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每到新年,人们心里总会有种种美好的愿望。我的愿望之一是:希望尽早在学术界看到一片清平世界!趁着元旦假期,整理了前些年写成的一些有关学术道德的小文,经选编,以“学术道德十日谈”的形式发布在这里。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发表的是我个人的见解,非常肤浅,可能有不少失当之处,愿与博友们切磋。如六年前的文章中所说,希冀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还给学术研究一块净土。
写于2011年1月3日晨
前车之鉴:远离抄袭
【按】从我的电脑里捡出五年前写的一篇随笔,发现其中的内容虽然肤浅,但似乎尚未过时,公布出来让青年学子一读,欢迎就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近年来,论文剽窃、抄袭事件时有所闻。近几个月来,我就亲历了数次,其中有两件事情发生在本校。去年(2003年),《上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一篇论文被指为抄袭,查证属实后,第一作者(研究生)被开除学籍,他的导师两年之内不准招研究生。最近,我主编的《上海大学学报(英文版)》也遇到了一起“剽窃未遂”事件,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所写的论文通篇抄袭,仅在摘要中略作改写,而就这几句蹩脚英语露出了他的剽窃马脚,改稿者起了疑心,经google后发现,论文的工作没有一点是作者自己做的!幸好,这次剽窃给扼杀在摇篮里了,不然,文章刊登出来,作者身败名裂,刊物倒霉,我这个主编也脱不了干系。事后,这个研究生的“蒙在鼓里”的导师专门写了一封信向我表示感谢。
什么是抄袭?根据我在网上浏览所获的见闻,有一种为公众所接受的说法:在一篇论文里,如果有三行关键性文字与已经发表的著述一模一样,而又未注明出处的,即可视为抄袭;而剽窃,则是涉及思路、方法和结果的大段抄袭。这类行为是学术腐败的典型表现,反映了行为主体学术道德的沦丧,必须严惩不贷,还给学术研究一块净土。
我还发现,卷入抄袭、剽窃事件的研究生甚众,在“发案”总人数中所占比例甚大,这一事实令人痛心!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
近年来,对年青人正确做人治学的教育偏少,特别缺乏有针对性的科学道德教育;有些教育偏于空洞说教,没有告诉年青人具体入微的、可实现的标准和做法;
当前社会上的急功近利的浮夸风对年青人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负面效应,有的媒体中盛行的“过娱乐”之风,使得“一夜成名”的投机心理越来越有市场,有些青年人滋长了不经过日夜奋战、辛勤劳动就能平步青云的错误念头;
政策上的某种偏颇(如片面强调多出论文)加剧了上述错误倾向;
导师失教失察,只管研究生的学业,而不计其它;有的导师自己也没有做到为人师表。因此,所管辖的研究生误入歧途也就不奇怪了。
以上各因素孰大孰小,可以见仁见智,但目前有些年青人的科研道德的失落,则应该引起方方面面的重视。
我经常告诉周围的年青朋友,你的学术水平暂时低一点不要紧,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定会提高,其中,切忌急功近利,为成名而不择手段,特别要远离抄袭!另外,要多多调研,勤读近期文献,广泛地与同行交流,尽可能避免自己的工作与别人重复,以免出现被迫打著作权官司的尴尬局面。
但愿本所研究生深恶痛绝抄袭和剽窃,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治学。
2004-3-18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52204.html
形形色色的抄袭行为
学界的朋友聚在一起时,经常对当今学术圈里的世风日下感慨系之,特别是剽窃、抄袭之事至今屡禁不绝,令人担忧。现就见闻所及,说说五花八门的抄袭行为。
•明目张胆型• 有一位研究生导师爆出一段新闻,他的一名学生给他发来一篇“自己完成的论文”,打开来一看,是对导师本人三年前的一篇论文的彻头彻尾的抄袭,只字未改。这位老师压住火气,责问那个学生,论文是怎样炮制出来的,学生一开始还支支吾吾的,老师把自己的论文拿给他一读,那个学生傻眼了:“大水冲到了龙王庙!怎么那么巧!”原来这位老师的论文被人捅到了网上,隐去了作者的名字(我也有这种“被隐去”的经历),文章实在写得好,又被人转载,因此研究生竟然不知道抄袭论文居然抄到了自己导师的头上。
•事先预报型• 有一位学者接到一通电话,是他的一个年青朋友打来的,告诉他:“×老师,你的大作我拜读了,非常精彩,因此,我把它加了一下工,投到×××杂志了,请多多关照。”这位学者怅然茫然,半天说不出话来。
•画蛇添足型• 这件事情就发生在我的身边。我主编的一份英文杂志办得相当严谨,每篇稿件刊登之前,必须做两次以上的文字修改。有一次,一位副主编在修改即将发表的一篇论文时,发现一件咄咄怪事:通篇英文非常流畅,就有四行半写得错误百出,而且其中三行半文字出现在摘要里。因此,引起了他的怀疑,摘出了文中的一句话,google了一下,立即发现,此文照抄几位美国作者的一篇国际会议论文,除了所增添的上述四行半文字以外,照单全收,连插图也一摸一样。于是认定了这一抄袭行为,赶紧撤稿,并通报有关领导及第一作者的导师。后来,署名为该文第二作者的导师专门写信给我,表示感谢,说我们编委会在关键时刻挽救了他的名誉。
•自我抄袭型• 若干年前,有一位美国学者到访,送给我七八本抽印本,都是他发表在不同刊物上的论文,我回家仔细一读,马上发现,这些论文大同小异,不同的论文只是换换题目或说法而已,这是一种典型的自我抄袭,说得轻一点,是一稿多投。我这才知道,抄袭并非我国那些不入流的作者的专利,外国早已有之(后来还知道了国外更恶劣的抄袭丑闻)。我还看到一位“海归”,回国十几年了,还在“吃”当年在国外攻博期间的“老本”,自然出现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自我抄袭。
抄袭行为变化万端,很难编辑出一个《抄袭大全》,有一些常规型的,例如,移花接木,掐头去尾,七拼八凑,变换文字,……,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了。
最令人担心的是:倘若有些伪学者的抄袭行为未被及时揭露,使其招摇过市,挣来种种头衔,更不幸的是,他们成了新一代的导师,这样的人指导得出好学生吗?岂不贻害无穷?
我很欣赏马未都先生说的话:知识分子是良心的代表,他们应该看重什么?若要一言以蔽之,就是必须重“节”,用两个字,就是重“操守”。(大意)
我希望所有做学问的人有大节,有操守。应做到起码的一点:远离抄袭!这是我的博客里第三次发出这样的呼吁。
写于2009年11月19日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138039.html
喊冤的抄袭者——“旧瓶装新酒”者戒
抄袭者遭人唾弃,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有喊冤的抄袭者吗?有。我手头就有两个例子。
几年前,在一种国际科技刊物中,有来自中国的某个论文作者被指认为抄袭。他却大喊冤枉。实际上,那篇论文中的所有工作都由这位作者做的,而且有一定的创造性,于是很快被那个刊物录用了。后来,有一位英国同行出来说话了,明确指出,该作者大段抄袭了他的一篇论文中的叙述。一追查,此言非虚。
却原来,这位作者的科研能力不弱,但英语水平非常糟糕,深知完全由自己来表述,写出来的东西肯定不登大雅之堂,外国人中国人都看不懂。他不去想别的办法,却自作聪明地“发现”了一条“捷径”:找来一个英国同行的论文,挖去他的所有公式和结果,把自己的成果“填充”了进去;实在不能借用的,就模仿着用最简单的语言把自己的结果写出来。还自我标榜为“旧瓶装新酒”,很是得意,这一得意,就得意岀毛病来了。
我以前说过,根据网上公认的说法:新写的论文,若有三行关键性叙述与他人论文著述中相同,而又未标明出处者,此谓“抄袭”也!上述作者被指认为抄袭,在理论上一点也没冤枉他。
无独有偶。前天有一位同事告诉我,有一位数学研究者也犯了类似的毛病。数学论文的英语多简单啊!他就是写不好,也掉入了“旧瓶装新酒”的陷阱,被指认为抄袭,也是“含冤”投诉无门。
我想,学好书面英语,比学数理化天地生力和各种工程知识总容易些吧!而且,与口语相比,更便于通过实践取得进步。实在不行,还可求助于有资质的翻译公司。上述抄袭行为完全可以避免。
记住:“填空”式写作英语论文也是抄袭!千万别耍“旧瓶装新酒”的小聪明了。
写于2010年3月5日晚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171707.html
怎么会乱成“一锅粥”?
从报上读到一则不可思议的新闻:连环抄袭!谁说中国学界缺乏创造性?这一“史上最牛的连环抄袭门”揭发出来的事例极富创造性,如果申报世界杰尼斯记录,很少会有竞争者。(参看《史上最牛的连环抄袭门》:
http://trans.wenweipo.com/gb/info.wenweipo.com/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15556)。
新闻源自《中国青年报》,揭发者是“中大学子”(两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其中一位来自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他们经严格查证发现:1997年檀德馨-潘芝芬在《中国实用妇科即产科杂志》上发表的《刮宫术后宫腔粘连185例分析》,竟然遭到我国16个单位25人的六轮抄袭!“中大学子”画了一张令人匪夷所思的连环抄袭链:B抄袭了A,C抄袭了B,D抄袭了C,而E抄袭了C和D,还把A列为参考文献;有些列为中间环节的论文又被抄袭了十余次。
抄袭的手法五花八门:整段抄袭;稍改数据,改头换面;引入风马牛不相及的新词,加以掩饰……。抄袭者大多来自地方中小医院。抄袭目的多数为了晋升职称。涉案的25人中,只有一人正式承认抄袭。而有的被抄袭者居然对抄袭者“表示理解”。
我对学术不端行为深恶痛绝,也有较为清醒的估计,而事情发展到如此恶劣的程度,还是始料所未及!
我认为,这种屡禁不绝的学术不端行为应该引起上上下下的足够重视!好好思量一下:为何当今的学术道德水平如此底下?有无更深层次的原因?怎样才能玉宇澄清万里埃?
愿与博友们一起讨论。
写于2010年3月26日晨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177203.html
学术不端:又一前车之鉴
——复旦大学副教授因抄袭文章被判赔偿并道歉
去年10月,复旦大学惊曝严重学术抄袭事件,涉及师出同门的两位博士后及其导师;抄袭者是许燕博士,被抄袭者是韩元博士,同为复旦大学2003年进站的博士后,联系导师同为李良荣教授。事发后,在私下沟通无效的情况下,韩元博士诉诸法律,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一周前做出判决,原告胜诉,责令被告赔偿并道歉。(见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0/4/231299.shtm
和http://edu.people.com.cn/GB/10205473.html)。
从新闻报道中可见:
1. 被告许燕抄袭铁证如山,落实后的抄袭率高达30%;
2. 导师李良荣有失察和姑息之嫌;
3. 法律维护了学术道德的尊严。
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应吸取如下教训:
• 所有学人必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于别人的劳动成果,“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 所有导师和年长者必须成为遵守学术道德的模范,并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特别要在学术道德规范方面加强教育,防患于未然;
• 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所有人(尤其是导师)必须旗帜鲜明,决不姑息纵容;
• 我国国务院已为学术不端事件明确了导师的责任,每位导师决不可等闲视之。(见链接)
坏事可以变为好事。我相信,在人人自律的氛围中,在法不容情的严厉措施下,学术界会逐步出现大片净土,让那些污泥浊水见鬼去吧!
写于2010年4月28日晨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190592.html
【链接】国务院明确学生学术不端可停负责导师招生资格
国务院明确学生学术不端可停负责导师招生资格
相关《意见》出台,明确了对指导教师不作为的惩处
作者:朱建华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0-2-26 9:10:49
学生抄袭,导师有责。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月24日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中,明确了对指导教师不作为的惩处。
《意见》提出,学位授予单位要安排必修环节,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
《意见》明确,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做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同时,处理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购买或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等行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主任余津宜25日表示,该校此前修订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专门增加了对导师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给予导师停招1至3年或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等学术处分;一旦发生学术失范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和隐瞒,不得以不知情而免责。
据悉,华中科大去年3月已开始启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0/2/228813.shtm
学术不端为何屡禁不绝?——又一抄袭事件东窗事发
闭门家中坐,平地起风波。寒假将近尾声之时,我担任主编的《上海大学学报(英文版)》上发生了明目张胆的抄袭事件。与上次的未遂事件不同,这次的问题论文冲破层层关卡面世了,让被抄袭论文的国外作者逮个正着,并通过国外出版机构前来声讨。这件事弄得我十分郁闷。我们在审稿、编辑工作中慎之又慎,生怕放过了学术不端事件,但是还是出现了“漏网之鱼”!相关领导已表示:将严肃处理此事件,决不手软。
近日有机会与当了十几年编辑的一位朋友交流,据告,他们的刊物2009年抓住了十余起未遂抄袭事件,其中半数以上是国外来稿,这里所谓“国外来稿”,基本上来自第三世界国家。可见,学术不端不是我国的“专利”,似乎是科技相对落后的第三世界的“通病”。而国内作者抄袭的手法越来越恶劣,除了我以前提到的形形色色的抄袭行为之外,他们花样翻新,做得越发隐蔽了。
• 有人把境外的英文论文翻译成中文,把译作充当创新论文,使得一些查抄袭的英文软件或中文软件徒呼奈何。
• 有人把多年前自己写的中文论文译成英文再度发表,这是另一种把译作充当创新论文的伎俩,属于自我抄袭行为。
• 有人仅窃取已发表论文的核心成果,文字上加以彻底改写,符号、公式另换一套。经这样改头换面,除了极其精通论文所涉及的内容的小同行以外,很难察觉其抄袭行为。
• 有人认为级别较低的刊物可能把关不严,且不易被人发觉(因这种刊物的影响力低一些),于是肆无忌惮地把抄来的稿件瞄准此类刊物。
总而言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套用春晚小品里范伟的话来说:“(对忽悠)真是防不胜防啊!”
这帮作者怎么啦?近年来,三令五申,命令禁止,反复警告,严厉处理,怎么还敢“以身试法”?学术不端行为怎么屡禁不止?今后该怎么办?
窃以为,应该在宏观上加强对科研工作者的道德品质教育,特别就学术不端问题开展专项教育,通过危害性分析和案例分析,让大家真正分清“真善美”与“假恶丑”,从思想上、根子上解决问题。
还应该改变对研究生发表论文的不合理要求;对科研工作者也不只是强调发表论文的数量。
同时,进一步加大处罚的力度,把剽窃抄袭者搞得臭臭的,使得一些蠢蠢欲动的学术不端之徒不敢越雷池一步。
作为刊物主编,准备采取更严格的防范措施:
——每篇稿件送审之前,必定先用防抄袭软件检验,并在网上谷歌,把抄袭行为掐死于襁褓之中;
——更严格地执行稿件全部作者的学术道德承诺制度;
——请审稿人更仔细地审稿,协助把好学术道德关;
——对第三世界的来稿应更认真地审理。
我就不信,在有几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就根治不了学术不端这一顽症!
写于2010年2月23日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168225.html
论文署名方式能否改一改?
现如今,科技论文的署名越来越多,常见的是三位作者,署四五位的也司空见惯,有的多达六七八位,乃至十几位;而论文篇幅则未见增大。好像三四十年前不是这样的,常见的是一两位,只有实验方面的论文署名稍长一些。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
一定程度上说来,这是一种国际趋势,这里引用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朱克勤教授公布的一份资料。2006年,在流体力学的国际权威性刊物JFM(《流体力学杂志》)创刊50周年时,著名学者SH Davis和TJ Pedley对JFM创刊的1~2卷(含80篇论文)与50年后出版的532~534卷(含49篇论文)进行了比较,用以说明流体力学的发展趋势。他们发现,50年前的那些论文多为单独署名的,而2006年的49篇论文则罕见有独立作者论文。他们认为,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学生的指导教师加入了署名的行列;二是现代流体力学传播得越来越广泛,学者之间的合作越来越频繁。在他们看来,这种趋势完全正常。我在查阅PRL(《物理学评论快报》)时发现,该刊论文的署名有时很长,特别是关于加速器实验的论文,署名的作者过百,单位数十个,因为加速器的制造、运行成本极高,实验很复杂,这种多作者联署的情况也属正常。
时下国内的情况与国外比照,我总觉得有点不正常。国内论文的署名名单长度大大超过了国外的平均水平。具体来说,反常之处在于:
——研究生论文的论文导师大多必定署名,有的还全部署为第一作者,不管导师参与工作的程度如何。据说,国内某大学的一位学院院长,年产论文数十篇,他要求他所管辖的人员写论文一定要挂上他的名字,而且多半要挂成第一作者。当然,这是一个极端性的例子。但是,有些论文导师未参与任何工作,既未出题,也未操作或参与讨论,就堂而皇之地署了名。近年来,被揭露剽窃、抄袭的上百案例中的导师大多如此,他们事后往往高声“喊冤”,却得不到半点同情。有时还招来几句风凉话:“你早先干吗去了?谁叫你老是不干活而占有学生劳动成果的?”
——追求论文篇数的风气所致。在各类评审、考核中,要求个人的论文篇数越多越好;研究生答辩前必须有论文,而且多多益善。因此,论文署名有时成了“送人情”的手段,研究生之间相互在论文上联署也不在少数。
——社会上的不正之风造成的怪现象。有时我们看到,有些论文署名的作者中,有些作者与论文内容风马牛不相及,专业不对口或者根本无法参与工作(我看到过两篇论文中在中学教书的妻子参与署名),而这种“人情署名”常为了谋私利或阿谀奉承。情况虽属少数,但最为人所不齿。
正常联署的情况很简单:
• 导师或为学生指定了研究题目和主要思路,或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进行了具体指导或讨论,或参加了部分写作和修改。这种论文署上导师的名字是理所当然的;若导师对此论文起了关键性作用,署为第一作者也无可非议。至于为论文的工作提供资助,是导师应有的责任,不能成为联署的主要理由;而单位“首长”更无权在未参与工作的论文上署名;
• 同事、朋友或同学在论文成型的任何阶段中参加了具体工作(主要是讨论或评论),联合署名也是正当的。
我正开始做科研时,“文革”来了,“文革”后期才启动写论文。那时,我和我的伙伴的论文大多单独署名,或两三个志同道合的人联署,查查那时发表的论文,常有最后一句话:“感谢谈镐生教授的鼓励和指导”,那是为了感激“地下研究生导师”谈镐生先生的提携和帮助。
我还想起,刚进中科院力学所时,我的师姐江瑜书(时任郭永怀先生的助手)正在艰苦地撰写她的第一篇论文,题目是郭先生出的,写作中曾得到他的多方指点。我曾见到她的一份经郭先生修改的手稿,上面布满了红字。论文完成后,投稿到《力学学报》,江瑜书自然地把郭先生署为联合作者,但郭先生却把她的名字从终稿中划掉了!
这才是应该做的!体现了大家风度!
为了转变论文署名中的不良风气,在本课题组三年前制订的“科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实施细则”中,特意对论文署名做了如下规定:
Ø 作者
² 认定范围:包括课题来源提供者、研究过程实施者、协作者;
² 注意排名:充分体现贡献大小、团结合作的关系;
² 标明单位:仅列出完成该研究时所在的单位、人事关系从属的单位;
² 明确责任:责任大于荣誉,对成果的优劣正误负全责;
² 忌讳拉扯:不为某种目的硬把无功人员加入作者名单。
“细则”在组里试行三年来,有一定效果,但有时还不到位。我们的论文署名的长度还是太长,我一直在鼓吹、推动研究生发表独立作者的论文。
总而言之,我认为,到了改变科技论文署名方式的时候了!
写于2009年9月23日晨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119066.html
如何根绝科研掮客?
何谓科研掮客?科研承包商是也。目前,国内各行各业的承包商多如牛毛,尤其在建筑行业。其中当然不乏奉公守法者,但我们听到太多的承包商坑人的故事,轻者盘剥工人、拖欠工资,重者违法乱纪、草菅人命(如黑煤窑、黑砖窑窑主)。这些年来,也听到不少科研承包商(科研掮客)的故事,其共同特点是:
1. 自己不读书、不治学,专事承接科研项目,拿来分包给别人;
2. 把自己的手下和周边的弱势者作为廉价劳动力,颐指气使,仗势欺人;
3. 贪天之功据为己有,自己不亲历亲为地搞学问,却处处署名,事事抢功;
4. 经常目无法纪,随意践踏科研道德规范,为了虚报战绩,一稿多投,剽窃抄袭,伪造数据,无所不为。
尽管此类人为数不多,却为害甚烈,败坏学术道德风气,破坏已有的优良学术传统,影响科学事业发展,长此以往,如何得了!某大学一个学院院长,居然要求:全院论文他都要署名,因为项目是他争来的,而他的头上却有种种“光环”。记得三年前,我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杰青项目总评,结果,在学部已通过的项目中“砍去”两个:一个项目的申请者明目张胆地一稿三投,在公示期中遭揭露,另一个申请者就是上述科研掮客,最早是在网上揭露出来的。对后者,进行了一番争论,发难者是一位大学副校长,他认为,网上有20多个帖子,点明他只申请项目,自己不做,分包给别人,两三年年里有十五篇第一作者论文(有些论文与申请的项目不相干),他担任了许多行政工作,不可能出这么多第一作者论文。当时引发一阵热议:“网上消息是否可信?”我当时发表意见说:“网上揭露的事实不可不信,不可全信。大约20%是货真价实,查有实据的;有20%纯属子虚乌有,或以偏概全;另外的60%是事出有因,需要查实的。”马上有同行专家指出:就此案来说,所言非虚。于是该项目遭全票否决,大快人心!
现在的问题是:这类事情是否一定要到最后来裁决?如何趁早根绝科研掮客?我的浅见是:
• 从源头上杜绝科研掮客的产生。彻底铲除科研组织管理中的浮躁虚夸风气,再也不要“数豆子”了,要从科研实绩和效果来考查学术骨干的能力;
• 从人品学问的双重视角遴选学术带头人。不要只听嘴上说的,要看手里做的。确定带头人,必须留意其道德、行为和口碑,从多个角度进行考察;
• 从措施上创造学术带头人的优良成长环境。一旦认定德识才学兼备的人才,就在科研时间上给予保证,不要让他们过多地做管理工作,让他们专心做学问;
• 建立淘汰制度。对重要项目的年度考核、中期检查,不要流于形式,不仅应考察项目的实际进展,还应考察项目负责人的道德品质和学术行为,一发现问题苗子,立即予以警示,乃至撤消项目;
• 努力进行科研道德的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应把学术道德的优劣成为考查学术带头人的要素之一,不断宣传正确主张,落实科研道德规范措施,让科研掮客成为过街老鼠,再无市场。
平时议论中,我们对科研掮客深恶痛绝,但总感到现有措施苍白乏力,我的上述想法或许仍是隔靴搔痒,很想听听各位的高见。
写于2009年4月13日晨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67821.html
学术论文功能的异化和改辙
写作和发表科技论文的真实功能是什么?要是时光闪回五十年,我提出这样的问题,熟稔的朋友就会说,你提的问题太“小儿科”了,发表科技论文就是为了发展科技促进交流呗!可不是吗?原本不成问题的问题,今天却成了问题,要提出来一本正经地进行讨论(此种讨论中我还算是一个后来的参与者),这一事实本身就值得深思。
翻开任何一本科学方法论或科技论文写作的著作,对此问题都有明确的回答。例如,我手头的普及型的《大学科技写作》(司有和、江瑞松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中,开宗明义地写道:“科技写作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的各个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因而具有很强的社会功能:它可以交流科学成果,为新的发现提供基础;可以传播技术,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可以指导工作,提高科学研究和管理的水平;可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等等。”但是,现在国内做得怎样呢?
曾几何时,神州大地掀起了一股“SCI热”。据说,始作俑者是某大学的一位校长,也许他的本意无可厚非,但经过层层提升、节节放大,SCI(加上EI、ISTP)论文成了评估大学办学水平和个人学术能力的主要指标之一(连SCI等检索工具的主办者都感到始料所未及),那些可怜的大学校长、学院院长们老在“数豆子”,清点某一时段的SCI论文。“上有所好,下必甚矣”。于是,老师们跟着“数豆子”,因为,这成了晋升职称、申报奖励、争取科研经费等等的一个“命根子”。学术论文的功能被异化了!这样做的结果是:全国的科技论文总数和SCI论文数节节攀升,已经在世界上名列三甲,而我们的实际科技水平呢?科研人员的实际创新能力呢?别说名列前茅了,充其量达到国际上的中游水平。对此,有识之士曾不断呼吁,科技领导也有所醒悟,目前的情况正在好转。
公正地说,不能全盘否认SCI等在鉴别学术论文水平的作用,SCI论文总体来说至少要比那些已成泛滥之势的“垃圾论文”强吧!也不能否认SCI论文作为考核指标的一种功能。我曾问过几位境外的学术界老朋友,他们那里的情况如何?答案是,他们也会“数豆子”(bean-counting),主要是学院院长、系主任他们在数,但对SCI的功效的认识,决没有中国内地那么夸张。国外学者也重视发表论文,记得30年前,我在Brown大学的一位教授朋友对我说,对美国的大学教师来说,“publishing or perishing”(要么发表论文,要么完蛋),很严酷。但他们强调的是论文质量,而不是什么SCI!我看到过美国某名校对一位教师晋升副教授职称的评估报告,校内外的七位小同行对他的三篇论文进行深入剖析,对论文的优缺点做了恰如其分的评价,最后形成肯定性的结论,他们并没有追求论文的数量。
“数豆子”热造成了学术界的浮躁之风泛滥,还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学术不端之风。为了迎合“数豆子”潮流,一些学术水平低下、学术道德有亏的“小人”大搞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有之,伪造数据者有之,一稿多投更成了“小菜一碟”,弄得“方舟子们”忙得不亦乐乎。当然,尽管这种“害群之马”绝对数量可观,比例上还是小的,可是一旦他们的伎俩得逞,却为害甚烈,不但造成了学术竞争上的不公平,要是这种“小人”成了学科带头人,还将危及年青一代的成长。事实上,在“数豆子”热的烘烤下,新生代中滋长了某种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的想法和做法,这样的例子还少吗?这是老一辈学者和我们中生代学人最感忧虑的。
要改变现状其实不难,只要做到:
l 从思想上认清发展科技事业和培养科技英才的正确途径;
l 从观念上认识学术论文的真正功能,还它以本来面目;
l 破除形而上学的浅薄观点,从办学理念、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等全面的角度评估高校,别搞什么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教学大评估”,特别不要以“数豆子”的方式来判定单位的学术水平;
l 承认人才的多样性,千万别以SCI论文作为评估个人学术能力的主要标准,以其研究成果的实际质量和社会效果来全面考量教师的科研能力。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但愿经过上下努力,能彻底清除那一时的阴霾,还学术界一个清平世界!
写于2009年2月21日晨
http://edu.people.com.cn/GB/10205473.html
用自己的劳动来说话
近四年来,在我们课题组实行的“科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实施细则”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一细则指引下,课题组全体成员坚持“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治学”,面对学术纯洁性仍不断被践踏的情况,义无反顾,坚守原则,基本上做到了远离学术不端行为。这里想回顾一下有关情况。
缘 起
2006年放寒假之前,我们研究所按习惯组织聚会,这回地点选在闸北公园附近的宋园,半数以上的老师到场。在欢声笑语中,我和课题组的几位老师聊起愈演愈烈的学术不端现象,深感忧虑。我们一致认为,我们无力改变大气候、中气候乃至小气候,只有管好“微气候”,即管好自己和本课题组的研究生。
我们能做些什么?发表宣言?估计作用不大。还是订一个有可执行性的学术规范实施细则吧!
从此,为了制订这一细则,我们付出了半年的努力。
破 茧
我们从阅读材料开始,找到了相关领导机构的文件(如《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文件等),也看了当时的几十个学术腐败的案例,并分析课题组现状,特别是在学术规范方面存在的不良倾向,设想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2006年暑假,课题组的大部分成员赴香港高校开展合作研究,我们在周末聚会了几次,对学术规范问题进行了细致探讨。八月中旬,我起草了本课题组科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实施细则(草案),几位年青朋友对此开诚布公地提出了大量意见。我们分头做了字斟句酌的修改,到了8月28日,在四易其稿后,拿出了第一份初稿。事后,在试行过程中进行了三次修改,方始形成目前七款二十一条细则(见附件)。
那时,正好郭兴明副所长也在香港,他建议可在全所推行。我们商量后认为,相关条款还不成熟,待我们试行一段时间后再说。
显 效
2006~2007学年开学伊始,这一细则发到了课题组所有成员(包括已学成且在高校研究所工作的)手里,得到了他们的首肯和重视,并开始贯彻于各自的科研实践中,《细则》开始见效。
举其要者,主要产生了如下效果:
1. 明确了一些界定和做法。例如,一稿多投和抄袭剽窃的定义,选题、科研、成文、投稿、发表、宣传等环节的正确做法和错误行为,等等;
2. 掌握了学术活动的规范性准绳。对于自己的每一步做法,有了检查准则;
3. 学会了处置现实问题的做法。
组里的学术行动有了细则后,有了种种变化。例如,过去在写学位论文的绪论部分时,后来者经常大段抄录师兄师姐的;写科技论文时,经常大段引用自己过去的文章,一直不以为过,现在大家都感到此举不妥,前者涉嫌抄袭,后者是变相的一稿多投。之后,再也不重蹈覆辙了。对于论文署名,过去较为随便,现在大大地规范化了。
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春,曾有组员提出有一位组员“涉嫌假算”:按所提出的计算方案,算不出所给的结果。此事立即引起了全组重视,对照《细则》,大家明确,委托专人核实,若情况如实,当事人必须做检查,并消除后果。经过近两个月反复研讨,最后发现问题所在:作者在计算中用了非并行更新步骤,而在论文中未阐述清楚,问题属于论文叙述不当,而无假算之嫌。从这一事件可见《细则》的威力:可以防患于未然!
公 开
四年来,有十几位各处的朋友知道我组有这样的细则后,向我索要《细则》,我一一发去,并征询他们的意见。但是一直不敢公之于世,总觉得它还不够完善。
我选择今天公开这一《细则》,因为五一节是全世界劳动者的节日,是一个庄严的日子,是倡导“不劳动者不得食”的日子,因此,是向学术不端行为宣战的大好时机。尽管我们在行动中还有种种不足之处,但一定回会在严格的要求下逐渐完美的。
公开这一《细则》,是为了征求更多的朋友的指正,也是我们弃绝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表示。
用自己的劳动来说话,用自己的辛勤来创造!舍此,别无它途。
写于2010年5月1日晨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191918.html
附件:科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实施细则
科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实施细则
按语:为在科研中严格自律,遵守学术规范,经反复讨论,特制订如下的学术规范细则。希望本课题组及有关人员在科研实践中遵照执行。
(一)选题
充分调研,自主选题,抓大放小,避免重复
Ø 选题
² 要强调选题的先进性和独立性,不做与前人已做的完全相同的工作
² 要规避选题撞车,不可有意识地重复别人正在做的同样的工作
² 要遵从先来后到次序,不可掠夺他人已表述过并准备实施的具体想法
(二)研究
锐意创新,勤辟蹊径,求真务实,杜绝造假
Ø 科研
² 要高屋建瓴,充分掌握并正确评估前人成果,不以偏概全
² 要有理有据,不伪造数据、编造结果
² 要充分论证,不在掌握充足证据前演绎结论
² 要反复核实,保证理论和实验研究成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三)写作
规范写作,逻辑严密,注意细节,无懈可击
Ø 作者
² 认定范围:包括课题来源提供者、研究过程实施者、主要协作者
² 注意排名:充分体现贡献大小、团结合作的关系
² 标明单位:仅列出完成该研究时所在的单位、人事关系从属的单位
² 明确责任:责任大于荣誉,对成果的优劣正误负全责
² 忌讳拉扯:不为某种目的硬把无功人员加入作者名单
Ø 正文
² 决不抄袭他人成果或成段叙述(包括他人的学位论文成果)
² 不大段重复本人已发表成果(只在本人的综述论文中可适当重述)
² 凡引用前人成果必定标明出处(尤其在正文部分)
² 严格区分本人新成果与前人成果
Ø 文献
² 充分引用参考文献
o 涵盖经典的与近期的、他人的与自己的已有工作
o 禁忌明知而不引:是为学术道德有亏
o 避免未知而漏引:是为学术水平欠缺
² 采用正确的引用方式
o 可正引、泛引、反引
o 不随意贬低他人工作
Ø 致谢
² 标明相关项目经费资助源,注意项目与本论文的相关性,切忌标注过滥
² 感谢对论文工作做过贡献或有过帮助但未列为作者的人员
² 对致谢对象不用溢美之词(尤其是在学位论文结尾)
Ø 定稿
² 执笔者在论文定稿前,必须将初稿发给所有合作者,并获一致认可
² 定稿时必须充分核实演绎过程的正确性和结论的可靠性
² 发稿前必须反复检查语言表述的准确性,切忌假大空和词不达意
(四)投稿
恪守规则,一稿一投,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Ø 严禁一稿两投
² 不将同一论文投往不同语种、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杂志
² 不将内容雷同的论文同时或先后投寄给不同杂志
² 投稿某刊物明确遭拒后方可改投它刊
² 不将已在期刊增刊上发表的会议论文再次投寄其它期刊
² 保持同一内容论文作者署名的不变性
Ø 明确通讯作者(责任作者)的责权
² 与合作者信息同步,及时通报投稿、审稿过程中的信息
² 负责签订版权协议,并监督执行
² 负责应对编者、读者的质疑
(五)发表
遵守规定,保留资料,信息共享,加强交流
Ø 稿件录用且清样校对后,不再更改所有信息
Ø 遵守版权转让协议
Ø 保存研究过程中的原始记录
² 理论:建模和求解的演绎、推导过程
² 计算:程序、数据、作图
² 实验:设备、材料、方法、步骤、数据、图像
Ø 保留审稿过程中通讯记录(电邮、信件)
Ø 通过各种方式与同行进行交流
(六)宣传
谦虚谨慎,实事求是,诚实处世,不求虚名
Ø 在成果发表前后,不在媒体上自我张扬
Ø 不参与任何有偿新闻宣传
Ø 在成果验收、鉴定时,决不夸张业绩、弄虚作假
Ø 在申报项目、晋升职称或报奖时应对以往成果作如实描述
(七)检查
严格自律,相互提醒,有错必纠,渐臻完善
Ø 将本细则作为个人研究总结和业绩考核的必不可少的标准之一
Ø 对违反本细则的事例将在课题组内严格追究,当事人须做深刻检讨
Ø 本细则在试行一个学年后再行修订,以使其进一步完善化
上海大学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水波动力学和交通流动力学课题组
初稿:2006年8月28日
二稿:2007年9月1日
三稿:2008年9月1日
四稿:2010年5月1日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2 06:1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