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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解读“环保部:北京污染物都从周边来说法不现实”

已有 2359 次阅读 2013-9-8 22:3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北京, 污染物, 环保部, 违规企业

科学网上一则题为《环保部:北京污染物都从周边来说法不现实》的新闻(作者:邓琦 刘春瑞 金煜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3-9-7 10:51:33,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3/9/282200.shtm引起我的注意。细细读后,不由地问起如下问题,又试图自己来一一回答。这一问一答或自问自答中,透露着的一些“事儿”,可能不需要太多的环保专业知识,也能懂得。

首先,环保上有这么几笔经典的“糊涂帐”:污染源或污染物排放到底多少?环境质量到底怎样?环境质量与污染物排放之前的关系到底是什么?一个地方的环境质量,到底是本地污染源导致的,还是外地污染源造成的,以及各自“贡献”是多少?这几笔糊涂帐,就给地方之间相互推诿,地方与上级博弈,政府向群众“撒谎”留足了空间。

其次,“昨天”与“近日”的时间差,和“上级部门”与“地方”的行政级差。“昨日”(9月6日)是地方环保部门的现场检查的时间,“近日”(应该是在“昨日”之前)是上级部门暗访的时间。上级部门在先、地方环保部门在后,或者说如果不是上级部门暗访,而是当地群众揭发呢?是否就压制住或收买掉或软硬兼施,之后又不了了之?如果是这样,偷排污者将继续着昨天的故事,当地的环境也就没有了“明天”。

再次,如果不是暗访或突击性检查呢?是否还能发现问题?挽句话讲,环保日常检查“正常”吗?不正常的是企业,估计还是环保系统内部“监守自盗”,甚至是地方政府本身就对违法企业“睁只眼闭只眼”。环境问题被发现的三个“经典”途径:一是上级监察,二是群众揭发,三是本地政府查出。而当前,往往是上级监察以一对十或以一对更多,监督乏力;群众揭发存在技术障碍,搭便车现象;至于地方环保部门,污染企业甚至是地方政府的财源,排污收费是环保部门的业务费,且不说其中可能还暗藏的钱权“交易”,政府与污染企业甚至结成利益共同体,而群众利益、长远利益、环境利益则受损。

第四,企业这样做,依据现行环保法规也仅仅是违规,违规企业的处罚对于其“违规”行为带来的效益(其实是治污费用的节省)来讲也许说不上是“九牛一毛”,但至少有“赚头”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环保方面“违规成本低、守规成本高”。还有,就是这些企业的这样的问题存在多久了?这样的企业还有多少或在地方企业中占多大比例?想一想,头皮都发麻呀。

第五,随后地方环保部门肯定会搞“大检查”之类的、运动式、突击式的环保行动。虽说“亡羊补牢”也是必要的。然而,缺少了长效机制,企业也自然会很容易学起“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游击战法”。

肯定不是最后的我所能想到的“最后”,还会有一个“限期治理”。课堂上每每讲到“限期治理”,我总会给学生讲同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偷在被警察抓到后,央求警察:警察叔叔先别急着抓我,等我偷到今年年底或偷成一个万元户,我肯定就洗手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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