黄与东夷两大集团中心)一带的游牧民族。看看这个地理位置和社会形态,不是商人胚子又是什么?既然是商人,自然有买卖,有买卖订立合同自所难免。合同在中国又叫“契约”,这个契字又于商朝祖先名字暗合,耐人寻味。】;
皋陶作士(法律),主刑法;
为共工,主百工(这个百工可能指小规模作坊式的工匠,之前的治水之共工禹已经升任为“司空”,即更高一级别的共工(注意空字中仍有工)了);
(秦之祖)为虞,掌山泽(也就是开荒辟野并随时驯养可能的野兽,同时铺设道路);
伯夷为秩宗,典三礼,主政教;
为典乐,教胄子,即培养贵族子弟;
为纳言,上下传达政令,同时具有监督职责。
     我们可以看到,经过这一次的分封,治水派掌握了各个重要部门,其领袖大共工禹更是居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司空”(即总理,传司空为帝少昊所设,但肯定不是常设而且非要职,所任者皆无名以传。今又独为禹设,可见共工此时地位之尊崇)一职。于此我们看到,统治权发生了分化,原先由神巫独享的神权(即统治权)一份为二,共工这个阶层终于被正式纳入统治核心。到了这个时候,死硬派神巫已无退路,拼命反扑。此时帝尧未死(史记明载帝尧死后帝舜登位,其实用的是春秋笔法。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查证。伐有苗时帝尧年应为87-90岁,而帝尧寿至少98岁。史记前两篇,以此处最为混乱。),死硬派神巫此时很有可能说服了已经年老糊涂的帝尧,要其收回舜的摄政之权,并联系丹朱,希望借助其武力,像放逐鲧一样,再次扼杀可能的变革。帝尧可能受到某种蒙蔽,又或者看到自己之前对鲧一族“负命毁族”的断语居然成谶,于是同意了神巫的做法。于是神巫们在社会上散布流言,大造巫蛊之术来蛊惑人心,墨子非攻下记载: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乎市。同时可能还发生了旱灾,这下神巫更可借题发挥,造谣这是因为大禹治水而带来的天谴了,所有的不利因素汇集在一起,仿佛一场末日危机就在眼前。

      大乱当前,这是新政权建立之后遇到的最严重的政治危机。但帝舜与禹早有准备。一方面帝舜出面虔诚祭天,尚书记载“帝初于历山,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稳定住民心,并暂时囚禁了帝尧,以控制都城的神巫势力;另一方面禹积极施工以解决旱情,墨子非攻下记载“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夏冰,我的理解是振工以水浇田,为什么这样理解,我稍后会详解;地坼及泉,就是凿井取水。(据徐旭生先生考证,凿井技术也是治水的副产物,相传是益发明的(吕氏春秋•勿躬篇“伯益作井”),而且这个技术以后大利天下,使得人们可以不再聚水而居,从而去开拓更广阔的天地了。)有了这两手,神巫借天灾造谣带来的信任危机解决了。马不停蹄,帝舜命禹兴师讨伐在南方叛乱的丹朱。旱情解除,民心大振,禹又从上游而下攻击,天时地利人和,丹朱焉能不败?此役过后,新生的开明神巫与共工(极端共工氏已在治水过程中被禹击败)共治的政权牢牢地建立在了中原大地之上,而顽固的神巫一派,从此退出了历史的中心。

      接下来我想讨论一下一个很大的文化命题,那就是为什么我们的民族又叫做华夏。左传注疏解华夏为“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辞藻虽美,但在我看来言过其实,未得元始之意。如何解“华夏”呢?先从“夏”字入手,据说夏字在殷商甲骨文中无有对应之字。我认为,夏字实乃貢字的异体。为何?细心的读者肯定还记得我们在前面说过,“工”字在甲骨文中的形状是上为T形,下加一“口”。那么“貢”字自然就是上为T形,下加一“口”,再下加一个“貝”。写出来像什么?是不是很像一个“夏”字?盖舜禹奠定的这个新政权与“貢”这种赋税制度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夏,这种异体字,就用来表示因“貢”而形成的这种制度,也就是我所谓的中国式“国家”。史记中第一次用“夏”这个名字来指代自己所统治的地域也是自帝舜起(“蛮夷猾夏”)。还有一个旁证,四季中的第二个季节也叫做“夏”。为什么呢?盖此时往往水患频发,因此需要振工治水。周人不失古意,故以夏名之。那为什么又要加一个“华”呢?大家一定还记得,舜,又名重华。华字即从此来。盖当时普罗大众早已习惯宗教统治,今虽建立一新国家,但不与过去发生某种联系在底层也是说不过去的。因此在夏之前冠以一华字。意思是最高统治者仍然是有神力的。但为什么不用“重”呢?这可能象征着神巫与共工的某种妥协。“重”字由于其源自于声威颇大的重族,用“重”字容易让人以为这个政权的核心仍是神巫,这是实际上已经入主核心的共工阶层所不答应的。因为此时从中央大员到地方诸侯,有很多已不再是神巫氏族出身,而是因为治水有功(或也有浑水摸鱼的)而成为统治者的。故而折衷,就叫“华夏”吧。用我们熟悉的话解释就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共工紧密团结在以舜为领导核心的开明神巫中央周围”。这两个字背后蕴含的历史是如此的深厚,教人掩卷长吟,这正是:洪水中挽大厦于将倾,同心合力巧施谋划,治水之后竟成一更加兴旺发达之新国家;苗逆时摧锋于正锐,敬天地而又能尽人事,功成不居而又和平共处更号谓之“华夏”。 壮哉,伟哉,公哉。中国有尧舜禹,实乃一大幸。使得中国式国家在诞生之日起,并没有沦为恩格斯所鄙夷的仅仅是为私有制而生生造出来的“橡皮图章”。在万世之后,我们仍能堂堂正正地说出,“我,是煌煌华夏之儿女”!

后记•兴亡

      夏朝的建立,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是因着一场第四冰河期结束时席卷全球的特大洪水而成立的。从前面我们的分析中却可以看到,夏的建立和帝舜是分不开的,所以,帝舜实际上才是夏王朝的奠基者,是其第一代帝王。但为什么后来又被禹之子启众望所归地继承,从而开始了整个中国古代史“家天下”的统治呢?原因还是治水。按着前头的分析,此时的土地已经有财物的属性,可以让共工阶层不劳而获,从中抽取物产了。阶级以及相应的制度一旦形成,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永久化。照着私有制的思维,既然统治者可以籍着土地抽税,那么这块土地自然是他的财产,可以拥有并将其传给后代继承。实际上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土地,在中国籍着上述的机缘巧合,竟然成了代表国家这样一个抽象概念的实物。当时国家尚属草创,又受之前漫长神权统治的影响,人们还无法区分国家这个公权,和统治者这个个人是可以分离的。因此只能指统治者即为国家,这样私有制才可破茧而出,成为合法。而历史也是这样发展的,帝舜崩后众望所归,大共工禹即位。顺便提一下,禹的名前似乎很少有帝字,这也可能是某一种暗示,即其权力并不完全来源于神权。禹逝世后,还想禅位给伯益,但此时有利于私有制的夏制已经颁行两代了,此时诸侯的成分可想而知。中国再也回不到由神巫统治的氏族公社了。顺理成章,帝启及其后代长子就一代一代传下来了。必须指出,禹的政治思想是要远高于后世的帝的。尚书和史记中都记载了他对尧如何施政的一番建议。一曰孳孳。孳孳又有两个含义,一是注重民生,也就是开发生产力;一是调有余补不足。一曰慎乃在位,安尔止。这又有两个含义,一是要注重帝王自身的修养并能广纳臣言以能够执中允平,也就是公平。二是少兴无益的政举,减轻国家对民的负担。这些政治思想,直至今天关于*河蟹*职能的讨论中都能看到。也许是这些思想太领先当时的时代了吧,之后夏的帝王又或多或少地和神权结合,堂而皇之地称自己是帝了。后世有人意识到了君权这个不同于神权的公共权力,但也只是来了个“君权神授”。这是流弊之一。同时宣布了土地的私有是合法的。这个可是最大的流弊了,到现在居然还有人认为应该将土地私有!从以上的论述察在中国,土地之所以能成“私有”,完完全全是来自于治水这一劳动。而之所以要“私有”又是新型的权利“国家”能够从中收赋税。古人没有“国家”的抽象概念,而只有家天下的私有制人身所属概念,就天然地认为土地也是可以私有的,至少是为君主所有的。可是我们现在知道了国家这个抽象概念却还提倡要土地私有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试问,仅仅拿着地契就说这个土地是自己的,合理吗?你的祖先当初得到这个土地,可能是开垦荒野,可能是治水有功,或可能是有军功,总之是投入了一定的劳动,所以有资格拥有这块土地。那么作为后世子孙不投入劳动就能自动拥有了?所以获得土地的关键在于劳动,或是经营。我们现在建立相关的土地制度的核心思想也应该是这个。就是土地必须被投入劳动,被经营,而不是被囤积。现在的问题只不过是在土地上没有很好的“投入与产出”的模式,而不是庸俗的市场经济学家们认为的土地所有制的问题。个人谁能拥有大片土地?大片的土地只有产权!不劳动,不经营,就不能拥有土地!一旦允许土地私有,将会发生的就是中国历代中央王朝,即国家都无法根治的致命“癌症”——土地兼并之流弊。到最后只会是税源减少,中央孱弱,阶级对立,社会瓦解。这样的惨剧,我们看到的还少吗?这是历代中国,封建王朝兴亡的总根源!

       回到先秦历史。大家都知道历史上的王朝是夏商周秦这样的顺序。我想说一下,如果承认有大禹治水这件事情的话,为什么是这样的顺序也是可以解释的。夏禹,以工为特点,其兴起过程已经如上所述了。据徐旭生先生推演,治水技术的副产物凿井技术发明后,人们就可以不必再依着大江大河居住了。因此人们对治水之工的需求就大大降低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夏商周数百年无大洪水记录的原因。又由于统治者自身的问题(这可能跟文教未兴有关),夏渐渐地衰落了。继之而起的是商契,以商为特点。这里的商包括了一定的工艺制作(尤其是青铜器)以及将产品贩卖给诸侯。大概是商人阶层在治水中仅次于治水的共工阶层吧(这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分工)。想想后勤和调配物资在治水中的重要性,想必这个结论不错。又因为契主文教,立契约,对社会的组织以及统治阶级的培养都是大有裨益的。【小议商朝流行的王位兄终弟及制。如果我们对商朝是以商业形态为特点的社会概括得不错的话,那么订立契约也就是在所难免。有契约就得有保人。什么人最合适做保人呢?买卖双方的直系亲属想来是首选了。父母兄弟子(或妻,妻和子往往不分)。于是,买卖双方各有五种直系亲属可以作为保人。立约肯定是很严肃和普遍的事,约上的各角色应该有专名,这可能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这十天干的另一层用法。这也是前面我们说的所谓“五品之教”的另一层涵义。细查这五种关系,父母有可能先于合同的履行而早亡,子则过于年幼无知,妻的地位可能比较低,兄或弟是一个比较好用的保人。上层建筑反应经济基础,商王与各诸侯之间的君臣关系,封地关系,估计也是用契约来订立的(正牌的土地拥有者夏已经被灭了,降为诸侯)。私有制的契约化,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那么很有可能商王之兄弟比商王之子更多的参与到了这项活动中。于是当商王崩,虽然私有制之理,应传给其子。但商王的兄弟(一般是弟)往往是众望(诸侯)所归,于是僭越商王子而成为王了。这也是商朝政治的流弊之一,导致了很多的政变。 】所以代夏而起的是商,在情理之中。慢慢的,冶炼技术得到了扩散和发展而不为商朝统治者所独占。更重要的是,人们开拓的土地离江河越来越远,彼此之间分隔得也越来越开了。古时没有什么高效率的运输方式,于是关起门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开始发达了(注意,此时土地的所有权和产权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分离),商品的交换变成了偶一为之的事情。至此,商又渐渐衰落了。接下来是周后稷,以农为特点,周公审时度事,凭着天纵英明制订了一套近乎完美的适合小农经济发展的制度——周礼(说句不着调的话,文王可能也觉察到了世间这样几个势力的此消彼长,发展了易。后人偶有得,拿易来算王朝的兴衰,居然也能自圆其说,很是高兴呢)。有周八百年。慢慢的,小农变成了大农,大农变成了地主。地主不把诸侯放在眼里干掉了诸侯成了僭主。周礼的神圣性消失了。既然没有了王法,那就开战吧。因为土地是私有的,那么农业国之间最终的实力就是谁地盘大谁老大。东方老牌诸侯经过百年的血腥征伐,暂成掎角之势。本想先歇一歇,徐图之。没想到两个地盘更大的新贵,楚(很有可能是丹朱之后)与秦(益之后)起来了。最后秦王扫六和使天下又归于一统,楚也没闲着,灭了一回秦。此后,天下才终于砥定。之后两千余年中国漫长的封建史中,再也没有像帝颛顼宗教改革和舜禹建华夏这样从社会形态到上层建筑全方位进行的变法与改革了。要说有什么进步的话,那就是起自神巫时代的正牌“神圣家族”在历次的战争中终于再也泯灭没有了。人们大大得摆脱了愚昧的神权,却又一厢情愿得栽进了“君权神授”的怀抱。就这样,一幕幕正剧,喜剧,悲剧,闹剧在华夏大地上开演了。帝王将相们你方唱罢我登场,在农业经济的基础上,坐着土地私有制这辆破车,为国家,这个抽象的名词,加注着各式的意义。

题外的话 

     首先我想对古史辨诸公说几句。虽然诸公于西方引入实证主义以勘中国古史之误功劳颇著,但是将祖先及其成就挫骨扬灰却也实证太甚,有的结论接近于庸俗。以前我对夏之有无也是将信将疑。对世人为何称史记为信史也是感触不深。但著完此文后,我唯有感叹一声,太史公诚不欺我!其所记载的历史事件条分缕析,井然有序;所撰人物的对话,剪裁得当,字字珠玑。对自己尚未能把握,融汇贯通的重大史实,也能施以机关,留下破绽以待来期。吾辈才得以能细察此意,做一番探寻,一解这千古之谜,不亦快哉!虽然考古尚未有太大突破,但夏朝已在我脑中建立。建立它的逻辑是如此的强而有力,分散于诸家,甚至是对立的两派所持的史实却能彼此映照,成一自洽的体系。这一切的一切使得它的存在看起来是这么的合情合理。有人说人最容易被自己说服,我必须承认,在经历了一个个不眠不休的彻夜思索之后,我被自己发现的逻辑说服了。在我看来,如果承认逻辑是存在的话,那么夏朝就是存在的。因为夏朝就是一个牢不可破的逻辑。只要我们依着其自身合理的逻辑大胆假设,那么,夏朝的被证明只待来期。 

      最后我想对我们说几句。沧海桑田,世界几经变幻。到如今,“工”已是大大超出了大禹治水时的规模,而拥有着足以改变整个地球的能力。但“工”的种种流弊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少,反而越来越多。我们应该向帝尧时代的人们那样下断语责怪这些“工”吗?“工”有何过?改天换地,用自己的劳动向自然界索取物产是让人类能够生活的唯一途径。放逐了工,就如同断绝了人类继续向未来发展的途径。这才是最大的“负命毁族”!如何对付工的流弊,古人早已发明。那就是国家。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历史,但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代人的世界,都是新的。不要被过去的成见所蒙蔽,不要为险恶的用心所诱惑。我不知道世界将会怎样,但我知道抽象的国家应该要是怎样。在上者(暂时代表国家这个形而上的概念的统治者)的首要职责是维持社会的公平,而在下者(就是组成国家的具体的每一个人)的首要职责是恪尽职守,竭尽工之能事,为自己,也就是为这个国家,增添财富。没有任何一人,或是一族可以永远凌驾于众人之上。因为历史的逻辑已经告诉我们,不如此,大者无以成其大!愿执此念,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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