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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的公平性? 精选

已有 21229 次阅读 2011-8-26 00:07 |个人分类:科研时评|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何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的公平性?

 

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公平性相对较高、资助面广而与众普通科研工作者密切相关,有关国家基金的话题一直都是科学网的热门话题之一。前面有篇置顶的精选博文写了对国家基金通讯评议的感想。据该博友介绍,共评议了15份申请书,有4项给了同意资助(似乎只有2项给了优先资助,最后只有1项获得了立项)。该博文贴出后赢得了众博友的称赞,被众博友吹捧为评议公平。不好意思,我想唱点反调,在我看来,该博友属于killer型评议人,有“灭绝师太”的嫌疑。公平不是这样的,这种过分严格的评议绝不能谓之公平。理由如下:

 

(一)国家基金评议的实质——评价相对优秀,而不是绝对优秀

我们知道,自然基金是国家财政拨款,每年拟资助的经费都是事先预算好了的,原则上,今年的经费绝对不会截留至明年再用。换句话说,基金委每年在资助经费或资助项目总数上的计划必须得完成,每年都必须要资助那么多。

在这个前提下,国家基金评议实际上就是对当年申请书的相对优秀进行评议,最后依据专家评议结果,对位于前约20%的申请给予立项资助(不同学科资助比例有差别)。很显然,国家基金评议的本质是在评相对优秀,而不是在评绝对优秀。即使某一年的申请书都超级烂,全部都只有小学生的水准,基金委也要按大约20%比例去资助。反过来也一样,即使某一年的申请书全部都超级棒,个个做出来都能获得诺贝尔奖,基金委也只能按大约20%的比例去资助,绝对不会比超级烂的那年立项更多的项目。

 

(二)过分宽松与过分苛刻的评议都是对国家基金公平性的破坏

在基金委每年拟资助的项目经费或项目数都事先确定的前提下,过分宽松与过分苛刻的评议都是对国家基金公平性的破坏。充当“和事佬”或“好好先生”,以过分宽松的标准去评议申请书肯定不好,但以过分苛刻的标准去评议申请书同样不好。前者会增大“以次充优”、让劣质标书蒙混过关的可能性,后者会降低优秀标书的评价等级,从而造成优秀标书的受资助机会被次等级标书替代的事实。可以说,Killer的实际作用就是让他手中相对优秀的申请书让位于非killer手中相对不优秀的申请书(因为每份标书只有3-5个评议人,绝大多数评议人所评申请书都不重叠)。很显然,过分宽松与过分苛刻都是对国家基金公平性的破坏,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对公平性的破坏更为严重。评议申请书,不能完全按自己设定的绝对优秀标准去评判,要评价手里申请书的相对优劣、相对等级,要大致根据二审上会的比例给出手中同意资助的项目比例,其中大致以本学科最后立项的比例给出优先资助的比例。根据评议人的经验,如果手里申请书的质量确实整体偏低,同意资助比例就稍严格一点,如果手里申请书的质量整体偏高,同意资助比例就稍微宽松一点,但都要以本学科二审比例和最终立项比例作为参照。绝对不能因为评议人自己的研究水平高,就一定要求全国人民跟您一样高,达不到您的绝对优秀标准就统统kill掉。

因为有二审的存在,劣质标书连过两关的可能性相对较低。但对于那些相对优秀的标书而言,如果通讯评议阶段遭遇killer型评议人,遇到过分苛刻的评议,那些相对优秀的申请书就基本上没有任何机会了。所以,过分宽松与过分苛刻的评议都是对国家基金公平性的破坏!道理虽然很简单,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未必每个通讯评议专家都能意识到。

 

(三)建议——基金委对通讯评议的标准宜进一步明确

由于近年来国家基金通讯评议专家库容不断增加,囊括了形形色色类型的专家。所以,在国家基金通讯评议阶段,所有学部都应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通讯评议要大概以什么样的比例去控制。有一些学科做得比较好,给专家明确建议了同意资助的大致比例。这种规定在管理上很科学,强烈建议基金委在各个学科推广,以从各种细节上保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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