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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科学出版社宣讲新书《环境风险源识别与监控》博文,想起一个案例,和天津危险品仓库突发爆炸的严重事故属于完全不同类型,但我觉得也应当十分重视。
找到的信息如下:
江西上饶沙溪镇一甲胺泄漏特大化学事故发生于1991年9月3日。当晚闷热。一农药厂一辆载重6吨的日野槽罐车,从上海采购了2.4吨农药原料一甲胺,行驶500多公里后,凌晨2:30到达沙溪镇。为了回家小坐,违反了剧毒化学品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居民区的规定。黑夜进镇过程中,被一树杈撞断离地2.4米高的进气口阀门。导致高压(3-4大气压)液化的毒液几分钟内喷尽,也引起大火,但主要是剧毒气体形成“重气体”层沿地形缓慢弥散。当晚闷热,人们开门休息,有毒重气体(5-6米厚气层)“所向披靡”:事故中毒死39人,伤650多人!
教训深重:必须遵纪守法!
这是“移动源”突发化学品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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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6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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