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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也有师承和传统吗? 精选

已有 37298 次阅读 2016-5-2 13:19 |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中国内地学术界过去几个月内闹得沸沸扬扬的一段公案,现在好像已经落幕,最多还有些余波荡漾。此案初发我已有明确判断,只是太忙也不愿意加入泥巴战,所以只在小范围讲了些故事。如今尘埃落定,我再说什么应该也改变不了当事人的命运和结局。但转念一想,作为过来人把故事讲出来,对后来者还是很有教育意义的。按我一贯的行事作风,还是对事不对人,坚持不点名。那些希望指名道姓直来直去的朋友可能会失望。如果有人要对号入座,甚至想找我的麻烦,也悉听尊便。我讲的是二十几年前的真事,自然也无所顾忌。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一个清早,先生急忙向我查问一个姓名,我解释说是一位曾在我们实验室进修学习过一两个星期的同事。因为时间太短而我们实验室人员也太多,也难怪导师没什么印象。原来此人已到国外某大牛的实验室,自称是先生的弟子申请博士后。先生虽然完全不记得此人,仍以其宽厚大度和提携后辈的精神,向国外大牛表示了解其部分工作,敷衍搪塞过去。事后先生说,年轻人在国外也不容易,希望他不要太过分就好。后来我也到了国外,师兄跟我说起此人来他实验室找工作的情景,实在叹为观止。此人当时竟然将我已经发表在国际主流杂志的工作以及师兄的工作,全部据为己有,操着并不纯正的英文向师兄的老板夸夸其谈。该老板是我们领域名副其实的开创者,也是现代分子生物学及技术方面载入史册的人物。他对我和师兄在北京的工作早有了解,于是问师兄,你们有关的工作到底有多少人参与。师兄同样是宅心仁厚,心里面想的是中国人在美国应该抱团互相扶持而不是互相攻讦互相拆台,所以只是说某部分主要是他自己的工作而其他人都是辅助他,对申请人并无恶言。我近年常常想,先生和师兄与人为善的态度,是否造就了此人的一再得手,最后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境地。如果早一些给他以沉痛教训,他是否就可以挽救呢?对此我一直并无答案。我之所以在最近的公案爆发之初就能明断,除了与另一位当事人有间接的接触并有信心之外,正是出于对此人历史的了解。对比其二十年前后的作为,又何其相似呢?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与此人在内地的导师在业务上也算有些交集。行内几位朋友都曾评论,他们师徒俩的行为举止、待人接物的态度甚至抢夺他人成果的行径都实在太相似了。二十多年前我评审他投到《中国科学》的一篇论文时,就见识过他的学问和学风。全文都是捕风捉影,数据根本经不起推敲。简单说,就是将一个可能有多种原因的意外结果,包装成足以得诺奖的大理论大发现。论文的审稿人一位是对该具体领域并无了解而专长于生物科学另一分支学科的大院士,简单几行全是溢美之词。另一位审稿人是我本科时的老师,十分认真也十分到位,手写了长长三大页的批评意见,但他的最后结论却还是同意发表。这就是中国当时学术生态的一个真实写照,至今虽有进步,但根子上的问题我看还是没有触动。当时日理万机的先生在终审该论文时发现不对,改由我复审,才将一篇本不该发表的论文拒之门外。先生完全同意我的学术见解,但提醒我态度应持平而用词应严谨并恰如其分,这些教诲我至今铭记。此论文后来还是在国内名头不小的杂志上发表,作者也照样在报章上作出言过其实的大肆宣扬。十多年前我评审他的另一个基金,标书中赫然出现两页地方报纸的吹嘘,被他作为支持其项目的重要依据,当时我就觉得十分反感,也算是我在中国学术评审中见过的咄咄怪事之一。有其师则必有其徒,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表现形式略有发展与不同而已。他们对于名利甚至诺奖的近乎怪诞的热情,他们对于自己工作的完全扭曲的宣扬,在我看来还真是同出一辙。

他的导师经历过文革,改革开放后也曾在国外进修,也算是同辈学者中的佼佼者。他的优点是对业务工作十分投入,也可以说是倾其心力。他的另一特点是十分擅长于套磁拉关系,在行内有几位替其说话的朋友,在地方和北京都吃得开。我相信他对学生还是很好的,可能对学生一生的影响也不至于全是负面的。到晚年他说出痛改前非的话,我还真有点感动。他已到安享晚年的岁月,而他的学生经过此次风波应该也得到很大的教训。作为他们的同行,我更加关注的是如何从制度面釜底抽薪,防止类似的师承与传统在学术界继续其香火。对于那位已不再年青的中年学者,也许出路还是应该给的,但必须在彻底承认错误并真正痛改前非的前提下。如果继续硬拗,继续强辩,毫无悔意,这样的人还是不要让他到别处祸害更多的年青学子为好。




学术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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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59.109.209.*   | [48]用户名   2021-3-11 21:46
评论已经被科学网删除
IP: 210.77.75.*   回复 | 赞 +1 [47]原有进   2016-5-22 17:21
虽然不能一棒子打死,但确实是有传承的。近墨者黑。
IP: 222.175.103.*   回复 | 赞 +1 [46]wwmwwm   2016-5-9 17:21
这篇博文信息量大、独特,得飞一会儿。
IP: 60.27.230.*   回复 | 赞 +1 [45]张义国   2016-5-7 02:48
赞同美女学者陆绮的观点:科学家逻辑推理务必立足于“求证了事实”之缜密的证据链;否则所有假设与玄论,都改变了铁的事实证据。因此,本博建议学者读文献时不要盲目崇拜作者(即使是大师或导师)的论断,理应用自己大脑多仔细分析作者所呈现的客观实验证据,而更应该分析其证据可靠性及其所得证据的方法学之可信度,然后提出自己判断甚或论点。千万不能人云吾云,即使跟风傍牛吃香喝辣,但终身一无所有。
IP: 76.112.152.*   回复 | 赞 +1 [44]陆绮   2016-5-6 21:54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按博主的意思,在你眼里公案当事人的同门师兄弟,师傅的师傅的师傅,当事人的其他导师和老板,其他导师和老板的师傅徒弟和同门……全是人品败坏。
博主,人说只需要七个人就能把两个陌生人连起来,你这么拉线别把自己也圈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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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两点非常不认同博主:
第一不指名道姓。
第二胡乱连坐,由此及彼。师徒关系不是因果关系,特别是国内招研究生并不是信息对称和双向选择的情况下。
IP: 223.71.153.*   回复 | 赞 +1 [43]tempaaa   2016-5-4 11:16
“对事不对人,坚持不点名”,“对事不对人”和“点不点名”一点关系都没有,通篇都是在说某人如何如何某人老师如何如何,哪里算得上”对事不对人“?而且像这种事情,你不点名,别人也会去猜去对号入座,如果猜错了,不是让无辜的人平白受冤么?我把话挑明了,恰恰对各方才都是公平的。另外,”从公司来的这位我虽间接认识也通过一两次电话,”仅仅是间接认识通过一两次电话就能对“另一位当事人有”有信心,算不算抬轿,还是让旁观者自行判断的好。
IP: 223.71.153.*   回复 | 赞 +1 [42]tempaaa   2016-5-4 11:07
对了,33楼也是直接点名的(当然他也点错了)
IP: 223.71.153.*   回复 | 赞 +1 [41]tempaaa   2016-5-4 11:01
博主回复(2016-5-4 10:48):不好意思,我删是因为你点名。只要不点名就好。我认理不认人,过去也跟北大牛人干过仗。我唯一没有加精的博文,骂的就是清华牛人。从公司来的这位我虽间接认识也通过一两次电话,却犯不着为其辩护或为其抬轿。我校至今仍保有学术和言论自由,我说什么做什么天王老子也管不了影响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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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要对号入座,甚至想找我的麻烦,也悉听尊便。”这话是不是你说呀?“对号入座”,“悉听尊便”是啥意思,你该不会不知道吧,或者说是你身处有”学术和言论自由“之地,这些成语的意思你也可以“自由心证”了?另外下面某人用嵌字的方法点名了(当然他点错了),也不见你把他的回复删去呀
IP: 223.71.153.*   回复 | 赞 +1 [40]tempaaa   2016-5-4 10:25
“如果有人要对号入座,甚至想找我的麻烦,也悉听尊便。”后面还应该加一句“格杀勿论”,这样才磊落些
回复  不好意思,我删是因为你点名。只要不点名就好。我认理不认人,过去也跟北大牛人干过仗。我唯一没有加精的博文,骂的就是清华牛人。从公司来的这位我虽间接认识也通过一两次电话,却犯不着为其辩护或为其抬轿。我校至今仍保有学术和言论自由,我说什么做什么天王老子也管不了影响不到。
2016-5-4 10:48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回复
IP: 223.71.153.*   回复 | 赞 +1 [39]tempaaa   2016-5-4 10:19
博主删得好,呵呵
IP: 124.115.66.*   回复 | 赞 +1 [38]WCYC   2016-5-3 21:03
LZ是当年的《分子克隆》第二版的翻译人之一,排前面的,搞生物的熟悉的很。侯先生的弟子,我一个硕士班同学也是侯先生的后期弟子之一。
IP: 183.63.97.*   回复 | 赞 +1 [37]李东风   2016-5-3 14:08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什么样的老师,一定有什么样的学生。而且青出于蓝胜于蓝
IP: 171.209.37.*   回复 | 赞 +1 [36]唐白玉   2016-5-3 11:20
似乎只对人了。所说都是针对博主认定的某人。主体说人。旁观不出,博主与那人谁是谁非。无从了解真事。所谓宽厚大度之举,与那个的所谓“抢夺”,真不同?或许就回答不了解?常有人说xxxx如何高深需要百年千年某某不可能之类时,也许该想到有人“很容易就”搞出了相对论。明白人,或许想避免狗眼看人低之嫌。设想:某小撮,如果只是个功名利禄小圈,实际对科技问题没兴趣或水平差,那么也许最廉代价的做法就是,用他们的“口碑和宽厚的不公开(或许怕对质露底)对人”诋毁和排挤甚至掩盖更大问题,这些比找工作时的不诚实更糟?“并不纯正的英文”,表明博主对华人的要求是很高的,居士就惭愧了。某些利害冲突,无关科技问题本身之大碍,会令人很感兴趣吗?
想象一下:因对某个人的不喜欢或利益纠葛,滥用“学术不端”对付,这类不严肃是对学术尊严的蔑视?
IP: 61.175.247.*   回复 | 赞 +1 [35]decipherer   2016-5-3 10:34
[32]刘洋  2016-5-3 09:19 标题过于诛心,这类故事也就适合私下讲讲,公开只会激化矛盾,也没正面意义。

点名不点名已经没什么区别了;科学网置顶这篇博文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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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藏污纳垢的传统,理解不了日本为什么要处理小保方,小保方适合私下讲讲,公开只会激化矛盾,也没正面意义:)
IP: 106.120.40.*   回复 | 赞 +1 [34]谢力   2016-5-3 10:30
都有瑕疵,你有理你怕啥呀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669170&do=blog&id=961450
IP: 221.12.54.*   回复 | 赞 +1 [33]梁洪泽   2016-5-3 10:13
应该是有传承的。
IP: 219.230.115.*   回复 | 赞 +1 [32]huangguohui   2016-5-3 09:41
各类人都是占比的,对于学术不端,我们谴责,但是更多的是兢兢业业奋斗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人,制度和文化能够塑造行为。
IP: 202.127.156.*   回复 | 赞 +1 [31]朱勇   2016-5-3 09:37
丘小庆?
IP: 14.156.124.*   回复 | 赞 +1 [30]刘洋   2016-5-3 09:19
标题过于诛心,这类故事也就适合私下讲讲,公开只会激化矛盾,也没正面意义。

点名不点名已经没什么区别了;科学网置顶这篇博文几个意思?
IP: 174.114.205.*   回复 | 赞 +1 [29]袁贤讯   2016-5-3 09:16
难得这篇文章被科学网精选并推为头条。前面几次似乎所有这类话题都被科学网编辑手工强奸了。MITBBS也是一片删贴,可见生物界学霸太多。
IP: 219.216.176.*   回复 | 赞 +1 [28]游奎   2016-5-3 09:13
这种人应该绝迹才好
IP: 222.187.120.*   回复 | 赞 +1 [27]朱前林   2016-5-3 08:54
导师不好,学生也不好也许是巧合,毕竟那么多学生都没学坏呀。还是相信学生的坏与导师关系不大!其实有良知的学生,看到导师不齿行为,也会鄙视的啦。
IP: 222.44.47.*   回复 | 赞 +1 [26]Noble007   2016-5-3 08:50
已经成气候了
IP: 36.44.74.*   回复 | 赞 +1 [25]guoyongliang   2016-5-3 08:47
部分
IP: 222.178.10.*   回复 | 赞 +1 [24]魏作安   2016-5-3 08:36
国内的大环境就是如此!!!
IP: 188.96.120.*   回复 | 赞 +1 [23]段德稳   2016-5-3 04:57
最近这段沸沸扬扬的争论跟2014年诺贝尔化学奖的争论非常类似啊,抢成果哪儿都可能会存在。见过很多想法被别人抢的情况。一个故事,A与B同门但隶属两个学校,导师挂两个学校,A是学生,在导师原来的学校C校,B已经是导师的助手跟导师在另一学校D校,一次A向其导师汇报了自己的一个想法和实验进展,B在旁边听,导师倒觉得A作为学生有这样的想法很不错,B这一个劲表示“这个研究没意义”“没什么意思”。 几个月后,A的文章还没发表,B已经用A的思路把文章投到业内算不错的某杂志,A最后只能将文章发到差一些的另一个杂志。可笑的是,B看到A文章后却打电话给A在C校负责师兄说什么这个想法是他的,是老板透露给C校的,C校负责的师兄很是气愤,直接挂掉其电话...导师也意识到问题,从此两边的学生汇报情况单独,吹牛时也十分注意两边做的尽量不会出现互相泄密。后来A毕业时,B已成D校导师团队教授,由于做得很相近,导师欲留A到D校做B小团队副手,A选择了远走他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抢夺,但做“抢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IP: 192.168.0.*   回复 | 赞 +1 [22]农绍庄   2016-5-3 00:34
呵呵,这个人究竟是谁呀?
IP: 183.185.21.*   回复 | 赞 +1 [21]李本先   2016-5-2 22:57
大忽悠培养出新忽悠
IP: 210.77.75.*   回复 | 赞 +1 [20]刘涌爱   2016-5-2 22:50
您应该早点站出来啊,已经霍霍了多少人了,还要装圣人,以为全天下都是傻子,这么简单明了的事情,还要胡搅蛮缠,他也是开启暴走模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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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195.154.8.*   | [19]用户名   2016-5-2 22:12
评论已经被科学网删除
IP: 123.160.251.*   回复 | 赞 +1 [18]郑斌   2016-5-2 22:11
一个耗子,坏一锅汤。应该灭鼠!
IP: 124.202.191.*   回复 | 赞 +1 [17]xiyouxiyou   2016-5-2 22:08
最近有啥学术事件吗?
IP: 117.114.129.*   回复 | 赞 +1 [16]doctor5   2016-5-2 20:59
[9]陈苏华  2016-5-2 18:09
与其说是传承,不如说是物以类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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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与其说是传承,不如说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实则臭味相投,沆瀣一气。
IP: 111.226.237.*   回复 | 赞 +1 [15]yao101yao   2016-5-2 20:49
在文科相当一批欺师灭祖的人当上了导师教育了一代学生
IP: 27.27.129.*   回复 | 赞 +1 [14]黄永义   2016-5-2 20:22
学术不端,最好绝迹!
IP: 171.209.37.*   回复 | 赞 +1 [13]唐白玉   2016-5-2 19:51
可能不被相信的,恰才是真的
IP: 137.189.150.*   回复 | 赞 +1 [12]王毅翔   2016-5-2 19:30
还是在制度上需要长足进步
IP: 210.77.89.*   回复 | 赞 +1 [11]秦耿   2016-5-2 19:11
很好奇这一家子是谁
IP: 92.23.117.*   回复 | 赞 +1 [10]戴德昌   2016-5-2 18:23
这位粗鲁的小白脸,要防着点。
IP: 58.20.53.*   回复 | 赞 +1 [9]陈苏华   2016-5-2 18:09
与其说是传承,不如说是物以类聚。
IP: 120.236.174.*   回复 | 赞 +1 [8]xlianggg   2016-5-2 17:29
学术不端成了社会问题。
IP: 202.207.28.*   回复 | 赞 +1 [7]刘全生   2016-5-2 17:10
传承很重要!名师出高徒,只是“高徒判据”不同!
hidden
IP: 89.187.142.*   | [6]用户名   2016-5-2 16:59
评论已经被科学网删除
IP: 218.94.142.*   回复 | 赞 +1 [5]韩永和   2016-5-2 16:58
祖国教我们要学会吹牛,有些人发挥到了淋漓尽致,有些人则走火入魔。
IP: 159.226.156.*   回复 | 赞 +1 [4]徐耀   2016-5-2 16:58
只要学生和导师对路子,就可以传承其好的和坏的习惯。在我看来,学生能够传承导师优良品质的不多,现在更少。
IP: 14.204.63.*   回复 | 赞 +1 [3]湛方栋   2016-5-2 15:51
学者仁慈大抵如此
个人行为毕竟有限
还是在制度上需要长足进步
IP: 125.39.16.*   回复 | 赞 +1 [2]王洪吉   2016-5-2 15:47
科学网—[转载]一阴一阳之为道 - 王洪吉的博文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676421&do=blog&id=972918
IP: 42.92.184.*   回复 | 赞 +1 [1]王振亭   2016-5-2 13:31
一般来说,从学生身上可以看到导师在某一方面的影子。林子大了啥鸟都有,肯定有学生喜欢学习偷鸡摸狗之术。所以,学术不端是能够传承的,尤其在我们的学术环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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