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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洪水已成为事实,辟谣出错,误导公众,也应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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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长江洪水的教训
2010-07-24 02:40 新京报 关于今后长江会不会发大水,曾有人于去年和前年都预测长江洪水会卷土重来,但一些专家表示不可能,而且非常自信地辟谣。他们仅依据气象数据做出预测,却忽视了人的行为也会加重甚至诱发自然灾害。
详见B06专栏·蒋高明
http://finance.bjnews.com.cn/2010/0724/29294.shtml
刘洪波:面对灾害真实预警远比“辟谣”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9:24 珠江晚报
不幸或灾害将发生时,政府要做的是什么?是准确判断情况,决定是否要发布预警,是否要转移居民,而不是告诉人们“天下太平”。然而,《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江西抚州唱凯堤决堤范围内居民并未事先转移,在决堤发生前,人们从政府得到的最后通告,是辟谣信息,“未发生决堤”。
它坚持到不幸事件发生之前的最后一瞬,使不幸发生之时,所有人都措手不及。民众生命安危,竟然不如“保持镇定”重要。这种辟谣,其实是一种欺蒙,使人不知道自己的真实处境。
据说,对紧急事态的预警,可能“引起恐慌,出现无法控制的局面”。这真是一种奇怪的说法。你无法控制溃堤决口,却要控制人们对它的恐慌,结果,人们确实被控制了,交给破溃而出的洪水。你既能控制民众,为何不把民众及早转移到安全地带,及早让他们去保全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
但如果作为决堤的准备,又没有决堤,怎么办?我知道,这正是很多决策者的顾虑,他们可不愿意去承担责任。因为尽早转移,既像是对保堤失去信心,又可能因最终没有洪水来袭而显得过虑。所以无论从“革命精神”,还是从“避免无谓骚动”,都偏向于不把预备决堤作为第一优选。
生命重于一切,生命不是决策的赌资。凡事不作最坏考虑,不从生命安全绝对优先的角度考虑,而是从秩序、从“影响”、从“精神”、从“信心”,或者从“万一不发生最坏情况”来考虑,民众生命事实上被决策者下注了,赢了还万众欢腾,称为“决策勇气”;输了呢,只是一声叹息,不会有人为赌徒行为负责。
我们可以看到辟谣成为政府对那些自己不如意的信息的“第一反应”。
前段时间,例如,传言有地震的地方,总会辟谣不会发生地震,前时山西就发生一次事实粉碎了辟谣的情况,我很奇怪,既然地震无法预测,你怎么有能力辟谣,而不是用更好的办法安顿人心,那就告诉人们避险办法,以及如果发生地震,政府也有救灾预案。
最近一件事,是湖北红安县委书记熊良宵割腕自伤。当记者到红安方面寻求证实时,县委官员当即辟谣:只是交通事故,没有割腕自伤,县里一切如常。但第二天,就不得不证实,熊书记割腕自伤了,已无生命危险,并且“情绪稳定”,而且表示前一天否定自伤,是因为情况不明。情况不明你不说情况不明,没有任何根据就凿凿而言,侃侃而论,搞得像真的似的,这是辟谣呢,还是得了辟谣病呢?
看现在一些地方应对传言的做法,简直是“辟谣成性”、“辟谣上瘾”,这可以说是权力面对社会信息的一种精神症状。
http://news.sina.com.cn/pl/2010-07-02/0924205963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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