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中提到的“某人有信用,可以被信任”,有信用,基于以往行为的评价;被信任,对其未来行为的预测。根据某对象行为的历史信息,使用决策模型进行决策是信用和信任两者间的联系。信任,即是对于被信任者的行为不确定性的认知,依据行为者的行为模式,对其在未来采取预期行动的确定性的认知,即称为信任;对其在未来采取预期行动的不确定性的认知,即称为不信任。只要确定了其行为模式,则能预测其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即可用确定信任或者不信任。
当前大量对数字环境中对象的信誉进行评价、计算,都是为了获取被评对象的可信度,希望最终能确定的知道其是否可以被信任。这种评价的本质就是通过这些计算得到被评者的行为模式,判断其未来可能的行动和评价者预期的一致性。一致性高,则可以选择做其作为某种交易的候选者,否则放弃。由此可知,此种信誉(或称可信度)计算的本质是一种行为预测,即在特定环境下,对被评价者的行为预期的判断。(好像安全领域的可信于此类似,在一定条件下,硬件或者软件提供的服务,只要其服务行为确定、可预测,则可以认为是可信的,即认识时刻都可以判断这些服务的状态)
电子商务中陌生人交易,发生交易的基础条件是双方预期行为的确定性,只有预期行为确定,则可被其他人信任,交易才能正常进行。例如现实市场环境中法律(道德)约束,可以保证商业环境的确定性,于此就是同样道理。在传统熟人社会,人们通过大量接触交流,相互之间的行为模式已经被认知,据此可以形成相互间的信任关系。然而在数字环境中,交易一般发生在陌生人之间,这就造成了信任障碍,没有信任则交易难以达成。因此陌生人互相识别行为模式,是解决交易对象选择的主要问题。只要识别了其在数字环境中行为模式,那么即使其他因素不明确,依然可以据此采用一些风险效用计算方式做出是否交易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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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化不是云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