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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性本我
蒋继平
2014年6月8日
世界上到现在为止一共有三种关于人生来时本性的说法,即性本善,性本私和性本恶。这三种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主要是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造成了这种差异。我比较赞同性本私这个说法。不过,我认为用一个私字来表达人的本性,对于某些人来说,可能有点不合理或者有点不公平。因而,我今天提出第四个说法,即人之初,性本我。
据我的观察和思考,人生来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婴儿生来就只顾自己的感受,饿了哭着要吃的,身体不适服就吵闹,全然不顾母亲和其他人的处境如何。这个婴儿时期最能代表人之初的本性。这个时期的人,心中只有自己,没有世界的概念。
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本能,随着人体的成长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而发生对应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程度导致了人性的三个不同程度:即大我,小我和自我。
这三个程度对应于性本善,性本私和性本恶。
人生的环境对人性的影响是很大的。良好的周围环境会引导人走向善的一面,会造成大我类的人性和人物。我的意思是,优良的教育体系和良好的家庭风气会使孩子们自小就能胸怀大志,以国家社稷为己任,舍小我,顾大局。这种大我类的人物,一般是积极的社会活动家,在社会的非常时期,也可能是杰出的革命人物,在社会的和平时期,有的是慈善家。不过,大多数大我类的人物也可能是欲望极其强烈的人,他们善于交际,广交朋友,尽力施展自己的影响力。他们中一些文化素养较低的人可能开口闭口会用“老子”和“爷”这样的自我称谓。这些人一方面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生来的本性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社会上这类人属于少数。
社会中的主体人群属于小我的范畴。各个民族的普通民众一般都是属于这个群体。他们以自己的家庭为单位,专心经营自己的安乐窝。他们不但照顾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还能够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能照顾到亲人和家庭的整体利益,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还能为社会作一些奉献。当整个社会的环境有利于这个群体的生存时,这个社会就会和谐昌盛。反之,则社会会出现不稳定的局面。
社会上还有一个类人属于真正的自我类人物。这类人待人处世总是以自我为最高目标,他们会不顾亲情和道义,只顾自己的利益,有的人甚至会为了一些重要的利益,做出手足相残的举动。这类人属于性本恶的人。据说王室家庭成员多数属于这类。从现代科学知识来看,他们的遗传基因里面有这个因素。
既然大我,小我和自我是一个人性的程度,那么,它们的界限可能是相互连接的,有时很难用一刀切的方法来判断。还有,因为人所处的空间坐标的位置关系,有些大我类人物在某个空间坐标内被称为英雄好汉,但是在另一个空间坐标内也可能被看成坏蛋恶棍。而这种评判本身就是性本我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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