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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监管“AI产品”,才能更加智慧地发展
武汉理工大学:刘永红

一旦AI工具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那么,它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改变,理应称呼为AI产品了。
凡是产品都得监管,AI产品更要严格监管,要服从国家政策导向,以国家利益为准则。否则就会乱套,出现恶性竞争,出现垄断寡头,出现黑心算计者。历史告诉我们,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其实,AI产品既有物质产品,也有非物质产品。前者是基于制造或生产物质的智能产品;后者是基于服务的智能产品。AI产品主要有四大特征:(1)穿透性;(2)渗透性;(3)适应性;(4)迭代性。可以说,这四大特征是其他产品都望尘莫及的,并且AI产品的能量巨大。
AI产品给大众的感受是,便利和高效,而非技术复杂。实际上AI产品的技术隐形化了,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操控着它。这为心术不正的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即使被发现了不良行为,他们也把责任推给AI,并往大数据的头上扯,这就是新型的“甩锅”现象(甩AI的头上),反正有AI成为“替死鬼”,他们全身而退。
因此,在AI时代,对“AI产品”的监管问题,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一句话,我们必须监管“AI产品”,才能更加智慧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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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5-1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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