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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中国人确实不适合创新

已有 4504 次阅读 2016-12-4 12:1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2015年屠呦呦获得诺奖之后,我在科学网博客呼吁应该继续研究青蒿素的其他药用价值,特别是抗癌和抗衰老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83543-926778.html,作为老药新用应该有可能有巨大宝藏。

屠呦呦老先生果然是创新能力极强的人,她个人申请的用青蒿素治疗红斑狼疮的专利,目前正在申报新药。而除此之外,几乎没有那个人或机构继续研究青蒿素,还以为继续研究没有价值还是本身就是没有创新动机?我看是后者。

最近Cell上发表了两篇关于用Artemether治疗糖尿病的文章http://www.cell.com/cell/fulltext/S0092-8674(16)31531-8,之所以能发到cell上,说明治疗效果还不错。但是一看作者,除了第一作者,其他都是清一色外国人。早之前大家抱怨诺华抢注了中国的青蒿素专利,还以为中国人是惋惜自己没有即使跟进新技术呢,原来是自我安慰和自卑的说辞。

吃瓜群众可能蠢笨傻,但是我们总声称国家对研究支持不够的科研工作者为什么不反省一下,这么好的方向和时机为什么做不成同样的创新。

红斑狼疮是自身免疫性疾病,而糖尿病也有人说是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果青蒿素能治疗前者,那么有很大概率治疗后者,对于我来说,只要看到红斑狼疮,我就一下子会想到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但是我是个民科,国家一分钱也没有支持,我不做进一步创新是有理由的,但是广大制药专家不做就说不过去。

我在屠呦呦刚获奖时马上提出应该跟进青蒿素的研究,那个时候外国企业其实已经再做这个事了,一家叫LondonPharma的公司那个时候已经开展用青蒿素治疗实体瘤的临床试验https://www.clinicaltrials.gov/show/NCT02263950,反观国内什么也没有。

青蒿素原始创新在中国,而且第一次也是最主要的改进研究也在中国(周义清等人1990提交专利CN90106722.9),该专利被卖给了诺华(在美国的专利为US5677331)。至此中国人就远离了青蒿素的前沿创新。

以上种种,说明中国人确实不适合创新,并不全是制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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