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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
就《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答记者问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6-07-10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一、《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能源是落实双碳目标的重点领域,“十四五”以来,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和一批重点工程项目,节能降碳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较大挖潜空间。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中,均对能源领域节能降碳作出重点部署,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为此,国家能源局制定《行动计划》,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相衔接,一方面聚焦能源产供储销等环节,加大煤炭、油气、煤电等行业的节能降碳力度,另一方面,聚焦支撑主要用能行业节能降碳,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目的是促进能源生产消费提高能效和降低碳排放,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强力支撑。
二、《行动计划》对能源生产供应侧提出了哪些节能降碳措施?
答:《行动计划》针对电力、煤炭、油气行业,分别提出了促进各环节节能降碳的措施。
对于电力行业,一是通过关停老旧低效的煤电机组、建设新一代煤电机组、现有煤电机组升级改造、火电与新能源融合等,降低火电度电碳排放水平。二是优化输电通道布局,提升西部清洁能源外送能力。三是通过发展新型储能、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和升级、增强省间新能源互济,以及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扩大新能源消纳和绿电应用空间。
对于煤炭行业,
一是在煤炭开发生产环节推广应用智能化装备、先进开采和节能技术,就地开发利用光伏、风电、地热能、太阳能供热供暖等清洁能源,推动矿区运输工具替代为电动或氢能驱动。
二是高标准建设和改造煤炭洗选设施,优化洗选技术工艺和流程参数,降低煤炭洗选能耗。
三是加强煤矸石、煤泥、煤矿瓦斯的资源化生态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富油煤等分质分级利用,提升煤炭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水平。
对于油气行业,
一是在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开发利用风电、光伏、地热、海洋能等新能源,提升油气勘探、开发、输送环节的电气化率,推广使用节能设备,推进油田二氧化碳驱油封存项目。
二是炼油行业坚持产能减量置换,提高新建炼厂能效;煤制油气行业提高转换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
三是在炼油、煤制油气行业有序开展电驱系统替代,鼓励绿电、绿氢规模化替代。
三、《行动计划》对于重点用能领域提出了哪些节能降碳举措?
答:加强非化石能源消费替代化石能源,是消费侧减少碳排放的重要路径,而对重点行业供用能系统的改造升级,是更大规模使用非化石能源的必要条件。《行动计划》针对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用能领域,分别提出了发展方向和支持措施。
在工业领域,
重点是增加非化石能源应用,包括工业园区及周边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采用核能供热供汽、工业绿色微电网、清洁能源集成应用、绿色氢氨醇等新型用能方式,同时,鼓励采取措施降低自备燃煤机组用煤量。
在交通领域,
一是将交通设施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更多开发利用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
二是大力推动新能源重卡、船舶、飞机辅助动力系统的燃料清洁化、规模化替代。
三是建设更加完善的城市、高速公路公共充电网络,进一步下沉建设农村地区充电网络。
在建筑领域,
一是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和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
二是在农村减少散煤使用,在农业生产生活中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电气化设备。
在热力系统方面,
因地制宜发展风光供热、地热能、生物质供热、核能供热、余热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推进多热源互补高效利用,科学合理建设储热(冷)系统,推进建立热力管网智慧调度体系。
此外,在算力、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与绿色电力协同发展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协同规划、协同建设、协同运行、协同布局等举措。
四、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从科技创新、政策机制等多个方面发力,《行动计划》对此有哪些考虑?
答:实现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既要从技术上创新突破,也要从政策机制上形成激励导向、明确相关规则,《行动计划》对此进行了安排。
在强化节能降碳技术创新方面,
一是加强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研发推广,提升能源开采、转换、存储、输送全过程能源装备的能效水平。
二是强化数字化智能化赋能,通过能耗的精准计量、采集、分析和调控,挖掘节能降碳潜在空间。
三是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前沿技术研发,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
在健全节能降碳政策机制方面,
一是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管理,围绕重点领域和环节完善统计核算机制,开展碳排放形势分析预测。
二是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通过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引导全社会更多消费绿色电力。
三是健全促进节能降碳的市场机制等措施,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健全绿证绿电交易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
https://www.nea.gov.cn/20260710/9e1f8e0239dd4ffead04b9a31fe387d5/c.html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9705/2026-00008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6-06-26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管委,中核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中煤集团、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广核:
为支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我们制定了《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国家能源局
2026年6月26日
八、保障实施
统筹利用各类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建设,推进相关供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源领域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库,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强化政策实施情况监管,推动更多领域实现更深层次的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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