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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原本想等着这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都完成了,以及该案件的有关信息都得到充分揭示了(包括当事人的充分自我陈述被披露后)再来评论此事的,但看到有如此多的将此案归结为是因为追求完美所导致的文章,以及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条件下出现了大量没有足够逻辑推理基础的所谓分析报道(以自媒体居多),因此忍不住还是先就此案谈谈我的初步看法和初步判断。
在案件详情尚未得到充分揭示的情况下,各类所谓的深度分析报道层出不穷,甚至有不少文章将案件的根源归结为当事人和当事人母亲过于追求完美,是因为对于完美的追求所导致的恶果,这种分析是武断的和反智的。
我认为从目前所披露的信息来看,可以得出的应该是这样的初步结论:该弑母案与完美无关,而与病态教育导致的病态心理有关。理由如下:真正追求心智完美的人不会做出价值观表现前后差异如此巨大的行为(前面对所有人都彬彬有礼、对同学照顾有加,后面居然能嫖娼、骗钱、弑母、做鸭等恶劣行为都能做得出来),只有在价值观上过度追求功利和虚荣的人才会做出前后如此反差巨大的事来,但事实上前后的价值观驱动机制是类似的:前面的上佳表现是因为可以被人赞扬和夸赞,从而获得外部对自己的‘名誉奖励和名誉激励’,但当这种外部奖励、外部激励并不能继续提供足够的荣誉感和成就感时,尤其是当其发现自己在某些方面的名利欲望远远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值时,同时这种失落的根源与自己的家庭背景、家庭遭遇有极大关系时,就会为了把自己的失落和挫败归结为自己的家庭背景和家庭教育(虽然这的确是非常重要的起因),并为了继续追求某些方面的极致的满足感,以弥补自己的欲望满足感的缺失,从而歇斯底里地做出欺骗、报复、嫖娼、做鸭等等极端行为来。
这种前后表现虽然貌似有巨大反差,实则在价值观的内在驱动机制上是始终如一的:即都是并非出于自身所形成的一套完整的、稳固的、发自内心的价值观追求和自我认同需求而去做人做事,而一直是通过获得外部激励、外部奖励、外部虚荣来满足自己追求极致的成就感、满足感的,当这种激励机制出现巨大反差时(上大学后,脱离了原生态环境,进入完全不同的生境中时,尤其是随着年龄增长和身体发育发现人在名利追求的方式方法上其实是有着巨大的多样化时,这种心理冲击和心理落差很容易导致对其以前的行为方式和生活经历、生活方式的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加上缺乏有足够生活阅历和智力层次且足以令其信服倾佩的人的及时的、恰当的指引,也缺乏及时的心理疏导和缺乏足够的自我心理疏导能力,从而做出后来的各种令人叹为观止、扼腕叹息的行为。
因此,此案的真正根源在于教育的缺失和病态,包括社会教育的缺失与病态,也包括家庭教育的缺失与病态,归根结底是由于病态教育所导致的病态心理和病态价值观所导致的。
后记:我为何对该案的社会评论中对于完美的批评如此重视,因为这种分析思路和观念不仅是反智的,而且不利于真正深入反思该案的根源,而该案原本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非常有启发意义和教育意义的案例。
最后的几句话补充:不论是个体的还是群体的智识形成与心智升华,都来自于对完美的追求,而不是对不完美的追求和对缺陷不足的无视乃至放纵,前者才能真正形成高层次的智识和健全的心智,后者只会导向智识的残缺、无法再次升华,甚至导致心智的不健全乃至病态与畸形。因此追求完美永远都没错,错的是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缺乏正确的方式方法和缺乏对于缺陷不足的宽容与接纳,错的是在追求完美的道路上该如何并以哪些普适底线为基准去接纳系统内部无法彻底杜绝的缺陷与不足。人类社会就是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不断实现智慧的升华和社会的进步的,同时也是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对于缺陷和不足需要以普适底线为基准去宽容与接纳的(包括互相之间的宽容与接纳,也包括自己对自己的宽容与接纳),由此才能真正实现个人乃至社会群体的身心和谐、生活和谐与社会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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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7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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