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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发表道德月”系列文章中,我们大多数都是聚焦在科研作者如何遵守科研发表的道德准则,还未有过多着墨于期刊和审稿人。曾经也会收到评论认为上个月发生的那次大量撤稿事件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很多评论表示同情事件中的作者,因为“人为操纵同行评审”有时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要遇到一个负责任的好的审稿人……
实!在!太!不!容!易!了。
随着学科领域越来越精细,越是水平高的论文反而越难找到正相符合的审稿人,而能够找到之后有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状况,
比如审稿人因为时间繁忙没有时间审稿;
比如审稿人因为和某些机构的保密协议不方便参与其他稿件的审稿;
更有时是审稿人可能正和你在做同样的研究,不愿你的研究先被发表而恶意拖延审稿。
既然被叫做“发表道德”那么就应该适用于学术发表的各个环节,除了作者,审稿人是否也应该受到发表道德的约束呢?
发表道德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制订了一套审稿人的道德指引,文件中列出同行评审员应该坚守的基本原则:
审稿人应尊重同行评审工作保密原则,不管在审稿中或审稿后,都不透露论文的任何细节。
同行评审员不应利用在审稿过程中得到的数据为自己﹑任何人或任何组织谋利。
假冒他人审稿是严重不端行为。
审稿人评审论文时应保持客观,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不应怀有敌意或作人身攻击。
推荐阅读:发表道德也适用于审稿人吗?(内涵COPE准则英文原版链接)
关于不良审稿人的问题,意得辑也曾经遇到过作者的咨询。以下是案例经过。
这位作者的论文在同行评审后被期刊拒稿了。在审稿意见中,三位审稿人里面有两位似乎对论文的整体质量很满意,建议了小修,就第三位审稿人给了极差的负面评价,认为论文的质量很糟糕。根据这位审稿人的看法,论文缺乏创新性,需要补做实验和语言编校,现在这样不能发表。作者彻底的修改了论文,回复了包含第三位审稿人在内的所有意见,也使用了专业的编校服务。
接着他作为新投稿重投到同一个期刊,但又再次被拒了,这次的审稿意见跟上次的类似,两位给了好评,而第三位给了差评,指出论文中有很多问题,建议拒稿。作者很想将论文发这个期刊,花了很多时间努力修改论文,面对这个结果他感到非常沮丧,向意得辑专家视点寻求协助。
采取行动
我们的专家在看过审稿意见后,认为第三位审稿人的意见不甚合理,特别是第二次的意见。甚至,这两次的意见风格非常相似,显示这两次的第三位审稿人可能是同一位。我们建议作者提出申诉,附上逐点反驳,回应第三位审稿人的意见,每一点都附上支持证据。我们也请作者要求编辑,如果论文要再送审,请更换第三位审稿人。
编辑过了几天就回复了,表示论文再度送审,换了几个新的审稿人。这次作者收到审稿意见,很开心地看到所有的审稿人都接受他的稿件,只提出了几个小的修改。经过修改后,这次论文顺利被接受了。
编辑后来也告诉作者,她有收到其他作者投诉这位审稿人,因此决定剔除这位审稿人。
总结
大部分的期刊都有清楚的申诉政策和流程规定,所有的申诉都会照流程走。如果作者强烈认为论文的决定不正确,有权对编辑部决定提出申诉。申诉的流程通常会比一般投稿来得严谨,申诉的案件会由好几位编辑进行审核,在提出个人意见之前,必须先看过审稿报告以及作者的申诉内容。接着编辑会讨论各自的看法,然后形成共识。如果编辑认为有需要再次进行评估,就会将论文再度送审。因此申诉程序通常都是严格而公正的。
作者一般对申诉怀有误解,认为申诉没有用,然而,如果情况够严重,而作者能够对每一点提出客观且强力有据的反驳,编辑绝对会给一次公平的机会。
不过,这不表示每一次被拒稿,作者就可以提出申诉。这是期刊提供的特殊福利,只能用在最终的仲裁上。如果作者真的认为审稿不公,应该要先征询导师、师兄姐或其他专家的意见,确认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只有情况非常严重的时候才能提出申诉。此外,作者在沟通时必须保持礼貌和客观的态度,避免指责和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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