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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毕业后放弃对投出的论文进行修改,怎么办?
喻海良,2014-09-22
最近和一位老师讨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博士生在学期间投了一些稿件,论文主体部分是他写的,但是通讯作者是其导师。这篇论文还没有收到评审意见,她已经交完博士论文、找到工作、走了。而且她没有留在学术界,而是去工业界了。几个月后,论文评审意见回来了,要求进行大修改。也因此,其导师多次联系她,希望继续协助完成论文修改工作。然而,她多次说工作忙,感觉是不再有动力去完成论文修改。
对于这样的问题,她导师说,这样的事情,只能看该博士生自己的想法。如果她真的不愿意修改,就只能够放弃这篇文章。因为,作为导师,在论文撰写的时候,主要是大方向把关,至于一些实验的细节东西,必须由她本人修改。也因此,博士生毕业前,是他们“求着”导师帮助修改,以实现论文发表,正常毕业;博士生毕业了,论文发表与否对他们没有影响了,突然间变成了导师“求着”博士生继续提供帮助,以实现论文发表。
就这个问题,激发了我更多的思考。经常听一些博士生谈论自己的工作内容,在没有找到工作前,很多都信誓旦旦地保证,就自己的大论文可以整理再发表几篇小论文。当他们找到工作后,如果留在学术界,一般还会继续把这些东西陆续发表了。然而,当他们彻底离开了学术界,去了工业界,这些本应该正式发表的成果随着他们的离去而就彻底掩埋了。
对于博士生本人而言,不再把论文发表,似乎无可厚非。自己做得工作,自己愿意发表就发表,自己不愿意发表就不发表。拿到博士学位后,去了工业界,人家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也因此,没有必要再花力气去做“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了。至于博士期间已经投稿的论文,通讯作者也不是自己,导师完全可以“自行”修改。
然而,对于导师呢?肯定不会这样想。博士生在读期间,为他们提供了实验条件,并提供了奖学金等等。做出来的结果,一方面是为了完成课题写报告交差,另一方面也希望继续发表一些成果,将来再申请一些经费去支持以后的博士生工作。只有这样,课题组才能够循序渐进。因而,他们希望博士生最好把博士论文中值得发表的东西全部发表了。
这时,大家可能说,既然这些博士生不想把结果发表了,那么他导师可以自己整理发表的。矛盾也就出现在这里,他导师是否可以将博士生的结果继续发表呢?今年苏州大学恽自求教授被他指导的本科生举报“学术剽窃”,虽然现在没有定论,但是导师拿着博士生做出了的东西发表,如果有一天被他人说成是学术剽窃,一切就会变得更加不可收拾。下面是网络上出现过的一些案例:
· 2014年,博士生称论文遭苏大指导老师剽窃并公开证据
· 2010年,中国科学院著名博导颜毅华剽窃博士生论文,被举报!
博士生找到工作后,觉得论文对他们没有影响的时候,不会再发表。但是,如果有一天他们突然需要一些论文了,这个时候他们可能又会记起自己的博士论文,再整理发表的。如果在他整理之前,博士导师已经发表了,矛盾可能就刚刚开始。
就现行的法则而言,似乎是有利于博士生一方。具体工作是他们做的,他们想发表就可以发表,不想发表就可以不发表。他们现在想发表就发表,他们想留着到将来有需要的时候再发表也可以。对于导师而言,绝大部分人都是希望把现在的结果早点发表,以求将来能够申请到更多的经费。另外,导师们自己也会觉得郁闷,自己提供了财力、物力、人力,辛辛苦苦把博士生培养了,成果发表与否还要和博士生商量。至少,现阶段在这个问题上,我估摸着目前只能够靠导师和博士生之间进行相互协调。
在这里,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们的高校是否可以这样规定,如果博士生博士毕业2年内,博士生没有对博士论文内容进行发表,他的导师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需要进一步决定是否将研究工作继续发表,而博士生视为放弃这部分工作的权利。这样,即保护了学生的权益,也维护了导师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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