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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第六十八章:何谓“不争之德配天”?

已有 3459 次阅读 2021-2-10 06:32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读《道德经》第六十八章:何谓“不争之德配天”?

《道德经》第六十八章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也。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的含义是:真正认识“道”的话,面对任何竞争,都不是直接考虑如何战胜对手,而是考虑如何通过这一竞争使整个系统获益。或者说,面对任何竞争,不是首先考虑竞争要素的数量多寡或程度高低的直接相较,而是考虑自身在整个系统中的地位,寻求并处于自己的最适优位,是竞争取胜的关键,也是符合自然的结果。以现代博弈论思想来理解,其含义就是:高明的博弈者,通常不进行“零和”甚至是“负和”的博弈,而更为追求对双方都能够带来一定利益增加的“正和”博弈,亦即合作博弈(“不武”);理性的博弈者,不作非理性的博弈决策(“不怒”);高明的博弈者,并不是把博弈对手固化,而是使对手的部分追随者转化为非对立者甚至是合作者(“不与”)。

该句还有另外一层释义可作为上述含义的补充,即:

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句。“善用人者,为之下”,文字上可转换为与前面几句完全相同的句式——“善用人者,不上”,其主要意涵是:善于配置人才资源,就不会与这些人才计较个人层面的利益,而是关注他们给整个系统起到的作用,将他们置于系统中最合适的地位。“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的含义是:社会治理中,不与治理对象在同一层级上计较利益,而是只考虑他们最适合的位置,是符合“道”的实践准则,也是配置人力资源最有效的方式。

是谓配天,古之极也”句,此处的“配天与周代的政治学说“以德配天”之中的“配天”所指相同。“以德配天”是指:君主的权力是“天”授予的,是“天命”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以德配天”在社会治理方面体现为“明德慎罚”,即,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与当时主流的“以德配天”相对,《道德经》所主张的则是“以不争之德配天”。“古之极也”亦可理解为:“以不争之德配天”是自古以来“以德配天”的最高形式

本章的哲学意涵:《道德经》对于竞争问题所强调的思想是“果而勿强物”(第三十章)、 “报怨以德”(第七十九章),不主张以过于激烈的方式完成竞争。因为,过于激烈的竞争方式,必然会有关联性的“报复性影响”(“其事好还”,第三十章)和关联性的后续影响(“和大怨,必有余怨”,第七十九章)。所以,在竞争过程中,不能简单地解决直接矛盾,要从事情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来考虑,尤其要考虑到竞争之后的后续关联影响和报复性影响,而以“不武”、“不怒”、“不与”(不作“零和”博弈、不作非理性的博弈、不作固化对手的博弈)的方式竞争,更加可能顾及到整体利益和关联影响。“用人”问题,其本质上也是一种博弈,如何能够更好地发挥“用人”的作用而增加整个系统的利用,“不武”、“不怒”、“不与”的基本思想,也是适用的。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https://item.jd.com/1262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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