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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江西理工大学设立“教学型教授岗位”的报道引起我的注意和深思。据媒体报道,学校初衷是“要鼓励他们不断地钻研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该校校长说:目的是“把最优秀的老师引导到教学一线,这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报道还说:江西理工大学设"教学型教授"避免"讲课高手一辈子做讲师"。作为一所省属高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无疑是值得称赞的事情。无独有偶,上海交通大学一位接近退休老师由于只教书,没有学术成果,因病去世前仍是讲师,不要说教授,就连副教授也没评上。上海交大一位负责人这样解释:“在中学,这样一个老师可被评为特级教师;但是大学要求教学、科研并重,教师既要传播知识,又要创新知识,两者不能偏废。以此衡量,这位老师就不够全面”。
关于大学教授的讨论是一个亘古不变,长久不衰的话题。大学教授究竟是干什么的?它的本质工作究竟是什么?大学教授应当如何处理教学和科研之间关系?大学教授是否可以专心教学,不做科研?例如上海交大的学生普遍反映这位老师教的“电路课”“非常棒”,为他没有评上副教授而不平。上述这些关于“教授”的话题对于一些重点大学似乎是一个不值得讨论的问题。即使在世界范围内大学对于教授职责也有比较清楚概念。大学教师的主要职能是: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似乎已经被高等教育界普遍接受的共识。即使在我国高等教育出现早期也不存在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历数几十年前的那些耳熟能详的大学名师,他们之所以成为名师或大师究竟凭什么?我的理解是凭“学问深、道德高”。据我所知,现在评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除了出色的教学成果外,科学研究成果也是其中的重要条件。按照这个条件,即使是上海交大的那位书教的很好老师也不可能达到“教学名师”的条件。
众所周知,大学教职员工与教学科研相关的职称中主要有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其中教师系列的正高系列只有教授和研究员两类,其岗位性质差别在于:前者要教学和做科研,后者只做科学研究,但两者均可指导研究生。只是研究员可以不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但还可能要承担研究生的课堂教学任务。两者在聘任条件中的共同点是必须要有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专利、获奖和主持科研项目等。百度对教授的解释是:“教授的工作是在大学里针对他们所擅长的领域开课、或授与学生专业训练,,。另外教授也必须深耕自己专精的学科,以发表论文的方式来获得商业上的合作机会,同时训练自己的学生将来有足够的能力与他们交棒”。从这个意义上说,仅仅满足于教书对教授而言是远远不够。
曾经看到一篇报道,英国剑桥大学对于新进教师只安排60%的教学工作量,目的是他/她们必须要做科学研究,这是一个教师学术上可持续发展所必须。显然,这些名牌大学管理者认为,大学不应该存在纯粹从事教学的教师,尽管欧洲有的大学将新进教师称为Lecturer。我国大学一般对新进教师要求他们尽快过好教学关无疑是正确的,这是对大学本科生负责的表现。但是教学是一个渐进过程,要教好一门课,除了对课程内容熟悉还不够,还有讲课艺术,包括语言表达、板书和肢体语言等,这就有一个积累过程。所以,上海交大那位教了几十年“电路”课程的老师,我是相信学生对他的好评价。但是,我相信如果要讲点这门课程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如果不做点研究,不看些同行文献恐怕是做不到的。我几十年来主要教过“地球物理概论”“磁法勘探”和“地磁学”三门门课,如果仅就些课程的核心内容,教了若干次(更不要说几十年)以后,我也可以做到“拿支粉笔上讲台”。但我基本上每年总有点补充,因为,在三门课程应用方面国内外同行总有些研究新成果问世,需要及时向学生做适当介绍。
我们看到浙江大学设立了一个前无古人(估计)后无来者的杰出教学贡献奖,其奖金额度高达100万。据我所知这个奖励额度已经超过国家最高科技奖(奖励之初给的500万奖励金额中只有50万归个人所有,其余为研究经费)。从目前评出的那些最高科技奖人员中一般是各个领域中元老级人物,他们不仅成果丰硕,而且资历高。按照付出与得到之间平衡的基本原则,浙大要评的杰出贡献教学奖的获奖人究竟对教学的贡献达到什么程度才能够与100万奖励金额匹配。我在大学几十年,见过教学出色的老教授,但我不能想象他们如何能承受这么高的物质奖励,该校的“国家教学名师”应该能够达到?因为,科学研究在某种程度是可以量化(自然科学成果贡献由同行评价,应用成果由市场评价),但教学成果和贡献要量化到与科研成果那样恐怕有困难。显然,在当下一个教师的杰出教学贡献成果光有学生和学校教学督导们评价是远远不够。
此外,中南大学又有新招,他们规定新教师几年内继续做研究,教学主要由副教授承担。这个规定“似是而非”,不明就里。其实目前至少是重点大学一般不直接进博士,而是博士后,有的直接称为“师资博士后”。这就是说新教师已经完成了初步科学研究经历。按照学术界的一般理念,博士和博士后阶段都是属于科学研究经历阶段,只是前者属于学位教育阶段。所以,留校后还要再集中若干年做研究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做法。其实一个大学老师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就像人的两个翅膀,缺一不可,两者成果的获得是一个持续累积过程。
最后表达我的观点,“教学型教授”不符合高等教育职称系列的本质和内涵。实际上也是一个矛盾职称,既然是教授就应该指导研究生,但是由于不做研究,如何指导研究生。我们不需要,也不应该专门为从事教学的教师设立这种概念模糊的“教授”职称。让那些教学出色的教师直接当“教授”没有什么不妥,尤其针对那些基础课系列教师。实际上一些大学,包括有的重点大学基础课教师中没有什么科研成果但教学成果丰硕的教授并不鲜见。当然,如果针对专业课程设置这种不做研究的“教学型教授”就不妥。
2012年11月4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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