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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17日宣布该校罗永章教授课题组在国际上首次发现热休克蛋白90α
(Heat Shock Protein,HSP90α)是一个全新的肿瘤标志物,自主研发的定量检测试剂盒已通过临床试验验证。 我是吃饭时在CCTV黄金时间看到这一新闻的。是罗永章教授发现了HSP90α这一蛋白并建立起了与肺癌或广泛意义的肿瘤的关系呢?还是别人发现了HSP90α这一蛋白,而罗永章教授确立了其作为肿瘤标志物在临床上应用的地位?或者仅仅是开发了可用于临床使用的试剂盒?
鉴于媒体报道和公众解读的不准确,我搜索了媒体报道, 在不同地方读到“在今天上午的发布会上,清华大学教授、抗肿瘤蛋白质药物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罗永章,介绍了他的研究成果:人90α 被发现多年以来,清华大学课题组首次证明其是一个全新的肿瘤标志物。”和“罗永章解释说,热休克蛋白90α (HSP90α)检测可用于肺癌的病情监测和疗效评价,“一滴血检测肿瘤”的说法很不准确,确切地讲,应该叫“监测肿瘤””。
韩健在其博文“一滴血诊断肿瘤有多难?”中也给出了一篇2005年的综述,该综述阐述了Heat Shock Proteins 在肿瘤诊断,预后,和指导治疗方面的应用。。
根据罗教授本人的解释和韩健找到的综述文章以及我自己在NIH肿瘤研究所的 Early Detection Research Network 网站上看到HSP90α被列在数百个标志物中这些事实,我们清楚了 - 热休克蛋白HSP90α已被发现多年,而且一直有人在研究其与肿瘤的相关性。新闻发布说它是首次发现的全新肿瘤标志物显然过头了。
然而无论是罗教授本人的解释(“一滴血检测肿瘤”的说法很不准确,确切地讲,应该叫“监测肿瘤”)以及韩健的博文都没有对一滴血诊断肿瘤这一误导公众的媒体噱头(也许与罗教授本人无关)予以澄清。“一滴血诊断XX”经常被用作噱头,或被掌控资源的组织作为一个研究目标,或被公众(包括领导)觉得很神。是“一滴”这个样品量或样品体积小得不得了呢?还是“血”这种东西作为被测物是重大突破?都不是!
血液是临床化学的最主要被测样品,目前在医院已经被普遍使用的十几个肿瘤标志物都来自于血液。所以用血液检测或“监测”肿瘤,尽管特异性不高, 却一点也不新鲜。那么“一滴”又如何神奇?在医院抽血时,大家以为那一管太多,但事实上,作一个免疫分析指标只需几到几十微升的血液。以一毫升约二十滴算,一滴约为50微升– 高于或等于我们现在用的量。
既然“一滴”没啥了不起,“血”也太平常,这一重大新闻发布的价值在哪呢?如果HSP90a仅仅是众多肿瘤标志物中的又一个,其价值也不是太大。但如果它对肺癌的特异性远高于现有标志物或标志物组合,其价值就很大了。而如果是罗教授团队通过大量临床数据确立了这一点,发布新闻,上CCTV也是应该的。但恰恰是在有关这一标志物的特异性方面,CCTV和其它媒体没有透露。
于是我又开始搜索,同样在NIH肿瘤研究所的 Early Detection Research Network 网站上找到了在“Unlocking biomarker discovery: large scale application of aptamer proteomic technology for early detection of lung cancer”题目下的信息:
在这一研究中,热休克蛋白HSP90a与其它11种蛋白标志物组合在一起对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检测敏感性为91%,特异性为84%。所以得出下述结论不为过。
由于清华大学的新闻发布和罗教授的解释都没有提到肺癌或肿瘤检测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对其单独采用热休克蛋白HSP90α作为标志物是否比上述12种蛋白标志物组合能够获得更可靠的临床判断,本人无从下结论。但我相信在NIH肿瘤研究所网站上的这项工作进行时,研究人员确定的44个候选标志物(包括HSP90α)单独与非小细胞肺癌的关系应该有所结论,如果单一标志物更好,就没必要采用12个组合了。最近的一篇文章PLoS One. 2013; 8(7): e68602还称HSP90α是胆道闭锁的可能标志物。
最后,关于自主研发的定量检测试剂盒已通过临床试验验证,韩健的理解是,“清华的罗教授的贡献是把HSP90α首次应用到肺癌的预后和疗效评估上,而且研发了试剂盒,通过了药监局的审批,可以进入市场了。这的确是一个可喜的成果,需要一个团队多年的努力,其中的辛劳和艰难可想而知。”。的确,拿到一个新的免疫诊断产品注册证需要一些努力。但检测HSP90α的试剂盒在市面上也有,比如 Enzo Life Sciences 就有号称最敏感的HSP90a 酶联免疫试剂盒。还有多家公司在销售可用于HSP90α检测的单克隆抗体。也许 Enzo 的HSP90α (human) ELISA kit只限于实验室用,未获临床批文。但清华大学作为一个研究机构在中国的法规体系下,在没有医疗器械企业生产许可的前提下,又是如何获得需要由国家药监局(CFDA)审批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肿瘤标志物属三类)注册的呢?我知道,研究机构在某些欧美国家法规里可以获得体外诊断产品注册(希望中国的法规未来会向有利于创新的方向作修改)。
本人不是专家,哪位专家能提供更多的信息说明这是个重大成果,或者“重大”体现在何处,并值得以重大新闻的形式发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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