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这文章的题目是我随便起的,可能有点太过显眼,但我一时也想不出更好的题目,所以将就吧,大伙多包涵。
今天上午在偶然间听一个陌生人讲了一件事。这个陌生人是一位中年女性,刚到北京不久。
她说她的女儿今年32岁,以前是山东大学毕业的,现在在北大读物理的博士(没具体说哪个专业)。
她女儿原本应该在去年毕业,但是延期了,今年仍无法满足毕业要求。她延期和无法毕业的原因在于她读博的这几年间,她的导师一直在外面开公司做生意,对她的课题没有任何的指导,对她完全放任不顾,她只能自学,但由于缺乏指导,对科研完全不能入门,无法发表毕业所要求的论文。
从去年到现在,该女生已经喝过两次安眠药自杀,都未遂,目前则处于精神完全崩溃的状态,生活不能自理。所以这位女生周围的同学赶紧把她妈妈叫到北京来照顾她。
但她的状况至今仍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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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故事对我来说并不新鲜,因为这些年我听过的故事里,比这惨的也不是没有。更何况这只是一个陌生女人讲的,尽管我认为这是真事儿,但也总存在质疑的可能性。
不过,我还是决定把这个事情写出来,因为我觉得这个女孩还没死,还有救,希望北京大学的老师和同学,如果看到我的博文,能够奉献一份爱心,去积极的帮助她,即便不能违背原则让她毕业,但也请安排好心理救助,以免发生更大的悲剧。
当然如果这件事情不是真的,经查实这女孩不是北京大学的,或者这个人压根就不存在,那么我也愿意接受大家来自舆论的谴责。
毕竟在网络上“造谣”,对我这个实名写博客的人来说,也许只是信誉上的损失,但这比起挽救一个年轻人的生命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
正文部分就这么多,下面依惯例多评论几句:
这些年,无数的例子告诉我,在中国,并没有多少人会真正为研究生的利益着想,一个年轻人想要在科研的道路上顺利走下去,他只能靠自己,除他自己以外,任何人都靠不住。
而且,这个国家当下没有任何的制度性措施用以保护研究生的利益,没有任何条款能够限制导师权的滥用,没有任何的措施能够保证研究生可以接受到导师充分的指导。甚至,这个国家做科研和做科研管理的人里,绝大多数连什么是导师权,导师权是私权还是公权,都搞不清楚。其混乱程度可见一斑。
在制度建设上,我们是落后的,在学术水平上,我们也没成为一流。对年轻人来说,在这个国家读博,也便成为一件冒险的事,一定要有所警惕。
提醒年轻人,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因为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事物是我能够改变的。
在中国,一个年轻人如果做出了很好的科研成果,那么这一定离不开导师的指导和学校的培养,可一个年轻人如果没能毕业,那么这一定全都怪他自己不够努力。
而如果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选择了轻生。那么大家都会说:这个人心理素质不行。导师无责,校方无责。
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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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声明:
今天看到北大物理学院出示的声明:
近日,科学网某网友发布《一个北大女博士生的悲惨故事》一文。经核实,文中提及的“北大女博士”并非北大物理学院学生。特此说明。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
对此声明,我表达一下看法:
非常感谢北大物理学院的老师和学生能够关注到这篇文章,并且给出核实的信息,在此我本人为这个帖子对北大物理学院的学生工作带来的麻烦郑重道歉。
不过我的这篇文章中一开始就没有提及是物理学院的学生,因为当事人跟我说的是读“物理”的学生,而且也没提及专业,尽管我们听到物理这个词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大多是物理学院,但严谨的说,物理学本身有很多分支,比如纳米,光学等等,可以笼统称为物理,但却未必属于同一学院,而且当事人只是女孩子的妈妈,她并不是物理学专业人士,也许并不能分辨这些专业,所以在道歉的同时,也请允许我有所保留,我会尽可能通过个人关系核实,当然也希望能够再次遇到这位憔悴的妈妈,尽管可能性也许不大。
关心每一个中国研究生的教育和成长,是每一个从事中国高等教育工作的,无论是大学还是科学院,教育人士的共同初衷,我完全是出于善意和关心写这样一篇文章,尽管文章有不严谨之处,尽管是我个人的能力导致这文章的不严谨,但我仍相信北大物理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能够理解我的善意。
最后再次向北大物理学院的老师和同学致以诚挚的歉意。
关注年轻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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